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ST1.JPG
  
  犯罪手法日新月異,『扒手』漸漸變成中高風險的一種,它不像搶劫那樣高風險,也不像詐騙集團行騙那樣安全,掏摸者必須伸出自己的手侵入他人的口袋掏出皮夾,誰也不知道,那一刻會不會有突如其來的另一隻手扣住自己。偏偏在這個時代,還有人堅守此傳統手工藝的美好。
  西村。
  他自幼行竊,日積月累的經驗使他悠遊人群,他能輕易辨別出人群中最有錢的那個,知道肥羊把皮夾放在哪裡,他可以神不知鬼不覺將皮夾掏出來,將錢清空後再把皮夾放回去。
  啊唷大叔啊,可是這已經是完美犯罪的時代,你落伍了啦!
  
  西村最先偷的東西應該是食物,年紀是就讀小學之前。他肚子餓了,填飽肚子是生物的本能,人類社會的規則姑且閃邊去吧。然後是玩具,再來他什麼都偷。他開始偷竊時,遠方總能看見一座如舊夢般美好的高塔,只是漸漸的,高塔也消匿無蹤。
  那座美好卻永遠到不了的高塔。
  肚子餓的他在填飽肚子後明明有其他選擇,還是毅然決然愛上扒竊這條路,他跟這個世界格格不入,卻能經由扒竊的瞬間感受路人的體溫,瞬間感受自己存活的價值,只是他愈偷愈多,也離正常世界愈來愈遠,他不停地偷、不斷地偷,他不缺錢,也不乏溫飽了,他只是需要偷,偷才能活著。直到別人試圖偷走他的人生。
  
  《追風箏的孩子》裡,主角的爸爸說最可惡的罪行就是偷,《掏摸》中西村選擇偷有錢人的錢,木崎則偷最卑微的人的人生;木崎找上西村幫忙進行一件『完美犯罪』,原因很簡單,如果事跡不幸敗露,木崎能輕而易舉殺死西村,西村舉目無親,死了也不會有人發現。
  
  木崎說最惡的惡,必須先感受善。
  只是習慣性的殺人,太浪費了。
  『看著痛苦掙扎的女人,要同情她,覺得她好可憐,甚至感受她的痛苦,發揮想像力勾勒出養育她長大的父母,流下同情的眼淚,給予更多痛苦。』
  殺了人的瞬間,要感受到同情才可以。
  這就是木崎的人生。
  
  《掏摸》的篇幅短小,故事簡單,採第一人稱的同時避免枝節,探討的卻是最複雜的『惡』,其中對於行竊過程的描述可說淋漓盡致令人驚嘆,好像作者自己偷過一樣。(我想他沒有啦!)就我自己所知,我遇過兩次小偷。(因為我太迷糊了,如果有人偷走我的錢包把錢拿走,再把錢包塞回來,我應該不會發現錢丟了。)
  
  一次是十幾年前在西門町,過年時節的剛領到紅包,我在攤販前把紅包袋拿出來,想抽出一千,卻不慎抽出兩千,我把一千拿給攤販找,一千順手塞回去口袋。後來那一千就被扒了。
  那時我還很年輕,不曉得為什麼會有扒手這種生物。(根據《掏摸》說,扒手是世上第二早的職業,第一個是妓女。)
  第二次是大學的時候,有次我們班要上台表演,包包統一放在長桌上,我覺得皮夾塞在褲子口袋裡很醜,就將皮夾留在包包裡,等我們班表演完出來,皮夾裡的鈔票已經被摸走了。
  那次我受到的打擊是,長桌前來來去去,都是我們系上的人。
  我終於理解到,不管外表如何,認不認識、親不親近,誰都可能是扒手。
  
  西村總是穿著高級服飾降低肥羊的警戒心,一般人所料想不到的惡意,真實地存在於惡人之心。

  
  
  ps1:感謝台灣商務出版社提供試讀的機會。
  ps2:作者中村文則2011年2月國際書展期間將來台辦北中南讀者見面會。
  ps3:我帶著《掏摸》去跨年,所以這是我2010年看的最後一本書,也是我2011年看的第一本書。好像有點……太黑暗了(淚)。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woheartsfa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