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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名:《穿著PRADA的惡魔》(THE DEVIL WEARS PRADA)
  作者:Laren Weisberger
  譯者:王欣欣
  
  這一篇 奶油添加的美味關係 說到電影《穿著PRADA的惡魔》,我心緒一動,去買了原著小說閱讀,一看才知道電影作了不少情節的更動安排,不過這篇心得以小說內容為主。
  女主角安德莉亞(以下簡稱安)從布朗大學文學院畢業後跑去自助旅行,直到在印度染上阿米巴痢疾,回國後她身無分文,只好開始找工作。幸也不幸的,她(跟所學毫無相關)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到全美銷售量最大、最受矚目的時尚雜誌《Runway》當總編米蘭達的初級助理。
 
  穿著PRADA的惡魔,米蘭達。
  安進辦公室的第一份工作是這樣的,遠在多明尼加共和國渡假的米蘭達,打電話回來辦公室說她要一件裙子。(還有一些特定雜物,但那好搞定。)
  資深助理愛蜜麗掛掉電話後,立刻打給時尚組的人『叫一些裙子進來』,時尚部門的八位助理立刻跟設計師或店家聯繫,表示米蘭達需要一個特定物件,幾分鐘之內,各家頂級名牌的公關主管就會派人(甚至親自)送上所有米蘭達可能會中意的部份過來(喵的,這種日子真爽),愛蜜麗再從其中挑出三件,送上私人專機,務必在時間內出現於米蘭達的衣櫃裡。
 
  這之後安遇到的工作也大同小異,例如米蘭達交代『我要七十幾街那家古董店的電話和地址,我看中紅酒櫃的那家』,安花了三十三個小時在七十幾街一一尋找,有古董店就進去問『你們有紅酒櫃嗎』,有紅酒櫃就問『米蘭達.普瑞斯特利最近有來過嗎』卻仍一無所獲之後,戰戰兢兢去請示米蘭達給多一點提示,米蘭達於是刮她一頓,拿出古董店的名片,上面印著地址『第六十八街南二四四號』。 (碼的,她真的是個人!)
 
  除了這些超級任務,對時尚一竅不通的安身處(應該是)全美最時尚的大樓,所有女孩都穿著超級名牌,定時護膚作指甲(牙痛卻沒空看醫生),穿2號衣服,安應該是唯一一個6號身材的人,而所有(除了她之外)竹竿美女都會對著鏡子說:「喔,我太胖了!」
 
  安一天工作14小時,還有半夜不定時響起的米蘭達專線(米蘭達幾乎不用睡覺,任何時間都可能打電話來),每天緊張焦慮被時間所逼,這在美國足以令一半以上的人大喊:「天啊!這真是個地獄!」
  
  安靠花公司的錢發洩,不一定是花在自己身上,而是像購買米蘭達的咖啡時順便多買幾杯給街友、坐計程車總給整鈔不找零,反正『錢』在Runway從來不是問題,米蘭達的一件特製禮服市價要四萬美金,米蘭達作作頭髮化化妝,一個禮拜可以花掉兩千多美金,反正有單據,報什麼帳都可以,還能用米蘭達的名義訂餐廳,無往不利。(靠……邊走,雜誌總編可以作到這種地位真的是作到頂了!)
 
  安每天忙於工作,忽略了男友,忽略了死黨,連姪子出生好幾個月了都沒空看一眼(雖然她還是得去護膚弄頭髮),這生活不是她要的,她只是希望能熬過一年,只要一年,只要能忍受米蘭達一年,米蘭達會為工作期滿一年的助理說份差事作為獎賞,她就能進入從小夢寐以求的《紐約客》雜誌工作,她是個大學剛畢業的傢伙,靠她自己的能力,不曉得要花上多久時間,而現在有個絕佳好機會,就是忍受這一年。
 
  這本書,看看白歆惠的推薦語吧:「成功表達時尚圈背後的寫實面,歡迎一起進入真實世界!」如果你對時尚圈很有興趣,那確實值得一看,如果沒有興趣,說穿了這本書不過是『新鮮人遇到一個……惡魔上司』的小說而已。而且我覺得安還蠻幸運的,至少她也靠這份工作得到不少,如果不是誤打誤撞進入《Runway》,她還不曉得在哪過著半吊子的生活。(不過你要是正為上司所苦,還是可以看一看,發現自己並不孤單,或是,自己的上司不過是塊小蛋糕。)
 
  有趣的是譯者跟作者對安這個人的感覺截然不同,譯者王欣欣並不喜歡安,認為她根本不該選擇一份自己不喜歡的工作,造成別人的痛苦,作者卻覺得安堅韌頑強、力爭上游,要說我對安的感想,嗯,她只是個耐操的普通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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