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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外話,書名《被囚禁的音符》讓我以為會有『音樂天才兒童被囚禁後來靠著音樂求救成功長大後變成音樂家』之類的情節,看了發現是個小女孩失去她音符一般悅耳童音的故事,沒有我那些腦內劇場,不過這書名真的取得很美呀。原名是《The Weight of Silence》。
  
  《被囚禁的音符》是作者希瑟.古登考夫的第一本小說,我認為表現相當出色,坦白說我不喜歡其中的主要角色安東妮亞,可是這本小說還是相當值得推薦。(哎,討人厭的角色也不能全說是作者的錯,難道會有人為了尹志平不看《神雕俠侶》嗎?)
  
  這本書大約三百多頁,故事歷程從兩個小女孩失蹤到被尋獲,不過是一天之內的事情,因為作者巧妙地轉換敘述立場,事件飽滿充實又不顯拖沓。安東妮亞、凱莉、珮翠拉、馬丁、班恩、路易斯,小說視角在這六人間輕鬆地轉換,不時也追想過去帶進事件的前因後果,有些枝蕪的地方如果能修剪一下,讓鋪陳的懸疑氣氛更集中,效果或許能更好。
  
  凱莉現年七歲。她已經有三年未曾開口說話。
  凱莉有個哥哥,班恩,兄妹感情極好。
  凱莉的媽媽,安東妮亞,一個我稱之為『懦弱無用』也絕不過分的女人。
  路易斯,負責失蹤案的警探,安東妮亞的初戀男友。
  
凱莉上小學後,結識了『即使不說話也能了解彼此』的好友,珮翠拉。
  馬丁,珮翠拉的爸爸。
  
  小說採用了這六人的視角,除了凱莉視角採取第三人稱,其餘角色都是第一人稱。撇去具代表性的序幕不談,故事從發酒瘋的葛里夫拖著凱莉進森林開始。葛里夫是凱莉的爸爸,有酒精依賴症,酗酒後會打妻小,酗酒前則因為想喝酒心緒不定,總之,他如果不是一顆已經爆炸的炸彈,就是正準備爆炸,一家人(安東妮亞、班恩、凱莉)都怕他,只要他在就人心惶惶。他疑心妻子安東妮亞跟副警探路易斯有染,認為凱莉是路易斯的種。
  
  這天他又發酒瘋,拖著沒穿鞋子、一身睡衣的凱莉走進森林深處,隨後,珮翠拉因為看見熟人,也跟著跑進森林,珮翠拉家先發現女兒不見了,以為她跑去找凱莉玩所以到凱莉家找人,於是才發現凱莉也失蹤了。(一個發酒瘋的酒鬼當然不會留下紙條說啾咪我帶女兒去森林走走喔)而森林裡,醉酒的葛里夫踹女兒時失去平衡跌倒了,凱莉趁機跑進未知的森林深處,沒人知道她會發生什麼事……
  
  多重視角的好處是可以消悶,聽一個人講話久了會膩,可是聽不同的人講話可以保持閱讀速度,再者,作者也可以拋出不同的訊息,不能讓角色甲一下說A一下B自相矛盾,只好讓角色各說各話,由讀者自行推測事實真相,凶手並不難猜,大概進行到五分之三的時候就能知道凶手是誰(作者唯一的遮掩是讓受害者先暗示凶手,凶手才出場,如果在受害者暗示凶手是誰立刻從現有登場人物去猜,是抓不到人的,而且,受害者還誤導讀者),不過這是本懸疑小說,講實在凶手不太重要,看到五分之三時我都猜到凶手是誰了,卻還不知道受害者到底受什麼傷、有沒有死。
  
  要說《被囚禁的音符》有什麼瑕疵,除了可以刪去多餘情節,設定上也可以更均衡一些。本書雖然採用六個視角,六個視角分配到的比例卻很不平均,珮翠拉的情節有夠少,受害的明明有兩個家庭,珮翠拉家的部分不但劇情弱,珮翠拉更是弱弱弱(謎:你是水果日報在打星星嗎),中文的書封是『一個小孩拿著音符手鍊』,但有個外文書封是『兩個小孩牽著手』,象徵兩個小女孩之間的情誼,如果不加強珮翠拉的篇幅,情誼的重量便顯不出來,凱莉的突破跟著很弱;再者,作者大可利用珮翠拉狂放煙霧彈,替讀者帶來更多閱讀樂趣(就是懸疑氣氛啦)。又,因為凱莉『不說話』,所以凱莉的視角採用第三人稱,便跟其他視角顯得格格不入,如果是怕凱莉第一人稱會暴露出她不說話的原因(畢竟凱莉不說話的原因算是小說裡很重要的關子),可以把三年前的意外交給另一個當事者敘述就好,凱莉改為第一人稱可以拉近讀者的距離,珮翠拉的篇幅增加可以增添事件的臨場感——我是這麼認為啦。PS班恩的敘述口吻也可以再修一下,他講話跟其他成人好像,畢竟他是青少年,如果講話的感覺差不多,這麼多視角還有什麼意義?
  
  接下來我要罵安東妮亞,會有大量的劇情透露,不想被『雷』到就看到這兒吧,總之,《被囚禁的音符》巧具心思,值得一看。
  我要罵人了,說到這個安東妮亞吼——
  
  
  
  
  
  
   

  真是個懦弱無能的傢伙耶!被她這種娘親生下來還真是倒楣!而且她的懦弱無能根本就沒有道理,或許作者的用意就是『很多無能的傢伙,他們的無能都是沒有道理的,他們的存在只是為了危害世人』。(喂)
  她明明就有個還不錯的原生家庭,路易斯也對她很好,就因為她一時寂寞、孩子氣、青少年叛逆就跑去跟葛里夫在一起,嘴上說『當第一個酒罐砸到小孩身上時就該帶小孩離開』,但是她根本做不到,她連油漆自己的房子都不會,只是把『夢想』交給別人,希望男人來幫她油漆房子,把『選錯男人又離不開』這件事暗暗歸咎給她老母,因為她老母說要好好當人家妻子、媽媽,她就把話解讀成『嫁給什麼人就要接受他』,那她幹嘛不去嫁給分屍魔被剁一剁算了?不然就嫁隻狗去電線桿旁邊撒尿啊!
  她明明目睹了三年前的意外經過,卻不去關心女兒受到什麼傷害,只會討好女兒希望她正常,只會用小孩子喜歡的食物釣她說話,卻沒發現女兒的口味已經改變了,這女人長眼睛幹嘛來著?沒錯,她『不幸』嫁了個人渣敗類(她的智商,嫁這人剛好而已啦),當初她為了證明自己不是小孩隨便跟人家X了就應該發現男的很在意她不是第一次,但她就是沒腦袋到不會跟舊情人避嫌,導致自己的女兒白受罪,每次男的發酒瘋就把女兒拖去她舊情人家說:「喂!這是你的種我幫你送回來了!」搞得女兒、舊情人、舊情人的妻小都很受傷,她倒是完全無所謂,從來不阻止。嫁給混帳或許不是她的錯,但明知對方混帳還死賴著不肯走,不就是她的問題嗎?最後甚至不是她自願改變,而是上天掉了個大禮物給她,她還真是何德何能啊!
  
  不是我不憐憫安東妮亞,而是我憐憫她,誰來憐憫她的小孩?一個人懦弱無能或許還能算他可憐,可是無能到影響小孩,就是一種過錯了。
  作者從事教育事業,過去曾輔導各年齡層的學生,或許看到了不少狗屁倒灶的案例吧!我有個朋友當社工,偶爾跟我聊到的一些小事情也讓我傻眼:怎麼有這種人、這種父母?現下推想,說不定這種人真的很多。
  作者也在小說裡間接揭露了一些人事,例如某個超機車代課老師,例如頑冥不化的警察,好聽話是說『必須完全了解兩個小孩的背景,才能迅速正確抓到凶手,在森林裡無謂的搜索只是浪費時間』,但他們只是不想浪費時間、人力救小孩,把一切推給程序而已,確實,他們可以追著失蹤者的父母不放調查他們的親友來往情形,從中猜測出凶手是誰才好找人,可是,他們在找『凶手是誰』的時候,不是也可以先派人去找小孩嗎?這明明就可以並進,嘴裡卻掛著程序程序,然後在失蹤者的父母面前說:「小孩失蹤,親人的嫌疑最大。」接著用力盤問父母,小孩不見了,警察不去外面找卻跑來家裡問東問西把自己當凶手,嗯哼,這是哪國的人性化救援,如果是我就拿槍出來掃射了好唄!(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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