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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芝心早上在門邊玩,忽然有感而發:「我不要去集集了,集集蚊子好多,我都被蚊子咬。」
  大芝心:「那妳就看不到外婆跟小舅舅了耶!」
  小芝心:「他們可以上來看我啊!」
  
  小芝心:「爸爸你晚上會出去嗎?」
  大芝心:「不會。」
  小芝心:「你要上班嗎?」
  大芝心:「爸爸明天才上班。」
  小芝心:「爸爸上班,我才有飯吃。」
  大芝心 :「嗯。」
  小芝心:「爸爸上班,我才有玩具玩。」
  大芝心:「嗯。」
  小芝心:「那媽媽去上班,我就有更多玩具玩!」
  大芝心:「……可是這樣就沒人陪妳了耶。」
  小芝心:「我可以找阿公阿嬤陪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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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y8m紀錄,沒有拿紙筆抄下來,有一半忘掉了。(默)
  
  一.照舊婊弟弟
  1.龍捲風索抱
  龍捲風:「抱抱!」
  小芝心:「弟弟你不乖,不乖的小孩是要被修理的,不是要被抱抱的。」
  2.上完廁所後
  小芝心:「媽媽,我都會自己上廁所,弟弟都不會,他都會玩水,然後跌倒,衣服都溼掉了。」(←事實,但需要婊這麼徹底嗎?)
  
  二.疼惜弟弟的真相
  買了玩具。
  小芝心:「那弟弟的呢?」
  母:「買一個就好了。」
  小芝心:「買一個給弟弟啦!」
  母:「買一個就好了啦!」
  小芝心:「不行啦!一定要買弟弟的,不然弟弟都會來跟我搶玩具耶,嗚嗚嗚嗚!」(順道一提後來龍捲風跟她搶玩具還被她揍。)
  
  三.跟著媽媽打太極
  我推兩隻出去走走,小芝心被蚊子咬了很不高興。
  小芝心:「媽媽,我們為什麼要出來走走啊?」
  母:「出來走走不好嗎?」
  小芝心:「沒有啊,我哪有說出來走走不好?」
  
  四.照舊愛記仇
  我把小芝心的傘落在火車上。
  小芝心:「媽媽把我的傘弄丟了!放在火車上!」(請乘以20次並不定時播放)
  我:「媽媽跟妳道歉過好幾次,媽媽真的不是故意的,請妳不要再講,不然我要生氣了!」
  小芝心:「媽媽把我的傘忘在火~車~上~」她改用唱的。
  
  兩個小時後。
  我:「要準備睡覺了。」
  小芝心:「就在這個時候!媽媽把我的傘忘在火車上了!」
  
  隔天我出門,小芝心跟大芝心告狀了一下午,連大芝心都想打人了。
  
  五.這個有洞
  我想買組裝式的置物盒在桌上,看來看去發現一組還不錯的。
  小芝心:「媽媽,這個有洞,東西會掉出來耶。」(沒說我還沒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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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在這裡  
  
  今日我大啖鴨肉之時剛好看見這紀錄片,一時反胃……
  
  紀錄片約60餘分,閒人我看完了,因為記者把求證的過程一一拍下來了,所以比較長,我簡單整理一下記得的東西。(中途跟小孩耗了幾小時,專有名詞跟數據都忘光了/囧)
  1.影片從2004年『低致病性的禽流感』拍起,當時共撲殺三十多萬隻雞。
  2.2006年發現禽流感又回來了,政府因為巴啦巴啦的原因將消息壓了下來,原因之一是台灣當時積極爭取加入WHO,不能出現負面消息。
  3.怕雞隻大量死亡造成損失,雞農普遍替雞隻注射禽流感疫苗。
  4.這幾年間,禽流感已從『低病原』轉成『高病原』,原因就是已注射疫苗的雞隻不會再像2004年輕易死亡,只要雞隻身上帶有禽流感病毒,病毒很快就會在地化,尤其台灣養了很多豬,豬是很好的病毒載體,豬會得到禽流感,也會得到人類的流感,不同的流感病毒可以在豬隻身上混合衍生出致命的新品種。
  5.政府雖然呼籲雞農不要替雞隻施打禽流感疫苗,但雞隻死亡的話,政府並沒有合理補償,所以雞農們為了生計照打不誤
  6.根據記者的紀錄與實驗,很不幸病毒已經在地化。
  7.2010年,發現病死雞身上的病毒已屬高病原,但政府嚴加否認這件事。
   政府1:合格的某數據需小於1.2,病死雞驗出來的數值超過2.4,然後政府說,數據小於1.2只是『條件之一』,不是唯一的條件,其他條件還有高感染、高死亡,可是並沒有高死亡案例。
   記者1:因為雞農都有打疫苗啊!(這點政府當然說沒有啊,沒有打,都說不能打。)
   
   政府2:發明了新的檢驗方法,去市場購買中雞回來驗,然後說你看,沒有證據顯示這些雞身上有高致病性的病毒。
   記者2:這種檢驗方法根本前所未見,也不被認同。
   
   記者提問:明明大於2.4,為何通報國際的數字為0?
   政府回答:哦,我們後來還在實驗嘛,實驗還沒出來,該送數據只好先送出去。
   
   政府3:我們有很多與會學者認同,認為這不是高病原。
   記者3:調查出與會學者每年都領政府很多補助,說出真相等於自斷生路。
   
  8.如果疫情爆發,就不只是雞農損失慘痛了,而是全民遭殃。
  
  大概是這樣。
  
  我的個人心得:首先,在不知真相為何的狀況下,我宣傳這紀錄片,只是認為至少這個記者有用心。(喂)而且,提供了很多思考的點。
  個人覺得重點在第五點,雞農是不是真的有打疫苗?打了疫苗的狀況下,是不是真的讓病毒在地化,變成更凶猛、一旦發病將會不可收拾的病毒?雞農代表說他們在推『禽流感險』,就是大家付出一點,補給因禽流感重創的雞農,這樣是不是可以降低施打疫苗的機率?這能推成功嗎?
  
  另外關於『學者』這件事,我小時候也是呆呆的,比如說蘇花高這件事,我以前看報紙說『學者評估沒問題,不會影響環境保育』,我就傻傻相信了,對當時的我來說,學者真的有一定的崇高地位。等我到了大學才知道,這些學者大部分都是接國家的案子,比如說國科會,比如說特別的研究計畫,錢都從這邊來,而且接這些計畫、籌劃一些學術研討會,才能快速累積學術威望,學者的『前途』才有希望,即使國家沒有強迫學者要用什麼說詞,為了自己的飯碗跟前途,這些學者都知道要怎麼說對自己最有利,如果真有學者說的不好,那換個學者好像也沒損失。拿人手短,吃人手軟,天生的道理,所以我唸了大學後,跟我說專家保證建核電廠沒問題,我才不相信,那些學者專家都是拿政府的錢,簡單來比喻,球評裁判都是政府的人,人民怎麼鬥? 
  
  現在的重點是:禽流感的現況到底如何?雞農到底有無施打疫苗?政府是不是還打算規避社會責任?要不要有更多人戳一下當局,將一切開誠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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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囉、來囉!奧斯陸三部曲的第二集終於來啦!記得那個在上一集衰到爆的哈利嗎?不記得請看上一集心得!這集的哈利呢,個人保證比上一集還要衰!(用力拍胸)咳,應該說,這集的劇情保證比之前更精彩!讀者可能不喜歡哈利有缺陷的個性,但真的很容易愛上天衣無縫的第二集,《復仇女神的懲罰》環環相扣,各式線索源源不絕被哈利挖出來,卻總在擒拿真凶的前一秒峰迴路轉,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機警聰明卻不夠冷靜的哈利,這次能夠逮到血腥冷酷、計畫縝密的凶手嗎?前搭檔的命案已無他人在乎,哈利要如何讓沈冤得雪?
 
  說真的哈利不是我的菜啊,應該說看了這麼多冷硬派偵探,還沒有哪個是我的菜,像這種衝動莽率、通常愛喝酒、總是誤觸陷阱、讓人一邊看很想一邊搖他甩巴掌:「你給我醒醒啊、拜託不要亂來!」的角色類型,我實在萌不起來,然而哈利執著到底、絕不妥協的個性確實也讓人動容,所以我也不算討厭他啦,再說要不是他『亂來』,很多案子只能石沉大海。
  
  《復仇女神的懲罰》由一樁銀行搶案拉開序幕,一般來講搶銀行的只是要錢,應該錢拿了就快跑,『單純的搶銀行』其實不算重罪,以台灣的現行法律來說,去超商搶10元跟去銀行搶10億,刑事上是一樣的罪名,雖然法官判案時搶銀行的刑期會久一點,可是現在的假釋制度打折下來也不會差太多,更別說挪威最近殺人事件爆發後,大家才發現挪威的監獄住起來挺舒適的(咳),沒有死刑,刑期也沒台灣這麼長。(PS剛剛說的是刑事,在民事上,不管搶了多少錢,總之要如數賠給被搶的一方就對了。)
  
  然而單純的搶劫一旦涉及『傷人』甚至『殺人』,犯罪的層級就會拉大,刑期往上跳,警察偵辦的效率也不太一樣,歹徒搶銀行,警察沒抓到就算了(喂),可是搶銀行還順便捅人殺人,媒體關注下,警察不快點破案也不行,所以聰明點的,當然是錢搶了就快跑。然而這次遇到的歹徒卻非常凶狠,銀行經理只是因為緊張,比歹徒要求的時間慢了6秒給錢,歹徒就一槍把挾持的行員斃了。歹徒不聰明嗎?他的搶案計畫明顯經過嚴密的設計,幾乎沒有線索留下來,我們合理推測這歹徒絕對聰明,那聰明的搶匪為何要殺人?
  
  選項1:這是一種常見的心理機智,處於絕對亢奮的狀態下,歹徒必須訂下明確簡單的規則,一切都必須遵循規則,有人不照計畫來就懲罰。
  選項2:銀行搶匪分兩種,一種警方抓得到的,一種警方抓不到的。(這絕非廢話)歹徒有絕對自信,認為自己不會被抓到,所以犯什麼罪都一樣。
  選項3:歹徒就是想殺人,搶錢只是錦上添花,順便賺外快。
  選項4:歹徒生性機車,有國王屬性或傲嬌症狀,日常生活可能是高官/富商/有錢的管理階層,遇到不聽話的就下意識砍掉。
  選項5:以上皆非。
  
  請、選、擇!
  
  而另一方面,哈利的枕邊人蘿凱飛去莫斯科跟前夫打官司搶兒子,前女友卻剛好在此時上門邀約?一次兩次,良心惴慄不安的哈利想拒絕又覺得沒必要,賓果!於是他就中獎了!歹路不可行啊,哈利!尤其是你這種天生倒楣的傢伙!這是孟老夫子說的考驗你怎麼可以上當呢!(誤)哈利跟前女友安娜約會的隔天發現自己躺在自家床上,但是前一晚發生什麼事、自己怎麼回家躺到床上的卻一點印象也沒有!更糟糕的是,等再度見到安娜,她已是屍首一尊!安娜嚥氣的時間,當然就是哈利跟她約會的晚上!哈利啊,你該不會意識不清的時候拔槍作掉人家吧?就算沒有,這種巧合跳到黃河也洗不清,只好跳澄清湖了!(穿外套)
    
  夥伴的命案懸而未決,偏偏又雙案纏身,哈利有辦法殺出重圍嗎?本集哈利的新夥伴是『膚色白皙到近乎透明、個性謹慎只差沒有把警察兩字刻在頭上』的小女生,這小女生有什麼過人之處呢?要拼力氣?不行!要拼槍法?好像也不行!要臥底辦案?當然更不行!答案是她大腦中的「梭狀回」天生異常,她可以輕易判別、記下任何一張看過的臉孔,隨便就說出『我五年前在超市曾跟他擦身而過』或是『他十年前的頭髮比較茂密』這種讓人驚嘆的話來,所以她可是錄影帶之花(大誤),可以從搶匪的錄像資料推測出他是不是『電腦中有前科紀錄的誰誰誰』而將之逮捕。(作者說全球約有一百人有這種超能力耶!)
  
  角色個性塑造得成功之外,情節鋪寫當然也是一流,作者實在是個天才,有源源不絕的資訊丟出來給讀者,又是希臘神話,又是挪威的多種族文化現況;又是罪犯的心理描寫,又是警方的辦案手法。種種交織營造出緊密的氣氛,然後就在讀者認為『要抓到了』的一瞬間,攤開手卻發現落空了啊啊啊!(淚)試讀本四百多頁,不到最後真的不見分曉,硬是要得的挑戰!
  
  全書唯一的瑕疵大概是一些翻譯的小地方吧。坦白講這書看起來就不好翻,雖然我跟挪威使用的文字不熟,但作者不喜直白的描述,對讀者來說要特別留神。例如試讀本P85:『一年多以前,史費勒‧歐森──即唯一可以告訴警方愛倫為什麼被殺害的人──被發現躺在自家床上,手裡有把還溫熱的槍,兩眼中間有一顆從湯姆的史密斯‧威森手槍射出的子彈。』(直白例句:唯一可以告訴警方愛倫為何被殺害的史費勒‧歐森在自家床上被湯姆用槍射死了。)以及大量出現的雙重否定(試讀本P77):『這不是唯一不見的東西。』更別說一些拐彎抹角的惡嗜好或微諷(咳),都增加了閱讀的難度。譯者翻譯此書想必辛苦,不過還是有些希望譯者再斟酌的地方,像是除非開頭的子句擺在後面跟華文的習慣不合(試讀本P93):『後來我從公共電話亭打電話給警察總署,但他們不想對我洩漏消息,除非我說我是家屬。』跟讀者難以腦補的句子(試讀本P239):『洛斯可的嘴與唇形成一個溫柔的笑。也因此難以判定那究竟是不是溫柔的笑容,但哈利猜不是。』(到底「也因此」是怎麼來的?)還有乍看無法理解的句子(試讀本P243):『哈利在地球上的位置緩緩移開太陽,下午的天色也暗得愈來愈早了。』希望可以修潤一下。
  
  結論:本書耐人尋味值得一再咀嚼,別懷疑了快來敗啊!
   
  PS1:感謝漫遊者文化提供試讀機會!
  PS2:原來負責認人臉的區塊是梭狀回,我的梭狀回絕~~~對~~~沒有發育,大概跟一隻螞蟻一樣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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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桶不通.tw2008-06-14 19-04-48.gif  
 
  小孩戒尿布的時候最頭痛就是詐尿。
  雖然龍捲風想上廁所的時候都會說,問題是他不想上廁所的時候也會說要尿尿。
  這種詐尿心態是『媽媽都不理我,可是我說要去尿尿,媽媽就會跟我一起關在廁所』或是『我不要被姊姊打,我要躲廁所』還是『好無聊喔,抓人陪我蹲馬桶』甚至是『尿尿完可以洗手我喜歡洗手』皆不可考,總之他一說要尿尿,即使五分鐘前才尿過,即使他已詐尿千百次,只要他宣稱想尿尿,我就得抓他去廁所,尿上癮一小時會說要尿尿10次,但只有一次真的尿了,讓人非常崩潰。(我就整個小時跟你待在廁所就好啦!)
  更麻煩的是,即使睡了,龍捲風也會忽然搖我起床說要尿尿。少爺,清晨五六點的,拜託不要這樣吧!(淚)有一次中午我哄睡小孩結果自己先睡了,龍捲風想尿尿又搖不醒我,直接就脫尿布尿在我身上……少爺啊,在你會自己上廁所之前,尿在尿布裡是會怎樣啦!一點濕氣你的鳥不會爛掉啦!(大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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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陣子跟友人聊天,她說恐龍法官這麼多,讓人心寒,雖然我不是法律人,還是就我所知跟她解釋一番,唉,這幾天,恐龍法官又變成熱門名詞了。(不管真相怎樣,這詞出現總沒好事。)
  
  「恐龍法官」好像是媒體開始使用的名詞,指稱對象應該是那些『未依照人情義理判訴』的法官。(我跟媒體不熟,所以說好像跟應該,不對了請指正。)
  
  直接切入重點吧,法官就是要依法判理,不是要按人情義理,如果覺得法官依循的法律有問題,那該問自己投給哪些立法委員,而不是去審判那些辛苦考上法官一職的人。
  
  問題:什麼狀況下法官會判一個『犯案』的人『無罪』?
  首先,在法律上,不能證明其有罪的都是無罪。不然我們動不動抓路人來說他有罪就好。
  在此前提下,不是法律人的我能想出3個答案:
  1.警察找不到證據或找到的罪證不足,這是警察無能。(我怕被告,加一條犯案人技術高超。)
  2.犯人犯了A罪,檢察官卻說他犯了B罪,法官當然只能判無罪。這是檢察官腦殘。(注意!法官『不能』在法庭上說這是A罪,檢察官你回家練練再來,就算法官真的知道犯人犯了A罪,也只能說在B罪上,犯人無罪開釋!)
  3.犯人犯了A罪,罪証確鑿,檢察官也沒腦殘,法官自己認知出問題判無罪,這才可能是恐龍法官出沒。
  
  樹多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痴。法官這麼多,有沒有恐龍法官的存在?我猜當然有,但是數量沒有『媒體指稱』的那麼多。在答案1跟答案2的狀況下,媒體還是喜歡將一切歸咎於3,對媒體來說,要查證是1是2還是3似乎很困難,有些使用『恐龍法官』一詞的記者,可能連『裁定』跟『判決』都分不出差異,再說『恐龍法官』遠比『無能警察』或『腦殘檢察官』有煽動性,現在的媒體給我的感覺就是把收益擺在真相之前。除了「恐龍法官」一詞,媒體還很愛用『重判』或『輕判』,問題是大部分的狀況下法官都是『依法判理』,沒有輕重的問題,法律說A罪判5-10年,不能因為民眾覺得A罪應該判到死,就說判刑7年是『輕判』,民眾覺得沒什麼的B罪應該判1年到3年,判刑2年也不叫『重判』。或許真的有重判或輕判,但沒有媒體指稱的那麼多。
  
  這次的『性侵犯5萬元交保』,甚至還不到審判,而是羈押與否就鬧得沸沸揚揚。某TXXX的新聞稿寫著『來台灣找男友,日本女大生卻在捷運站附近迷路,被假好心的43歲的謝姓司機載往山區性侵得逞,不堪受辱憤而報警,警方根據監視器拍到的車牌,找到謝姓計程車駕駛移送法辦,檢察官認定這名色狼司機涉嫌性侵,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沒想到法官卻裁定5萬元交保。板橋地方法院庭長樊季康:「裁定羈押不能以涉重罪為羈押唯一理由,必須要被告有逃亡之虞,或是有串證滅供之虞。」』
  (PS:我不是對T台有意見,而是搜尋下去第一筆就跑出來了。)
  
  事實上,這次的爭議應該在於『法官認為檢察官聲請羈押的理由不夠充分』(就像我剛剛說的,即使法官認為這人該押,檢察官給的理由不夠,他就不能押),
當然檢察官則是認為『理由已經夠充分了,你法官應該自行判斷』,
這裡有篇算是比較簡單的說明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cheng-yi-huang/%E4%BE%8F%E7%BE%85%E7%B4%80%E5%85%AC%E5%9C%92%E7%B4%80%E4%BA%8B/10150276113013809 ,我想至少先看過這篇文章,再來指稱是誰錯了吧!(我沒說看過這篇文章就會認為法官對,確實我的幾個法律朋友都認為是檢察官的問題,但我的用意是對本案的法官公平一點,不要聽信媒體的片面之詞。)
  
  另外,促使我閒聊的是http://www.facebook.com/event.php?eid=112735718822215這個活動,不管法官、檢察官誰對誰錯,這活動我個人相當認同,別說我對媒體不友善,而是種種事證讓我不得不搖頭。
  
  前陣子我看到一篇新聞,主題是『大學生中文素質低下錯字連篇』,記者準備了幾個成語填空跑到某校去隨機抽樣,播放出來的畫面都是大學生答錯答錯答錯,問到幾個就有幾個答錯,呈現出來的答錯率是100%,問題是新聞報導後,我有友人跳出來,『啊,這有採訪到我,我全對耶,怎麼沒播出來』,媒體有說共採訪了多少人、其中答對與答錯的機率嗎?沒有,記者先擬定了一個主題,然後透過篩選抓人佐證:『你看,果然是這樣!』我說媒體你們這不是科學辦案嗎!(早年警察亂抓人來打,屈打成招都宣稱自己科學辦案。)更別說新聞媒體的錯字率也不低,像什麼把『洗盡鉛華』寫成『洗盡鉛筆』的只是明顯個案,我個人在看新聞報導就能抓出不少錯字,例如『小時候』變成『小時後』這種簡單的錯誤層出不窮,還有一種教人不能接受的,就是『顯而易見、根本不是錯字的錯字』,大芝心說他今天中午看某台,就看到一則『以後中藥進口可能要附檢驗證書』的新聞,於是字幕出現記者跑去採訪『中要航』老闆。媒體怎麼不來篇『記者素質低下』的報導呢?
  
  人很容易受『第一印象』影響,當媒體報導為A,民眾的印象就是A,即使後續更正為B,很抱歉,民眾的印象還停留在A,除非有身邊的人跳出來更正,否則民眾的印象就是AAAAAA,10年後問,還是A。媒體難道不應該更慎重發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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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錯,還是沒圖沒真相。
  
  從搬回婆家開始,小芝心被愈寵愈過份,我都懶得理她了。
  昨晚要收攤準備睡覺的時候,我看桌上有包打開的洋芋片,想說不吃完會軟掉,就順手拿來吃。本來就被吃掉一半,加上我不想讓小孩吃這個,所以小芝心才吃了兩片我就把整包收拾了。
  然後小芝心開始大暴走。
  她一看零食被吃完了立刻破口大罵:「妳怎麼吃完了、妳怎麼一個人吃完了!我要吃耶!妳很奇怪耶!什麼東西都是妳的、什麼東西妳都吃完了、小孩子要吃什麼啦!妳把我的餅乾吃完了啦!妳再這樣、妳再這樣!妳把我的餅乾吃完了啦!」用她最大的音量跳針罵了5分鐘。
  
  下午我跟小芝心要從圖書館回來時剛好下雨,小芝心有穿雨衣,我沒有帶雨傘,所以帶她去便利超商躲雨。
  小芝心:「媽媽,我想回家。」
  我:「可是在下雨,媽媽會淋濕。」
  小芝心:「妳回家拿傘就不會淋濕了啊。」
  我:「在回家拿傘之前我會先被雨淋濕。」  
  小芝心一臉嚴肅:「媽媽,最重要的是我不會被淋濕,我要回家。」
  
  這就是所謂『生你不如生塊叉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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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姪子算是家裡第一個小孩(我嫁出去啦,而且遠在台北),出生後備受長輩恩寵,從來沒有遇過壞人。
  
  一回來,我媽難免抱一下外孫,姪子就開始爆走,拚命拍打龍捲風,接著小芝心發現姪子的汽車玩具,開心地拿去玩,又被姪子拍打,然後龍捲風坐在椅子上,姪子也去拍打他。(只是一般椅子,但姪子認為是他的。家裡所有東西都是他的。)總之小芝心跟龍捲風隨便碰隨便摸(不是打麻將!),都會被姪子拍打。
  雖然姪子打人不會痛(這就是奇怪的地方了,姪子是三個小孩裡面最壯的),我還是告訴兩隻小的『不可以主動打人,但被打了就要打回去』。豎仔(發音:俗辣)小芝心照舊不敢反擊,被打了就跑走,至於龍捲風……聽到以後迫不及待去回揍姪子,姪子打他兩下,他就打姪子三下,姪子打他三下,他就回打四下,然後肆無忌憚搶姪子的玩具,姪子想搶回去,他就更用力搶回來,姪子敗在不會走路,龍捲風卻健步如飛搶了就跑,姪子這次真的是遇到惡霸了!
  
  平常姪子被搶被揍,我媽還能立刻抱他安撫,某天早上我媽帶著小芝心上街……
  姪子跟龍捲風又因為搶玩具鬧起來,姪子撲過來找我抱抱,龍捲風也撲過來要我抱抱,我只好一人一邊,結果兩人都不滿意,當著我的面互毆。
  
  左邊是姪子,綽號迷你胖,1Y1M,12公斤半,右邊是龍捲風,綽號非洲難民,1Y7M,8公斤半,兩人開始互毆。互毆起來真是!!!……毫無威力。不知為何力氣都很小(龍捲風你平常打我力氣也沒這麼小吧),一個用軟綿綿掌,一個用綿軟軟掌,他們很努力想揍對方,但看上去頂多形容為『推來推去』,背景音樂是『多多磨來磨去、多多磨來磨去』,說有多弱就有多弱。可是推著推著兩個都哭起來,龍捲風哭了幾下示意而已,姪子卻一哭驚人,全身都是口水眼淚,嚎啕了半小時,我一度擔心他會吐還是直接哭到斷氣,幸好都沒有,他就是哭到我娘回來抱他為止。
  
  明明就不會痛,姪子只是第一次遇到壞人呀。(茶/謎:當姑姑這種態度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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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續沒圖沒真相。
  
  
  我跟大芝心都覺得小孩最少要生兩個,彼此才能作伴,年紀不要相差太多,不然沒有意義。
  但我也不否認,一次帶兩名幼兒真的讓人崩潰崩潰的,必須常常深呼吸。
  朋友會疑惑:兩個小孩不會吵架或打架嗎?吵架或打架的時候妳怎麼辦?
  
  第一個答案是當然會,第二個答案是吵架時放水流,打架時看狀況。
  小孩子相處只有兩句話:天有不測風雲,童有旦夕恩仇。說是旦夕還太長久,他們分分秒秒在吵架,又分分秒秒在和好,上一刻拚命毆打對方,下一刻摟摟抱抱。
  
  常見場景一:
  小芝心:「弟弟我好喜歡你!」(親一下弟弟)
  龍捲風伸手去搶小芝心的玩具。
  小芝心:「不可以!不可以搶我的玩具!我不喜歡你了!」
  (3分鐘後)
  小芝心:「弟弟我好喜歡你!」
  (無限迴圈)
  
  常見場景二:
  龍捲風:「抱抱!」
  小芝心:「抱抱!」
  我:「一人一邊。」
  抱上來後龍捲風會先推打小芝心:「下去!下去!」小芝心則奮力反擊:「媽媽說一人一邊,你不乖,你下去!」
  瞬間兩人打成一團。
  我:「再打一起下去!」
  瞬間兩人又勾肩搭背。
  
  這次回娘家的火車上:
  小芝心:「媽媽,上面是放包包的。」(指火車上的置物鐵條)
  我努力控制爆走的龍捲風:「對啊,弟弟再不乖就把他放上去。」
  小芝心:「不可以!不可以放弟弟!」
  我:「為什麼不可以?」
  小芝心:「弟弟會掉下來!」
  我:「不會,我們把弟弟綁好。」
  小芝心:「放上去我就沒有弟弟了啦!」(哭)
  我:「媽媽再生一個新的給妳。」(←首次使用的新招)
  小芝心:「我不要新的弟弟!我要這個弟弟!」(大哭)
  
  回到娘家後:
  小芝心發現迷你胖(←就是我哥的孩子,1y1m)比龍捲風乖巧,迷你胖會打人,但還不太會走,閃遠一點就沒事。而且迷你胖有超多玩具,小芝心可以搶走玩具閃遠點,迷你胖就拿不回去了。
  小芝心:「媽媽妳把龍捲風弟弟抱走啦,我要跟迷你胖弟弟玩!」
  
  嗯,這也是大芝心堅持不要第三個小孩的原因:一旦有三個小孩,就會有一個是弱勢的。(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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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裡是沒圖沒真相特區!
 
  昨晚我風塵僕僕帶著兩隻小的回到南投,拎著一堆行李,行李裡有相機、有相機的充電電池、有相機的充電電池的充電器、有小筆電(跟滑鼠)、有無線網卡,很開心地以為可以在娘家大拍特拍、文章大PO特PO趕進度……結果我忘了帶相機傳輸線。  
  就這樣,我拍了照,但是都在相機裡。(還以為龍捲風那顆已經長出頭髮的七分頭可以亮相了!)
  
  最近早上天氣熱,下午又開始下雨。
  下午四點,我看雨勢暫歇,帶兩隻小的去隔壁廣場走走。
  娘家有大推車,一次可以塞兩隻瘦小的孩子進去。(我哥的孩子,1Y1M,12公斤半。小芝心,3Y8M,11公斤半。龍捲風,1Y7M,8公斤半。)
  雖是2011年了,鄉下果然很可怕(喂),我步出家門後手機響了(我沒帶出門),我媽追出來門口叫我,但是我已經走遠,這時剛好路過的阿伯就幫我媽接力叫,一邊騎車衝過來一邊叫,叫到我轉頭為止。
  
  推到廣場後小芝心居然拒絕下來走,要坐車逛大街,而龍捲風則是迫不及待要衝,於是跌倒了。爬起來後膝蓋小擦傷,額頭小腫。繞了廣場半圈,龍捲風跌倒了第二次。沒多久之後跌倒了第三次,終於拒走。兩隻都不肯走,我就推回家,這時才發現大勢不妙……
  三個人都被蚊子叮了。
  小芝心臉上一個,手上兩個,腳上四個。
  龍捲風臉上兩個,腳上四個。
  我手腳共四個。
  每個包都有10元硬幣那麼大!
  而我帶了一大堆的拍照家私,沒帶蚊蟲藥。(默)
  
  回到家發現我媽出門了,我沒有鑰匙可以開門。
  此時小芝心發揮了意想不到的瓊瑤天份……
  
  小芝心(帶哭腔):「我被蚊子咬了,咬了好多好多包,咬到受不了了,我要擦藥,可是媽媽沒有帶藥,外婆出去了,舅舅也出去了,沒有人理我們,嗚嗚……」(這種天份到底哪來的啊/掀桌/而且她一直講一直講,講到我媽回來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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