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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我覺得這本書定價300元,買起來好划算啊(喂),不但有四百頁,劇情又很精采,如果喜歡這一類的奇幻小說,可以買回家瞧瞧,雖然說是首部曲,劇情已經很完整,當全一本看也沒問題。
  
  《魔奇之旅》沒有很明顯的男女主角,採人山人海眾志成城(喂),就連一隻老鼠都有戲份,是的,魔奇就是魔法,石頭可以當寵物,人可以變成樹,船還可以在天上飛,最後的最後連廚房的女僕都有話說,甚至可以私奔,私奔耶!這比男女主角的發展還霹靂!(拜託那對男女主角手都來不及牽!)
  
  在《黑眼圈III 風暴之書》中,第七子的第七子要貢獻給星星(翻譯:扔去野地放生),在《魔奇之旅》中,第七子的第七子卻擁有無上的魔奇天賦,不過我們這位薩提姆斯.希普,出生沒多久就死了,啥咪?死了?這部書不是叫薩提姆斯嗎?是的是的,所以他當然沒有死,出版社在書腰上很沒良心的破梗,所以我現在爆料一下也不過份啦!(這還叫爆料嗎?)
  
  書中出現了許多魔法,喜歡奇幻設定的人應該可以看得很開心,感覺作者很樂在其中,打造了一個頗為豐富的魔法世界,但作者講話(劇情發展)又很實在,例如特級巫師瑪莎為了保護公主,需要把襁褓中的公主送給人代為撫養,但瑪莎居然把黑髮、紫眼睛的她送給一戶所有人都沒有黑髮、並且還是綠眼睛的人家,不要說是邪惡勢力了,連公主本人稍微長大後,都可以猜想自己不是這個家的人,所以公主10歲的時候就被邪惡巫師逮到了。而特級巫師瑪莎之所以犯下這個致命失誤,只是因為對她來講,小嬰兒長得都一樣。(實在是真實得讓我說不出話來。我生小孩前,確實所有嬰兒長得都一樣;我生小孩後,只知道所有嬰兒看起來都跟我家的不一樣。)
  
  託電影的福,《魔奇之旅》中的「博嘎」,一出場就讓我想到《哈利波特》中的多比或是《魔戒》的咕嚕,只不過是沾滿泥巴的版本,形象如此的鮮明,只能說近年來奇幻文學真的變成一門學科了,連奇幻邊緣人如我都可以被燒到。(成為一門學科有好有壞,在此不論。)
  
  這本書的封面很童話,內容也適合孩童閱讀,作者挺幽默的,出場人物有些多,認人是我的弱項,幸好角色個性還算鮮明,所以整體來說還是輕鬆易讀,愉快的閱讀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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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看完史蒂芬.金的《必需品專賣店》就看尚.德雷的《找死專賣店》,真的就像洗三溫暖,一本是700頁的驚悚巨作,一本是輕薄的黑色幽默小品,溫差甚大。
  
  《找死專賣店》,專門幫你找死!
  
  想自殺卻沒有好辦法嗎?知道有多少人自殺未遂反而半身不遂要坐輪椅數十年嗎?太慘了,這真是太慘了,想想看,台灣有這樣一間找死專賣店的話,賣肉粽的也不會被跳樓女子壓死了!屠家經營、祖傳十代的找死專賣店,我們有手工堅韌而且已經幫你打好結的繩子、有吸入型碰觸型或食用型的毒藥,有幫你上好膛的手槍,甚至有毒蘋果組合包或死亡之吻,有銳利的刀片也有生鏽的刀片(就算割不死也能破傷風),如果你是幼童,我們也有死亡糖果,不過,要小心選擇,因為政府規定多給孩子一次機會,裡面只有一半是毒糖果,祝你好運,死得愉快!
  
  本來一切都很美好,啊不是,本來一切都很慘澹,誰知道,屠氏夫妻會生出一個逆子!
  開朗、陽光、笑容洋溢、永遠往好處著想,客人看到他都不想死了,這怎麼得了!他們得想辦法救救這個兒子才行!
  
  這是本典型的黑色幽默作品,輕薄短小咻一下就看完了,喜歡黑色幽默的人可以考慮收一本,沒看過黑色幽默的人也可以從這本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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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永遠的好朋友》之前剛好跟朋友聊到『交朋友的磁場』。
  友人是雙子座,她說她幾乎沒什麼天蠍的朋友,我是巨蟹,我有一拖拉庫的天蠍朋友,我說台灣的天蠍座明明就很多,因為台灣過農曆年,像日本人就是處女座多,因為他們放元旦長假。(這是本人歪論)我不認為什麼星座跟什麼星座一定不合,什麼星座又跟什麼星座就比較好,其實星座是機率學的一種,我們頂多說『一般如此』(學占星的人大概會說是參數太多),但我跟朋友確實都認為:有些人,你甚至不需要跟對方交談,就可以微妙地感受到『啊,我跟這個人不合』。一旦有那種『不合』感,不管跟這個人再怎麼努力都徒勞無功,兩個人就是不合。
  
  書中的愛笛蕾德.唐思跟薇樂利.亞德勒,分明就是兩個不合的人。就算她們是親生姊妹,反目成仇也絕不奇怪的那種不合。但她們居然是好朋友,永遠的好朋友。(一旦突破機率學跟絕無僅有的那個人來往,就可算是永遠的一種吧我猜。)
  
  愛笛出身良好,家教嚴謹,小薇的媽媽則是個嬉皮,教養女兒的方式非常隨意;愛笛處處為人著想,小薇完全自我中心,有次愛笛終於忍不住罵她是不是腦袋有問題,小薇說『我以為是其他人的腦袋都有問題』。我比較喜歡愛笛不是因為她人比較好,而是因為她有幽默感,不過那瞬間我差點以為小薇也有幽默感。
  
  愛笛從小就是個圓嘟嘟的孩子,9歲的她幾乎沒有朋友,直到小薇搬到她家對面。小薇沒有因為她是個胖子而排擠她(我認為小薇是真的不在意愛笛的身材,她只在意自己),於是立刻成為愛笛的浮木,可說是愛笛天字第一號(不幸也可能是最後一號)『好朋友』。
  
  兩人甜美純真的友情直到高中發生『那件事』後嘎然中斷,彼此再無聯繫。十五年後,小薇出現在愛笛的家門口,衣服沾著血跡,態度就像以前一樣:「妳可以幫我嗎?」
  
  說真的,即使是在過往的『甜美純真』期,兩人也不算是交心好友。
  
  愛笛很矛盾。她媽媽的身材,應該跟電影《戀戀情深》裡的老母有得拚,她從小就覺得自己的媽媽好漂亮,好柔軟,像雲朵一樣,可是她漸漸長大,發現社會的審美觀與她的背道而馳,像小薇、小薇媽那樣窈窕的女生,才是眾人認同的標準。
  她覺得媽媽很美,但她自己又因為胖被排擠,如果瘦是對的,就是認為自己的媽媽不漂亮,如果胖是對的,那她就不應該被欺負。
  她白天遵守健康飲食,半夜卻又忍不住爬起來偷吃餅乾,這些小薇都不知道。
  
  小薇其實很羨慕愛笛,這點愛笛也不知道。
  愛笛的爸爸媽媽好愛她,她家隨時有美味營養的餐點可以吃,而不是沒營養的速食品,她媽媽也不會做出連小孩子都覺得丟臉困擾的事情。小薇的爸媽離異,爸爸遠在加州。
  她曾想撮合自己的媽媽跟愛笛的爸爸在一起,這樣她跟愛笛就是名副其實的姊妹,不過這個想法讓愛笛很生氣。她不知道為什麼。  
  
  我認為是在兩人亡命天涯時,對彼此互吼、愛笛點醒小薇後,兩人才成為真正、永遠的好朋友,這段友情的前戲實在有夠長。(菸/喂)
  
  高中發生的那件事,完全突顯兩人之間的差異,愛笛按照父母的觀念處理那件事,她想幫小薇,但她的幫忙對小薇來講卻是一大打擊。一:那件事發生,她也有責任。二:她以為爸爸會幫她,但是沒有。(愛笛的爸爸一定會幫女兒!)三:所以她想把那件事藏起來,愛笛卻將它公開了。四:這顯示她很不酷,她會失去啦啦隊隊員地位。
  所以小薇反咬了愛笛一口,兩人從此成仇。
  
  到底是誰背叛了誰,其實說不得準,如果兩人真正瞭解對方,事件就不會那樣落幕。
  
  書名叫《永遠的好朋友》,到底怎樣算好友,怎樣又算永遠,每個人有自己的答案,不過,在小薇於15年後重敲愛笛的家門時,愛笛的直覺反應是這樣的:我的姊妹淘,我的姊妹淘回到我身邊了
  
  至於那個受害的傢伙,大家一開始就知道他沒死,所以少卻了幾分懸疑性,然後一路看下來可以發現作者的用意本來就不在懸疑性,而是他後來的遭遇與改變。
  
  哦對了,看到書中某個男角一邊看YOYO姊姊(是書翻譯的!不要告我!)一邊自瀆,其實我心裡想的是『終於有人提出來了』,那些迷你裙姊姊,裙子真的有夠短,大家沒發現嗎?其實作者挺有幽默感,不過算成人級幽默感就是了……
  
  
  最後,感謝馥林文化提供試讀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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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本小說約700頁,我看完100頁就有點後悔,勉強再看100頁後停了好一陣子。我是在二手書店發現它的,哇哇,大名鼎鼎的史蒂芬.金,書況完好,只要5折275元耶!(我猜原書主看過一次就把它拋售了)我超開心的抱回家,當我第一本史蒂芬.金,想說看完決定要不要挑戰黑塔系列,我現在覺得『暫時』不會想看黑塔了。
    
  咳,基本上,不是《必需品專賣店》寫得不好,而是它寫得太好,讓我不舒服;如果以『驚悚電影劇本』來評分的話,這本書根本無懈可擊、極致完美,重點就是,我根本、根本、根本就不愛看驚悚電影啊!事實上我怕得要命,我這個豎仔為什麼要看史蒂芬.金啊!(抱頭)
  
  我知道恐怖/驚悚電影大多不是真的,可是不管看什麼東西,我只要預知後頭有什麼不好的東西在等著,就會很不舒服,像驚悚電影那樣,雖然不知道哪一分哪一秒會冒出不好的事情,不知道什麼時候轉角/背後/天花板/地上會冒出什麼鬼東西,可是那種『待宰』的心態非常凌遲人,看書的話就更自虐了,明知翻下去會有不好的結果,我還是撐著看下去。
  
  平凡的小鎮新開了一間『必需品專賣店』。
  
  在這種平凡無奇的小鎮,一間新的店家可是大事,何況它這麼神秘,『必需品專賣店』,誰知道會賣些什麼呢?鎮民在踏進店家之前,都想不到自己有什麼『必需』的東西非買不可,原本的生活雖然不太完美,但也平淡愜意,他們懷著『姑且一看』的心態進去,誰知一看驚為天人,店裡面居然有著那項完美非凡的物品!不管是誰,心情都從原本的平靜無波變成驚濤駭浪,甚至可以激動到高潮:布萊恩在裡頭買到了夢寐以求的職棒球員卡;梅拉在店裡買到了貓王的照片,只要抱著照片就能跟貓王纏綿;虔誠的教徒莎莉在那裡買到讓心靈沈寂昇華的木棒;波麗深受關節炎所苦,幾乎要剁掉自己的手,店主人高特先生賣給她一條項鍊,醫生都束手無策的關節炎就這樣不藥而癒。
  
  高特先生幾乎不會做生意!他們買到的價格都便宜得像假貨,只不過有個小小的但書,付出一點點錢得到『必需品』,並且要對人做個惡作劇。小小的、無害的惡作劇。這樣就好。你就能得到它了!
  
  讀者很快發現,一切都是高特先生的遊戲,他讓A對B惡作劇,而且讓B以為是C害的,又讓D對C惡作劇,讓C以為是B害的,於是B跟C結下深仇大恨,兩人拿出傢伙走上街頭大幹一場。高特先生的效率絕佳,開店一週,全鎮就陷入對立的瘋狂狀態,誰射殺誰、誰又砍了誰,幾乎讓人應接不暇。
  
  需或須,友人曾跟我說她會搞混,不知道用哪一個好,我說用英文的狀態推想就很簡單了,necessity 用需,must 用須。所以我們一般說『需要』、『必須』。很微妙的,這本書用了『必需』。鎮民所購買的東西不是空氣陽光泥土水,不是生命的必須品,而是他們想像中『須要』的物品。再說那裡面,大概只有波麗買了原本就要的東西,其他人走進專賣店之前,腦袋一片空白。
  
  從心無波瀾到驚濤駭浪,原來只是一瞬間的事。從無欲無求到瘋狂偏執,速度又比想像得更快。
  
  一個小小的、無害的惡作劇。  
  
  這樣就夠了。
  
  《必需品專賣店》還有個絕妙的優點,就是個人表徵顯明,看書時我大概都能認出誰是誰,中學生啦、警察啦、愛吵架的、怕事的、口吃的、酗酒的……只有家庭主婦難認一點,這本書的出場人物有夠多,有人名認知障礙症的我居然不會搞混,實在厲害。不過缺點是頁數太多,雖然看的時候不會覺得很冗長,但後半有些劇情開始重複
,當我們已經知道高特先生那些ABCD的手段後,實在不需要交代那麼多A1B1C1D1、A2B2C2D2,反正他們就是被設計、然後抓對廝殺就是了,電影只需要幾秒就能PASS,小說卻要好多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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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這次的海瑞五行養生摃丸禮盒,我18日就收到了,冰凍凍的低溫宅配感心送到家,我也選了良道吉日,也就是冬至22日給它煮下去……(我家今年冬至不吃湯圓,就吃這個養生摃丸啦!)那為什麼這麼晚才發文?坦白講,因為拍出來的照片很霧,根本看不清楚摃丸長什麼樣子,幸好禮盒裡面有20顆,我後來又煮了一次,可是拍出來的照片還是霧的,摃丸又吃完了,逼不得已只好用霧霧霧照片寫文了。
  
  我後來才想到為什麼照片霧霧的,因為剛煮出來的摃丸熱氣蒸騰,我又想趕快拍完趕快吃到,不然這種天氣一下子就冷了,所以是熱湯的霧氣啦……(默)
  
  其實收到禮盒的時候嚇一跳,因為禮盒長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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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名產,海瑞摃丸!
  居然是長形的咧,拿出摃丸的時候好像在拿羽毛球。
  原來這是廠商特別設計,『棒』狀禮盒象徵海瑞摃丸一甲子的捶打粹鍊。(一甲子,老店家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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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不像一袋一袋的羽毛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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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這不是一般摃丸喔!這是養生摃丸!(笑)
  
  海瑞特地設計五色摃丸應對五行,很有趣的概念,也突破一般摃丸就是白色的、豬肉摃丸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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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煮起來就是這樣,真的很漂亮吧!
  這個碗不小咧,海瑞摃丸比一般市面上的摃丸都還大顆,飽滿充實。
  
  啥?為什麼有五種顏色?這是摃丸食材原本的顏色啦!五顆摃丸都是我意想不到的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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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張是第一張,還沒霧掉,所以是唯一清晰的口味。)
  
  這顆黑嬤嬤的是墨魚口味。
  坦白講,墨魚沒有很特別的味道,可是咬下去,這顆摃丸非常的Q~~Q~~~Q,很有勁!真的是咬一口就可以感覺到很扎實,一般吃的貢丸比不上的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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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是紅麴。
  有淡淡的紅麴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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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咬一口之後的樣子。
  霧掉了看不清楚,真的很漂亮、扎實、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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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咖哩口味。
  拜託、有夠香的香,還在鍋子裡,咖哩的香味就很明顯,咬下去很溫和,不是刺激性的咖哩味,當然一點也不辣,可是一口下去,保證感覺到『啊,是咖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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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海瑞為什麼想要做羅勒口味,因為要湊綠色嗎?(我第一個想到會是菠菜。)
  出乎意料的味道,我超喜歡羅勒的淡淡香氣,這是我最喜歡的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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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顆也是重口味的,煮下去香味就飄啊飄。
  不過不是那種很重的中藥味,其實聞起來還滿舒服的,吃起來也很順口,至少超級討厭中藥味的大芝心沒有出聲抗議。(他是那種在夜市聞到藥燉就開始碎碎唸抱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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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摃丸們紛紛吶喊吃我、吃我!
  
  試吃後覺得很特別,上網看才發現海瑞除了五行禮盒,還有出『草莓摃丸』!如果是在試吃五行禮盒之前,我絕對不會想吃『草莓摃丸』,可是試吃過五種特殊口味之後,反而很想知道草莓摃丸吃起來是什麼樣子。
  
  五行禮盒裡,味道最淡的應該是墨魚,不過我覺得墨魚本來就沒什麼味道(喂),海瑞的官網介紹,使用墨魚,是因為墨魚汁含優質的蛋白質、鉀、胺基酸,堪稱非常高級的養生食材。而紅麴、枸杞、當歸的好處也廣為人知,除了墨魚之外,其他四種口味都算明顯,重點是,吃下去的感覺又很溫潤順口,不會嗆鼻難受,可說恰到好處。
  
  我覺得五行禮盒真是個好主意,海瑞太優秀了,一般我們送禮盒,如果送『貢丸』,一定覺得太普通、沒什麼,台灣到處都能喝到貢丸湯,可是海瑞的五行養生摃丸禮盒包裝非常精美,口味又很特別,口感也是一流,Q彈有勁,難怪會是今年新竹伴手禮第一名。而且一般我們都習慣吃摃丸,送摃丸很安全(笑),小孩子通常也喜歡吃摃丸,我記得小時候我哥愛吃得要命,現在呢,小芝心也是很愛吃,這麼大顆的摃丸,她一個人嗑掉3顆!(傻眼)還跟我吵著要,我說都被媽媽吃完了,她一直盧說鍋子裡還有,最後把鍋子給她看,她才罷休。
  
  海瑞摃丸,推薦嘗試的好味道(大心)。
  感謝海瑞摃丸及果子咖啡提供試吃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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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決定簡化《告別的年代》來簡話我的試讀心得。這不是個簡單的決定。
  
  你在讀這本書,這本書叫《告別的年代》(1)。
  《告別的年代》(1)中有個青年,也在讀《告別的年代》(2)。(這位青年沒有名字,作者從頭到尾都稱之為你,就好像在稱呼讀者一樣。)
  青年所讀的《告別的年代》(2)中,前頭有個角色叫杜麗安,她也在讀一本《告別的年代》(3)這本《告別的年代》(3)是她喜歡的青年教師葉蓮生借她的大書,她平常根本不看書,終究沒看完就把書還了,她跟葉蓮生的情份也結束了;《告別的年代》(2)後面則出現了一個作者,也叫杜麗安,她顯然不是前頭那個杜麗安,她的筆名叫韶子,那就用韶子稱呼。這個韶子寫了好多本書,其中一本就叫《告別的年代》(不明)。
  
  這不但是個『俄羅斯娃娃』式的故事,故事甚至會變形,彼此之間回環反覆,想想你手裡抓著那些俄羅斯娃娃,它們卻忽大忽小,你忽然搞不懂哪個要套在裡面,哪個要套在外面。這全是《告別的年代》(1)(2)(3)(不明)跟後面冒出來的《告別的年代》(變體)惹的禍。(喂)
  
  作者黎紫書不斷建構、拆解、重建,在舊有的痕跡上又蓋起新樓,看上去新舊交加,還大量使用後設技巧,黎紫書像青年的母親,喜歡藏東藏西,然後笑著說:「去找啊,你去找啊。」並不時移動房間裡的小擺飾,將抽屜裡的東西互換,模糊的認知,有些東西找到了,有些根本搞不懂:是找不到,還是它根本不存在?
  
  這些《告別的年代》(s)不管是『真實的小說』或『虛構的傳記』,它們有個共通點,就是內容為家族史。杜麗安家族史。
  
  書從p513開始。
  5月13日是馬華史上一個嚴重衝突的日子(假設一下台灣有本家族史從p228開始),也是杜麗安被瘋子襲擊、鋼波出手相救的日子,杜麗安後來就嫁給了鋼波,這即是家族史的開端。
  建德堂堂主鋼波(翻譯:混黑社會的)在漁村已有妻小,嚴格來說杜麗安不算合法配偶,不過王永慶的3個老婆都拿到遺產了,杜麗安合法與否,好像也不一定。但鋼波比杜麗安大上一輪是肯定的,又混黑社會,曾上杜家討債,把她父親打得,杜麗安的弟弟為此跟姊姊有了嫌隙。
  而,鋼波家的祖先供在漁村也是肯定的,當杜麗安遷進了新居,想移鋼波家祖先進來,不成;退而想迎杜家的祖先進來,也不成,她是潑出去的水了,活了一把年紀,替自己掙了間安身立命之所,這才發現自己兩邊不靠岸。杜麗安的弟弟娶了信基督的妻子,不拜祖先,就是這樣,杜家的兒子不拜祖宗,杜家的女兒拜不了祖宗。
  
  吃了好些補藥,杜麗安最後到底沒生個一子半女,於是就連『家族史』這三個字,好像也不太正確了。(那要叫啥?杜麗安奮鬥記還是杜麗安成功記?總不是杜麗安生殖記吧!
  
  再說到基督教,青年的母親在過世時說的『一生一世,直到永遠』,狀似羅曼史的話句,到底是否試讀本p138(648)所說『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我不曉得。試讀本p107(617)杜麗安在漆黑的客廳抓住劉蓮偷情時,『她說要有光,就有了光』,也讓我想起聖經(上帝說要有光,就有了光)。不過我究竟沒看過聖經,所見過的引言也有限,無法辨認更多。那無所不在的你在我在,也不知到底誰在。說不定這也只是作者藏的一個小玩意兒,誰愛就撿去。
  
  但杜麗安說要的這個光,是抓劉蓮偷情的光,讓她看見舊人的光,不是明目的光。未嘗不是小小的反諷意味。
  
  我懷疑作者的惡趣味不只那些。書中鋼波通稱鋼波,小兒子叫石鼓仔,偏偏女兒有名有姓叫劉蓮,雖不知道劉蓮的粵語怎麼發音,我唸著劉蓮就是榴槤,試讀本p146(656)謂榴槤是惡果,《告別的年代》(2)裡杜麗安的媽媽蘇記,就是吃榴槤時噎死的,青年也是因為榴槤的味道,才抓住了瑪納,成就另一段『惡果』。書中提到的是,劉蓮有留戀的諧音。
  
  黎紫書似乎要讓我們推定,青年的媽媽,努力裝作自己就是劉蓮,連遺照都用上劉蓮的照片,努力要把自己藏起來,只為了是的媽媽。藏起來的,到底是誰呢?
  
  青年所讀的《告別的年代》(2)中,作家韶子有個緊追不捨的評論家『第四人』,第四人是韶子的附骨之蛆,對韶子有強烈的執著,在韶子部分作品亡佚、只有少數幾人(第四人當然宣稱自己是少數幾人)閱讀過的狀態下,讀者想瞭解韶子的作品,就不得不看第四人的評論,第四人的評論甚至跟韶子的作品集一同發行。
  
  後來成了寫作家,將讀到的《告別的年代》(2)寫了出來,並將第四人一分為四;甚至將《告別的年代》(2)中韶子的所有作品,都憑著蛛絲馬跡『兌現』寫了出來,而在去世後,有位叫瑪麗安娜.杜的作者,寫了一本書《Adieu》,被譯為《告別的年月》。黎紫書說,那是沒讀到的《告別的年代》(未知)。
   
  作者韶子的形象只被帶進了一點點的黎紫書,而就書中人物而言,與其說是杜麗安,不如說與矮瓜臉的形象較為吻合,至少職業上吻合,而的回憶之中,也有個男裝阿姨跟矮瓜臉的形象相吻。只不過他們誰是誰,重要嗎?如果重要,又有多重要?人物來來去去,說不定有時作者也犯糊塗,像試讀本p139(649)黑傑克已然出現,p200(710)又說『有個被大家叫做黑傑克的同事』,好像他初登板。
  
  為何我說簡化書本來簡話心得不是簡單的決定?因為這容易暴露我的愚蠢。房子人人拆,巧妙各不同,偏偏我拙,黎紫書彷彿雀躍萬分的買下那枝電光槍了,我卻找不到它。不過我是這樣想的,所謂作者已死,不管作者怎樣後設千萬次,也意料不到讀者會看見什麼光景,這書我看了一次半,最喜歡的是什麼呢?是杜麗安跟娟好之間的情誼。有時人跟人之間的相處就是那樣,真實。
  
  而不管作者想告別些什麼,她詩意而直接的語言都值得欣賞,看書時我總以為自己身處高溫,熱得視線蒸騰,恍惚;又以為自己身處寒地,凍得腦袋不清,迷糊。她有這樣的功力。
  
  ps1:感謝聯經文化提供試讀機會。
  ps2:杜麗安生殖記影射杜拉拉升職記,而且很壞,因為杜麗安生不出來。(打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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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香港原版封面,台灣預定於2011年1月由本事文化出版)  
  
  唉,我不但老了,還很糊塗,看作者名字,以為是台灣男生,結果是香港女生!好吧好吧,那不重要,書好看就好。
  很巧,上一篇讀書心得才說到香港文化,《即將遺忘》是林詠琛的著謎系列第一集,看書時可以感受到濃濃的港味(別問我那到底是什麼味),就算當初騙我林詠琛是台灣人,我也會說這是一部香港小說,兩岸三地的小說雖然看起來都是華文,用字遣辭、文法結構到底有各自的習慣,故事風味也各有千秋。
  看香港的小說有個絕大好處,就是港人勤奮,作家拖稿的機率比較低一點(啪),寫書的速度也比較快,讀者不用望穿秋水。(以上純屬個人觀感/打飛)
  
  進入正題!著謎系列共有6集,這次試讀來了前2集,書如其名叫人著迷,我已經迫不及待想追完這個系列了!
  故事由一個百無聊賴的看店少女初蕾和她那個愛睡的老爸陶源開始,看起來破舊不堪的古董書店,其實是間超感諮詢室,匯集了無數亡靈與生靈的龐大意識能量,呼喚擁有第六感的人入內付錢講自己難以告人的心事,第六感人士可以大膽傾吐自己的經歷不怕被報警送醫,而陶源跟初蕾則能以匿名的方式將有用的線索提供給警方賺取佣金我怎麼想都覺得他們很賺啊!
   
  既然是超感諮詢室,當然有許多特異功能人士,例如會瞬間移動的超級賽亞人醫大生阿等(←喜歡初蕾註定是砲灰的傢伙)、憑物品就可以感應持有者的程姊姊、能聽到未來新聞的南茜嬸……,不過這些都還是點綴用的一盤小菜而已,作者真正的企圖更為遠大,初蕾不記得8歲以前的事情,陶源雖是她爸,卻年輕得不像話,兩人站在一起像情侶一樣,作者屢屢暗示,初蕾藏有不可告人的重大秘密,到底是什麼秘密?既然是秘密,我才不告訴你。(喂!)
  
  初蕾也不只是在店裡打呵欠作煎餅而已,高中時的校園偶像忽然來找她幫忙,而且這位偶像學長吞吞吐吐什麼話也說不清楚,初蕾決定靠自己找出真相,沒有超能力的癟腳貓到底要如何闖蕩江湖咧?接連發生的靈異案件,背後的真相到底是啥?當然,我也不會告訴你!(啪!)唉,說真的,我也算是被作者擺了一道呢!因為我原本猜測的真相跟初蕾的癟腳推理比較像,三腳貓就是三腳貓,我怎麼會弱到相信她呀?(菸)她猜什麼,我都應該投反對票啊!
  
  投石問路的第一集,作者雖然不算是正面迎戰讀者,不過情節緊湊,步調快得恰到好處,整本看下來一氣呵成,讓人期待後續。要說《即將遺忘》有什麼缺點,我想是部分劇情太……太理所當然缺乏考究了,尤其是醫學方面的設定,實在可以嚴謹一點,而老乞丐的舉動,也有些前後矛盾,雖然說是靈異奇幻的作品,我認為奠基於真實之上的巧思,才能真實地震撼讀者,留下深遠印象。
  

  相較於巧妙迴避的第一集,第二集作者來真的了!把過往的愛恨糾葛大放送給讀者,讀者不用再自己揣度些有的沒的,繼續追下去就對了!這次,初蕾受到『儀器輔助式靈異通信』的呼喚,想去日本南伊豆找上一集出場的陽光男鳴海;而陶源,因為一張靈異照片,前往伊豆大島找尋初蕾的母親,橘;就連髮型師猛,都因為一樁靈異命案,追到了伊豆想解開真相!有沒有發現,三個人去伊豆的理由都很靈異啊?(我還特地標了粗體)這集應更正名為《靈異的呼喚》啊!(被打飛/最好是叫這麼慫的書名能賣出去啦!)
  
  這集兵分兩路發展。一條是伊豆島上的離奇命案,一條是初蕾回到了遺忘海,想找尋被遺忘海洗去的記憶。
  
  與世無爭的伊豆島發生有史以來第一樁命案,面向大海的男子,被人從身後一刀捅死,男子手上抓著一綹髮絲,髮絲屬於他的女友菖莆;刀上只有一個人的指紋,指紋屬於他的女友菖莆;不管怎樣調查,凶手都指向菖莆,可是菖莆……早在命案發生的前一天就病故,也按照島上的傳統當天就下葬了。
  已經死去的人,可能回來殺人嗎?伊豆島上的孩子唱著歌、跳著舞:「回來了唷!菖莆姊姊回來了唷!菖莆姊姊回來將和也哥哥帶走了!」
  
  這廂是淒美絕倫的愛情悲劇,那廂則是混沌未明的主權戰爭。
  
  8歲的小初蕾同意陶源的安排,躺在遺忘海裡,洗去了所有記憶;19歲的初蕾避開陶源,聽從『直覺』來到遺忘海,試圖索回自己的記憶。不過她才要了一點皮毛回來,就哭著拒絕回憶上身,她已隱隱地感應到,自己的記憶絕對跟別人不同,如果記憶全都回來了,她勢必要付出代價。她退縮了。 
  人很奇怪吼?擁有的時候想甩開,失去的時候又強求回來。如同橘的預言,初蕾的記憶復甦是早晚的問題,不過怎麼復甦,就看溫柔浪漫的作者大人是殘酷或仁慈了。
  
  著謎雖有6集,但絕不是那種讓人卻步的大塊頭,相反的,它讓人一集看過一集,迫不及待要知道故事的結局,其實林詠琛對我而言,有點太少女情懷了,例如《深藍的呼喚》,書封上寫著『愛是,永不止息,永不言悔』,如果我沒有看過第一集,我敢說在書局裡看到這本書,我絕——對——不會拿起來翻,更別說買回家看,幸好我有參加到試讀活動,我一拿起著謎系列,真的就像著迷一樣,一頁又一頁看下去沒有停過,看完還想再看,這就是作者說故事的功力吧!
  
  
  PS1:真的感謝本事文化給予我著迷的機會。
  PS2:不喜歡被捏的人,建議不要看書前的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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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友人送了玩具來,拆開沒多久,鼓就被龍捲風踩壞了。
  因為他一直習慣到處亂踩當墊腳。
  
  二、
  龍捲風昨天把櫃子裡的東西全挖出來,早上,他忽然把一包東西收回去。
  這些時日他四處劫掠,第一次收東西。
  不過高興沒多久,他又把東西挖出來。
  挖出來、收進去、挖出來、收進去。最後那包東西還是陳屍外頭。
  
  三、
  最近小芝心常常被龍捲風侵犯,因為我警告過她不可以打弟弟,她也接受了,但龍捲風大概是過去被打的陰影太深,總是拚命追打小芝心。
  除此之外,龍捲風也很喜歡搶小芝心的玩具。(正確來講,他們喜歡搶對方的玩具。別人手上的永遠比較好。)
  大芝心:「我們要不要闢個空間給小芝心?」
  我:「我們都沒位置了,哪來的位置給小芝心?」
  大芝心:「就是特地清一個位置給她,不然龍捲風愈來愈乖張。」
  我:「這個家有什麼地方龍捲風入侵不了的嗎?昨天他爬到箱子上去拿書櫃的東西,今天他把桌子推去靠電視櫃,爬上去拿電視上的東西。」
   
  龍捲風還會爬到高椅上拿我桌上的東西,也屢屢被我抓到踩到我的書箱上(疊起來比他還高)玩樂,有事沒事更會爬到桌子上跳舞。現在家裡唯一安全的地方只有冰箱上面了,把小芝心丟上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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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對第一集的評語是『有時間的話,可以坐下來從頭看到尾沒問題』,那我對第二集的感想就是『我連廁所都忘了去,在我看完書之前別想讓我的屁股離開椅子!』(如果我非去廁所不可,我也要把它帶進去看!)並且,我看完書的第一件事,就是想把它從頭再看一遍!
  
  太精采了,奧妙絕倫!《星火燎原》絕對可以列入我今年看過的TOP5,而我今年看了近百本小說。在我看《飢餓遊戲》時認為它已經很完整,不像一般大塊頭部曲第一集,有種平穩鋪陳、介紹大綱、打基礎就好的感覺,誰能想到,整本《飢餓遊戲》不過是《星火燎原》中的一顆小火星罷了,鋪陳鋪得這麼美好,這有天理嗎?別管天理,《星火燎原》實在棒呆了,如果它有缺點,那就是一定要看完《飢餓遊戲》才能看《星火燎原》,否則感受到的高度會不一樣,而且看完《星火燎原》,會讓人迫不及待想看第三集,幸好第三集《自由幻夢》就快出版了。(但我得承認,我不喜歡《星火燎原》的收尾,我覺得我被作者玩弄了,而且我不喜歡這種玩弄,兼以,第三集的名字這麼夢幻,讓我害怕看完三本,還是第二集最好看。那麼,這將是極為罕見的例子,因為三部曲裡面通常是第二集最爛。)
  
  帶著都城的憤怒,凱妮絲回到第12區。她引起的騷動並未平息,大總統居然親臨她家,帶來最致命的警告。接下來她不能再走錯一步路,否則她的家人、男友的家人,甚至她表哥一家人,都會有生命危險。當初她既然捨命保護家人,她的妹妹、她的母親,那麼,她就會義無反顧繼續保護下去,她的心裡怎麼想,那早就不重要了。她的人生,從那顆球被抽中時,就踏上一條截然不同的道路。
  
  偏偏又遇到了25年一次的大旬祭。按照慣例,從飢餓遊戲中生存下來的優勝者,必須指導同一行政區的『後輩』,也就是一年又一年被抽出的貢品。因為第12區之前從未有女性優勝者,無疑的,凱妮絲會是第12區女性貢品唯一的導師,將來貢品可能是她的好友、她的妹妹、她的親屬、或她的女兒;如果她指導的貢品始終無法獲勝,她必須一年又一年看著那些女孩送死,直到她自己死亡。
  
  這一年是第75屆的飢餓遊戲,也是第3次的大旬祭,早在遊戲設立之初,都城就想好了每25年的特別遊戲。
  典禮上總統朗聲宣佈:『在第二十五年的第一屆大旬祭,為了提醒反叛政府的叛徒,他們的孩子之所以會死,是因為他們選擇發動暴亂,因此每個行政區都必須舉辦一場選舉,投票選出貢品來代表那個區。』、『在第五十年的大旬祭,為了提醒反叛政府的叛徒,每死一位都城公民都要有兩個叛徒來陪葬,每個行政區必須派出多一倍的貢品。』
  然後總統從盒子裡豎立成排的發黃小信封,拿出標示75的信封……
  
  這一次的飢餓遊戲令人屏息。
  特別嚴酷的考驗,第一天就掃掉了大半的人。
  與第一集不同,我們不知道最後誰會活下來。(第一集反正一定是女主角會活下來嘛!)
  至此,飢餓遊戲才展現出它的本質……
  
  《星火燎原》,我個人無疑給了5顆星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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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飢餓怎能是種遊戲?這豈不荒謬?然而人不但是地球上唯一荒謬的生物,並且能將荒謬搬演得淋漓盡致。
  
  這是一個許多許多年後,未來的故事。
  在過去稱之為北美洲的地區,建立了一個新國家——施惠國。施惠國的中心稱之為都城,四周圍繞著12個行政區,行政區裡的平民必須為了都城犧牲奉獻,稱臣納貢。12行政區忍受不了壓榨,起而叛變,卻被完全鎮壓,都城為了懲罰12行政區,要他們永記教訓,發明了『飢餓遊戲』。
  12個行政區明年都必須送上12-18歲的男女各一,共24人,也就是24個貢品,進行互相殺戮、勝者生存的飢餓遊戲。24人中,只會有最後1個存活。
  其實我覺得叫飢餓遊戲太美化了,24人不是比誰耐餓而已,這根本是『獵殺遊戲』,不殺人,就是被殺。
  
  12個行政區地位各異,第1行政區幫都城加工美好的小飾品,過著還算優渥的生活,至少,不用擔心肚子餓,各區每下愈況,到了第12行政區,負責的工作是挖煤,餓死這件事在第12區,一點都不稀奇。
  凱妮絲,正是12區第74屆飢餓遊戲的女生參賽者,16歲。
  看似公平的遊戲規則其實暗藏玄機,那些生活還算優渥的行政區,有專門的人力訓練參賽者,從他們還小的時候就培訓各種殺人能力,而貧窮的行政區,多的是瘦弱的皮包骨,一上場就被宰了。過去73年的比賽,第12區只出現1個勝利/倖存者,這一點都不合機率。
  不過我是這樣解讀機率的,即使百萬分之一,中了,就是唯一。這跟凱妮絲參賽的原因一樣,即使數千顆球裡面只有一顆特別的名字,中獎了便無所遁逃。
  那暗藏的玄機是什麼呢?凱妮絲發現,專業貢品只受到殺人的專業訓練,不包含『耐餓訓練』,雖然這是場『飢餓遊戲』,他們卻很諷刺地一點都不耐餓,專業貢品在遊戲之初便會搶奪所有食物,玄機在於,業餘貢品只要能摧毀所有食物,就能有一絲希望。
  遊戲每年都會設計得不一樣,適者生存,加上贊助者機制,變數實在太多,原本應該當炮灰的凱妮絲決定拚上一切,生存下去。
  
  小說行進的節奏很快,如果時間充足,可以從第一頁看到最後一頁都不會停下來。其實看書的時候我一直想到蒼蠅王,雖然兩書的寓意不同,一樣值得深思。《飢餓遊戲》展露了眾生相,富人操控窮人,有些窮人巴結富人,有些窮人反抗富人(但通常不會成功),都城人收看『飢餓遊戲』,就像我們收看『決戰時裝伸展台』,窮人的生命不是命,而是遊戲的棋子。
  凱妮絲的父親死亡後,母親也病倒了,這使得凱妮絲無法諒解母親,因為她一下子失去了父母,11歲的她只能獨自保護妹妹,想盡辦法維持家庭。她雖然渴望母親的愛,但她恨母親,因為她的母親毫不堅強。
  在飢餓遊戲裡,凱妮絲不是專業貢品,她並不強壯,憑力氣絕對輸,比輕巧她又不如小云,比智謀也比不過狐狸臉,所以重點是,她要怎麼活下去?
  這麼精采的答案,當然要自己看過書才瞭。(喂!)
  
  PS:本書雖為三部曲之一,但故事結構完整,可視為單獨一本小說閱讀,看了喜歡再看下去就好,不用擔心難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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