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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集還來不及入手就看了第二集。話說第一集舉辦試讀時,我還沒開始參加試讀活動呢。
  不過……雖然我爬了很多人第一集的心得梗概,怎麼沒有人告訴我,男女主角怎麼這麼閃啊啊啊啊!我都快瞎了!保安,我要十副墨鏡!不對,我要十隻可魯!好,給我十隻戴墨鏡的可魯!有、夠、閃!
  
  露西跟天使丹尼爾為了某種我還不知道的原因(而且補看第一集應該也不會知道)受到詛咒,彼此之間雖然相愛,卻注定無法相守,不斷投胎的露西一定要長到17歲才能遇見永生不死的丹尼爾,然而相遇的一瞬間,露西就會自燃化為灰塵,丹尼爾得再等下一個17年。(有沒有這麼悲情?)
  
  這一世,也是為了某種我還不知道的原因,露西遇到丹尼爾之後,居然沒有立刻自燃殆盡,而是拚命跟丹尼爾放閃,第一集據說結束在丹尼爾與另一枚天使坎恩的停戰協定,停戰協定共有18天,第二集便是講述這18天內的故事。
  
  停戰協定只限於丹尼爾(天界天使)跟坎恩(冥界天使?)之間,有一批長老,還有一批不被天堂也不被地獄接受的牆頭草——在天堂地獄大戰時來不及選邊所以被兩邊唾棄驅逐——流放天使在追捕露西,所以丹尼爾只能把她藏去雪蘭學院,雪蘭學院有許多『拿非利』,拿非利是天使與人類的後代,或許擁有一些天使的才能,但無法跟純種的天使匹敵。流放天使是群瞎子,露西隱藏在拿非利之間,流放天使就看不見她特殊的光芒。
  
  在這停戰的18天內,露西最好抓緊時間趕進度,把她跟丹尼爾的過往統統想起來,才有益他們日後的相守,但丹尼爾不願給露西任何的提示,想起過往像一體兩面的事情,雖然有益相守,露西也有可能為此死去,丹尼爾無法掌握尺度,把露西送去雪蘭另一個好處,就是露西願意的話,可以在那邊發現丹尼爾不能、不願告訴她的過往。
  
  可是丹尼爾無法向露西解釋原因,對露西來講她只是莫名其妙被塞去一個陌生的地方,還被迫瞞著自己的父母跟好友,露西自然沒有接收到丹尼爾的『快點想起』電波,反而把她的好奇心往另一個層面發展:丹尼爾為什麼要這樣永生永世的愛她?她總是在17歲自燃而死,她前世、前前世、前前前世、前前前前世……的家人呢?就為了跟丹尼爾的愛,她的家人被迫在她17歲時就失去她,她雖然是丹尼爾的戀人,但也是人家的女兒、人家的妹妹……。
  
  就在這18天內,陽光男孩麥歐司的出現讓露西忍不住想:如果不跟丹尼爾在一起,是不是她就能過著平凡的日子?(至少,不用再讓她這世的父母失去女兒。)如果能跟麥歐司在一起,雖然不是那麼熱烈,至少可以過著平安恬淡的日子。
  
  露西並沒有在雪蘭想起她跟丹尼爾最初的相遇,反而學會招換『暗影』,經由暗影窺探她的前世,也學會進入暗影展示的世界。(小心!暗影可不是那麼老實的東西!)第二集最後,露西受不了她無法想出那個(連讀者也都還不知道的)原因,終於躍入未知的暗影,尋找過去。
  
  墮落天使好像會有4集, 作者有意保留解謎的樂趣到後頭,讀者只好自己猜——或是敲碗,叫作者寫快點。目前我們所知只有『露西絕非人類』,丹尼爾跟露西之間不只是『天使跟人類』的相戀這麼簡單而已,據我猜測露西至少是個天使,而且是地位重要的天使,不然這樣大費周章追殺她不是顯得天堂地獄都很閒嗎?(喂)
  
  ps:今天!就在今天!金石堂的墮落天使1有66折!墮落天使1+2則有合購72折的優惠!至於博客來,雖然沒有66折,但有精美的首批限定禮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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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一本小男孩的戀愛故事。
  本來是啦。
  準確來講是小男孩的戀愛故事,可是戀愛發生事故,接著就變成大人了。(咳)
  
  傑克出生在世界最寒冷的那天,他的心臟為此受損,於是瑪德蓮大夫為他裝上了機械心——那是一個小小的木製時鐘,安在他的胸口,帶領他的血液流動。
  傑克必須每天為胸口的時鐘上發條,滴答滴答,安穩他的生命。
  瑪德蓮大夫一直殷殷叮嚀他三件事,在他墜入愛河的第一天,甚至在他床上掛了塊木板:
  第一,千萬別碰你的指針。
  第二,要克制自己的怒氣。
  第三,千萬不可以,萬萬不可以墜入愛河。不然的話,你心臟那座時鐘的大時針將永遠刺透你的皮膚,你也將粉身碎骨,於是你的機械心又要停擺了!
  
  可是誰能抵擋愛情的誘惑呢?傑克仍然不顧一切,橫越歐洲追尋他的天涯小歌女,當他幾乎失去一切才找到小歌女,幾乎也得到了一切,戀愛剛開始時他的心臟很好,比以前都好,順暢地運轉著,雖然偶爾胸悶,但他比以前都幸福,他不了解瑪德蓮大夫為何不讓他談戀愛。
  
  然而他漸漸了解了。他開始想念瑪德蓮大夫在他耳邊說:「愛情對你的小心臟很危險……」
  
  小說的設定讓我想到以前看的一篇短篇,沒記錯應該是苦苓的〈心愛的〉,女孩因為先天心臟病,不被允許談戀愛——其實戀愛對誰的心臟不危險呢?談戀愛時心臟像液體一樣被甜蜜與期待溢滿,有時又像個容器被悔恨憤怒各種氣體充斥,最慘的是戀愛結束時會像固體一樣破碎。
  
  剛開始我不了解傑克橫跨歐洲追尋小歌女時瑪德蓮大夫為什麼那麼做,沒錯,無法生育的她早就把傑克當成自己的小孩保護,可是她的舉動比真正的母親還過頭,隨著故事推進我慢慢猜到真相,不免心想:正是因為傑克不是親生兒子,正是因為她無法生育,所以才會那麼做吧……
  
  最後,瑪德蓮大夫給傑克的心臟終究壞了……
  
  這本小說很短,就像一頓下午茶一樣短,也像一頓下午茶一樣美好,一塊蛋糕,一壺茶,雖然很快消彌於無形(終歸塵土所以說無形,哈),曾經帶來的美好確實存在,嗯,就像愛情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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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有一天,天使成了一門天使學,而且有一尊完整的天使屍骸就在你眼前……完美無瑕的身軀、比雪還白近乎透明的皮膚、湛藍的眼睛、鷹勾鼻、粉嫩的唇色、珠貝般的指甲,沒有肚臍卻有性器……『他』,或說他們,是觸怒上帝被打入地獄的『守望者』。
  
  遠古之初,神派了守望天使來守護人類,然而守望者對守護的物品動了心念——天使與人類女子交媾,產下了混種生物,因為血統的雜配,混種生物同時具有天使冰冷無情、人類貪婪享樂的天性,他們被稱之為巨人,或是,尼弗林。神為此發怒,將守望者打入地獄,地獄裡傳來守望天使淒切慘厲的叫聲,大天使加百列一時動了心性,將自己手中的聖物七弦琴丟入地獄,其樂音可以撫慰守望者,亦可使受傷之人痊癒、瀕死之人甦醒,雖然加百列立刻知道自己犯下大錯,卻無法下凡取回,聖物七弦琴被永久留置於下界。
  
  ——先把守望者放到一邊吧!他們一出場就被關起來了,結束時還是被關起來!即使他們努力呼喚後嗣尼弗林來救他們,但尼弗林遺傳自他們冷漠無情,實在沒什麼目連救母的概念,如果不是七弦琴在這群監守自盜的牢獄犯守護者手上,根本沒有他們出場的戲份,焦點都在尼弗林跟天使學學家的大戰上。
  
  尼弗林高大俊美,可以活上五六百歲,享有物種上的優勢,他們用安納金當傭僕——安納金的翅膀既薄且小比幼兒還沒用,用基柏林當軍隊——基柏林有著血紅的翅膀沒有大腦沒有靈魂只會聽指令噴火,何況是微不足道的脆弱人類(那你們還跟人類交配幹嘛),一直以來他們都對人類強取豪奪占盡便宜,例如遊說納粹發動二戰,在全歐洲陷入飢荒恐懼不得安寧時,他們仍然夜夜笙歌酒池肉林。天使學學者則是為了對抗尼弗林而存在,阻止他們繼續肆虐人間。
 
  如此磅礡的故事當然是由一個名不見經傳但是天賦異稟或有家學淵源的主角來揭開序幕,《天使學》的女主角叫伊芙潔琳,12歲被送進聖玫瑰修道會,18歲宣誓成為永朝聖體芳濟會修女,每天過著早上四點四十五分起床、早禱晚禱勞務午飯晚飯所有作息都是固定時間的生活,修道院裡狀似沒有秘密,修女團結一心彼此了解,她平靜安穩長到了23歲,在理應是亡母生日的日子收到一封改變生命的信,然後一瞬間,真的就像一瞬間發生的事,她的人生就改變了。
   
  原來她的母親是天使學歷來最優秀的學者,幾乎研究出影響尼弗林存亡的成果,所以遭到尼弗林殺害,現在尼弗林又來了,揪~~~~竟~~~~~究竟,衣服結磷伊芙潔琳能不能即時找到對抗尼弗林的利器呢!
  
  全書分成三個部分,第一階段是萌懂無知的伊芙潔琳當主軸,第二階段是上上輩的抗爭故事與愛恨情仇,第三階段又回到伊芙潔琳的身上,當讀者對過往建立起認知,便迫不及待要看伊芙潔琳如何對抗尼弗林了。
 
  故事狀似老梗設計,但作者功力非凡,所謂天底下沒有新鮮事,故事人人說,巧妙各不同,這本書的懸疑氛圍相當縝密,我一邊看一邊背脊發涼,手冷冷的,心毛毛的,剛好龍捲風在睡覺,就用一隻手抓住他,一隻手翻頁,很怕忽然天降雷雨風雲變色,沒錯我本來就很膽小,但一本小說寫到這樣不能不說非常成功。 
  
  第一階段的部分氣氛比較冷肅,剛開始鋪陳難免有點沈重,第二階段開始精彩極了,兩個女孩既友且敵的競爭本來就是我的最愛,加上天使這個題材確實非常吸引我,我簡直愛不釋手,情節沉穩且有密度的節節逼近,真相蒙上一層薄紗若隱若現最是誘人,第二階段是全書我最喜愛的部分!
  
  故事結尾雖然有點哀傷,整體還是非常值得收看,一起來悅讀《天使學》吧!
    
  ps1:謝謝商周出版蘇小姐給予試讀機會。
  ps2:謝謝大芝心帶小芝心出去公園玩,讓我有機會一口氣喀完《天使學》,精彩刺激不打折,還坐車去夜市幫我帶了朝思暮想的食物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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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封面的女士太時髦,不過那把傘撐得很好。(喂)

  
  
與契夫著名劇作《櫻桃園》名字相仿的櫻桃園文化,此次新選新譯了七篇短篇小說重新出版,以舉世聞名的〈帶小狗的女士〉為首,依序收錄〈燈火〉、〈小玩笑〉、〈某某小姐的故事〉、〈薇若琪卡〉、〈阿麗阿德娜〉、〈未婚妻〉共七篇小說,皆與男女之間情感的互動有關。
  
  這七篇小說篇幅算不上長,字句清簡,意味卻很深遠,有些作者會為了一個場景、一幅畫面加入邏輯與劇情鋪寫成一段長長的故事,彷彿藉此保證讀者能全然接受他最想描摹的場面,不顯得怪異與突兀,比較之下契
夫如果心中有一幅圖,他就專心地描述那幅圖,不作它想。
  
  試讀之前我未曾想過閱讀俄國文學,我行人偏頗,俄國嘛,冰天雪地連多情的拿破崙都滑跤,挺鼻子,濃眉粗髯,緊扣的毛皮領大衣,靴子,講話俄俄俄(一種濃重的腔調,《嫁妝一牛車》裡不就譏諷簡的滿口講俄羅嗎),戰爭時荷著槍(完全不知所謂何來的怪印象)司機來司機去(大誤),女孩子嘛,金絲貓,裸體氣象女主播,諸如此類。報名全衝著《為愛朗讀》,讓飽聞群書的女主角選為識字教材第一課的小說,究竟有何魅力?
  
  看完果真經典。(在此銘謝櫻桃園文化及其小編給予開窗的一線機緣。)
  
  我單單描述小說情節的話,
幾乎無法吸引人,〈帶小狗的女士〉,一位年輕少婦對婚姻生活感到抑鬱難耐,便到度假勝地溜達,成為某位風流過頭到處外遇認為女人不過如此絕無新鮮怎麼還沒得愛滋的中年男的獵豔對象,中年男一個搭訕大功告成,誰知兩人發生肉體關係後,他才真的感受這個年輕少婦的可憐可愛之處,真正愛上她,而抑鬱苦悶的女主角也將他視為真愛(過往的婚姻不過是年少無知),兩人開始遠距離摳摳摸摸偷偷摸摸的幽會生活。
  
  故事的完結沒有完結,真正相愛的兩人無法面對這個社會,只能冀望將來會有美好的嶄新生活。
  
  小說問世後想當然受到衛道人士的攻訐,可是
夫的魅力在於他的字裡行間,他冷然精闢地旁觀,又憐憫哀矜地書寫,多篇小說看下來,深刻感受到那個時代那個氛圍身為女子的不幸:幾乎沒有選擇的只能選擇婚姻,最大的自由是從認識的蘋果中挑一顆比較不爛的嫁給他,婚後才發現彼此不一定適合,無法心有靈犀地生活,甚至無法得到尊重。

  
  我認為最奇妙的一點,〈帶小狗的女士〉其實脫胎自第二篇的〈燈火〉,但要是沒有這層認知,我不會將兩篇小說劃在一塊,總覺得〈燈火〉的諷刺意味還很深重,對知識分子的譴責大過對女子的憐憫,兩篇故事相距十年,
夫所選擇的成長或許就在這。
  
  我挺喜歡〈燈火〉中那些諷刺。(難道是因為我還年輕?)
  
  西方與東方的形而上學,或者應該說,哲學,有著截然不同的姿態,比如說西方人探討世界的形成是不是根源風火水土或甚麼分子粒子,講究邏輯,東方人喜歡說是『氣』,雜然賦流形——現在的台灣小孩還背〈正氣歌〉嗎——的那種,一切以品行德義為尊。
  
  可是不管東方或西方,哲人們都不保證讀了『聖賢書』滿嘴仁義道德就可以變成聖賢人。(孫中山那種人才說知難行易的嘛。)〈燈火〉的敘述者雖然坦承自己過去的無行並狀似懺悔,囉囉嗦嗦一覺醒來還是個沒品的人。 
  
  〈小玩笑〉短到不可思議,一個可憐的女孩為了聽一句男子的表白,願意一而再再而三嘗試自己絕不敢嘗試的行為,即使臉色發白驚懼得像要死去,她也要聽到那句話,只要聽到就足以使她的生活充滿豐富的色彩,證明活過一般。
  
  〈薇若琪卡〉中甜美醺然的氛圍不過來自男子的幻想,實際上毫無膽識的他跟現代阿宅無異(我指正統的ACG宅,不是窩在家的廣義宅),不過一個活在二次元,一個活在誰知道幾次元的自己的腦袋裡。
  
  〈阿麗阿德娜〉出現了一枚拜金女,跟其他六篇小說的女主角形象相差甚遠,至於男的,我筆記上只有五個字:付錢的駝獸。
  
  〈某某小姐的故事〉跟〈未婚妻〉都採用女性當敘事主調,兩人卻有天差地遠之別,〈未婚妻〉是
生前發表的最後一篇小說,充滿光明與希望,故事中的沙夏則被認為是作者自己的投射,注文中寫著:『評論者一致認為這篇是夫風格的大轉折,作家用「新生活的希望」為自己的小說創作生涯劃下句點。』之後享年44歲的他便逝於肺病。
  
  近日恰巧閱讀到一本散文《以字為藥》,我不敢說是先我之口,因為作者說得實在太好:『好的諷刺作品古今中外皆十分罕見,其困難處在於如何巧妙地彰顯被諷刺對象的癡妄與顢頇,卻不流於尖刻地挖苦,使讀者在讀罷掩卷之際,並不痛惡被諷對象,而是對人性弱點產生無限憐憫,在會心的一笑間有小小的澈悟。諷刺力道的拿捏猶如美女體態需穠纖合度,減一分則無關痛癢,增一分則成為詈詬,皆使人味同嚼蠟。深刻的諷刺文學大都幽默可掬,因為作者往往不是特別針對某人某事痛下批判,而是在單一的事件中看見普遍人性,尤其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滑稽與荒唐。』
  
  看完《帶小狗的女士》 ,
夫就給我這樣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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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心貪婪。
  
  多年前從網路上看到一則流傳的故事:『半屏山的由來』——在半屏山還不是『半屏』山的時候,山腳附近有個人在賣包子,他賣包子也奇怪,賣一個跟賣兩個的價錢是一樣的,有點類似我們今天常見的『買一送一』,跟他說『我就只要一個,不能算我便宜一點嗎』,他說不行,一個賣多少錢,兩個就賣多少錢,正常的狀態下,人人都拿了兩個包子:反正吃不下、吃不完也無所謂,要付出的錢都一樣嘛!
  
  那人在山腳附近賣了很久的包子,某天終於出現一個年輕人:「我要買一個包子,我就只要一個包子。」商家大喜,忽然變回原來的真面目(一般我們稱這種腳色叫仙人),仙人說:「太好了,你真是一個正直的人,告訴你吧,其實我所賣的包子,都是用山上的泥巴做的,你看人心貪婪,一座好好的山都被吃成半屏山啦!」說完就消失了。
  
  先不講這個故事有幾百萬個邏輯破綻,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承認:可以拿兩個,為什麼要只拿一個?而華爾街的生態更狠:他們不是付一個的錢拿走兩個,而是想盡辦法不付錢拿走全部。
  
  本書兩位作者都是中國人,從在美國留學到闖蕩華爾街,有豐富的金融知識作基底,寫出這本《華爾街大騙局》。因為作者是中國人,自然帶有大中國思想,這是意料中事,如果是由台灣人來寫,自然也會有些台灣味,書的內容當然也是中國式文法,如果對這點敏感,先在書局翻一下,適應看看。(反正都是中文,看起來一樣,日文漢字都可以深入台灣人的生活了,ok啦!)小說採取『第一人稱全知觀點』,這也滿中國的就是了。
  
  因為我沒啥金融知識,書裡面提到的金融名詞都被我似是而非隨意看看帶過,但這不影響小說的行進,它的情節緊湊,看的時候心情也很緊張,幸好劇情流暢,兩百多頁一下子就看完了,我挺感謝這本小說,華爾街本來在我的認知中就只是一條有名的街,而且比起『進華爾街賺錢』我比較想『去香榭麗舍大街花錢』,(別笑!世界經濟因為敗家而轉動!華爾街只會賣你泡沫,香榭麗舍有衣服有鞋子還有包包!)到現在我都說不清楚之前的金融風暴到底是怎麼回事(沒辦法用專業名詞敘述),這本小說在我完全空白的範疇塗抹上色,即使跟我一樣混沌無知的人,也可以閱讀這本小說,書中當然也提到911,其實我之前對911的認知也挺空白的,高中時歷史老師說我們這類人物是『古墓派』來著,不問世事也可以安然百歲。  
  
  而且看完這本小說我還是……比較想去香榭大道敗家就是了。(大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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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愛、可愛、超可愛!
  其實在報名時,介紹寫著『兒童文學』,我本來以為它會很薄,誰知寄到家厚厚一本,五百多頁!五百多頁?我超傻眼,這樣還有小孩願意看嗎?結果我一翻開,哦哦,超可愛的啦!兔子、兔子、好多溫馴(好吧書裡並不溫馴)可愛的兔子!
  
  剛開始我也以為這是什麼英雄主義小說,啊不是,是什麼自我實現的青少年小說,拚命想判斷小五或榛果誰是『主角』,不過,他們可是兔子!(至少跟豺狼虎豹比起來很)溫馴可愛的兔子!這是一群兔子的故事!有一群各各讓人印象深刻的可愛兔子,有自己獨特的優點、團結合作以度過難關穿越阻礙,終於落腳安寧之地。
  
  小五有預視能力,當建商開發的木牌插上牠所居住的兔場時,即使不認識人類文字的小五,還是感受到一股鋪天蓋地席捲而來的不祥之兆,原野上布滿鮮血,沒有一隻兔子能夠倖存……
  
  小五向一直很信任牠的兄長榛果述說此事,榛果帶牠去向酋長報告卻不被採用,榛果於是決定——夥同願意離開的夥伴離開,一起去尋找『安全的所在』。
  
  小五,雖然有預視能力但體力很弱;榛果,在旅程中不斷增長領導能力;長毛,強壯有力的夥伴;小瓦罐,雖然弱小但很堅強的幼仔……;不只兔子軍團(我封的啦)的兔子都有其特色,連牠們在旅程中遇到的其他兔子形象也都非常鮮明,作者超厲害!
  
  小說的進展很快,絕不拖泥帶水,我的情緒跟著這群小兔兔走,跟著牠們緊張,跟著牠們迷惑,跟著牠們害怕,驚嘆於牠們的靈機應變,這真是一群令人著迷的兔子!
  
  閱讀過程中我一直想到《魔戒》,可是《瓦特希普高原》較為委婉良善——嘛、所以才被譽為兒童小說吧,而且對這些兔子來說,人類就算夠可怕的了,完全不需半獸人出馬,人類真的對牠們好凶狠,只有人類跟其他靈長類生物是殘忍的,一般獵食性動物只會獵取自己所需食物,老虎在獵食時一定是直咬要害,人類卻會『為了讓對象感到痛苦』而使出殘忍手段,人類遇到阻撓自己的事物則會嚴峻地拔除,即使那『利益』是『多餘』的,非關生存的,於是小兔子就被犧牲掉了。
  
  其實我一直滿喜歡看動物小說的,沈石溪的作品是我童年最愛,《瓦特希普高原》無疑是本非常優秀出色的作品,比沈石溪筆下的動物還要動物(沈石溪筆下的動物比較有人味),即使厚厚一本也能受到孩童喜愛、欣賞,不要因為厚度就心生排斥,不過我還是要吐槽一點,兔子軍團後來抵達瓦特希普高原遇到的難題我一開始就想到了,這不是很理所當然的事情嗎?事實上在牠們冒險犯難努力前進時,我一直以為牠們會『自然』解決這個難題,沒想到作者的安排更高竿,讓劇情更加精彩,佩服佩服。
  
  另外,這本書我在某個地方笑出來,就是……兔子的屁股受到祝福那裡(核爆),仔細想想兔子的屁股真的很厲害(何),好吧,作者真的很有巧思。兔子的屁股萬歲!(誤)
  
  喜歡可愛的兔子嗎?快來看《瓦特希普高原》!如果家中有小孩,也可以讓他看!大約國小就可以看了!一起來愛上兔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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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貼心提醒:書名請用台語發音。(哪裡貼心)
  
  說到荷蘭會想到什麼?風車、木鞋、鬱金香,還是七月的世足賽?兩個月前當荷蘭史無前例地踢進世足總決賽時,世人才知道關於荷蘭人的秘辛八卦:總決賽前荷蘭選手差點淪落街頭,因為旅館訂不夠久。好吧,這不是秘辛,也不是八卦,更不是荷蘭人看衰自己的隊伍,基本上荷蘭人熱愛球賽,踢贏了整個城鎮都會爛醉如泥,踢輸的話,也會爛醉如泥,輸或贏不是重點,窮不窮也不是重點,重點是荷蘭人善用每一分錢,三塊錢能解決的事絕不花五塊(還會收集折價券打個折),先預定了房間,訂金就飛走了,那可不成,這是荷蘭人的文化
  
  沒唬爛你,關於種種荷蘭人的特性,看了這本書就知道。
  
  其實書本的原名是《The UnDutchables, an observation of the netherlands: its culture and its inhabitants》(無法接近的荷蘭人:對荷蘭文化與居民的觀察)由因公
居住荷蘭多年的一枚英國人加上一枚美國人所寫成,如果你要到荷蘭,不得不看這本書,如果你沒有要到荷蘭,也可以看一下增廣見聞。看似生硬的原書名,喬裝成小論文般井然有序的內文,其實暗藏作者的心機與強大怨念,詼諧恣肆絕不乏味。
  
  曾有荷蘭人表示這本書寫的就是荷蘭人,『如果這不是荷蘭人,那是因為荷蘭人還要更超過!』
    
  在閱讀本書之前,我就知道荷蘭的性交易非常開放,社會福利好(因為稅率超高),看了這本書之後我才知道,在荷蘭還有『補助嫖妓』這回事,基本上荷蘭根本就是廢材自由人的天堂,當你從學校畢業後可以選擇『要不要去工作』,如果選擇不去工作之後就是選擇『那我要領什麼福利過活』,即使是個毒品使用者(已經扣除掉合法的大麻使用者,根據作者的用詞是毒蟲),每個月都可以有550歐元以上的進帳,荷蘭是非常開放的國家,理解『街頭生活是很昂貴的,你沒有辦法從冰箱隨便拿個三明治來充飢。』(1歐元目前約略等於40新台幣,毒品使用者的底薪等於二萬二新台幣。)

  
  《荷蘭不唬爛》是看似唬爛的荷蘭全攻略,從建築、大眾運輸、食物、風俗……各方面來紀錄、闡述荷蘭人,大概我是學語文的,所以對荷蘭語言一節特別感興趣,荷蘭人表達時間的概念非常有趣,「half eight」被英國人理解為八點半,對荷蘭人來說則是七點半(在八點之前的半小時),七點二十的說法是『tien voor half acht』(差十分鐘就是八點之前的半小時),八點三十五則是『vijf over half negen』(九點前的半小時過五分鐘)。
  在英文裡表態動詞通常使用is,我們翻譯成『是』,The ball is in the hole.(球在洞裡),荷蘭人卻用『站』、『坐』或『躺』,直向是『站』,橫向是『躺』,封閉空間就用『坐』,方向規則大過封閉空間,所以瓶子『站』在冰箱裡,筆『躺』在桌上,鑰匙『坐』在口袋內,不過一個立方體位於桌上,是站還是躺呢?而且連荷蘭人都說不清楚,眼鏡到底是在鼻子上,還是在鼻子上。
  
  荷蘭人對觀光客非常友善,然而一旦發現你想長居荷蘭(多久算『長』居由他們判斷),態度立刻變了調,如何快速結交朋友並獲得尊敬,作者教了一句話,請告訴他們:「Doe maar gewoon, dan doe je al gek genoeg.」(正常表現即可,這就夠怪了。)荷蘭人到底怪不怪咧,快來看《荷蘭不唬爛》鑑定一下!(ps要是問我的答案,我會說,荷蘭人真的很怪,只不過台灣人更怪!快去看《荷蘭不唬爛》,知道我們的怪是有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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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時我們被逼得節節後退,就站在人生的交界線上,要選擇退過那條線或是反抗?更多時間我們其實在線的兩端擺蕩。
  
  《壞掉的人生》在我報名試讀時其實叫《越位行不行》,或許就是這個意思吧。
  
  『傷心喬是個搖滾龐客,他每週付房租
   如果他的房東調漲租金,他就露宿街頭
   他從來沒走過好運,厄運倒是裝滿載
   他的洛威那犬叫糖糖,刺在他的脖子上
   他的女朋友是編織工廠俱樂部售票員
   她每晚都把他帶進演唱會裡看團不付錢
   敬傷心喬一杯吧,為傷心喬乾一杯吧
   他就要帶著恣意狂歡而走、走、走了』
  
  小說由這首搖滾歌開頭,這是傷心喬的女友為他寫的歌,由傷心喬的女友主唱,也因為這首歌他們樂團被相中,簽了CD合約。
  歌詞裡沒提到的是後來傷心喬的女友一夕之間跟人走了,傷心喬的唱片合約泡湯,摯愛的女友被挖角去出了自己的個人唱片。
  他只能寄這封電子郵件去給拐走女友的塔巴奇尼克:
  
  『這是塔巴奇屌克被槍擊中頭部 *:(
   這是塔巴奇屌克被一枝魚叉刺進頭部 –––>:(
   這是塔巴奇屌克被槍擊中頭部但是他沒事 *:)
   而這個是我屁股中間的小菊花 )*(
   它說親我吧塔巴奇屌客!
   很快會再見到你。傷心喬。』
  
  我必須承認這封沒品的威脅信讓我笑了而且我顯然非常喜歡它。(羞愧掩面)
  短短一封信,就看見傷心喬將踏入崩毀的那一端,很搖滾的姿態。
  不過傷心喬並不是整本小說裡唯一傷心的人,事實上這不是一本長篇小說,它由8篇短篇故事組成,相當容易閱讀,故事短小卻不乏震撼力。
  
  對我來說這本小說的迷人之處還有從男人筆下看情侶之間的相處,其實我很少看台灣的男性作家寫這類作品,〈內瓦辛客〉一篇,如果是由女孩子來寫,同樣的劇情只是不同的心理描述,或許還會覺得是老梗,可是由作者用男性的角度來看,就覺得女主角好邪惡。(哦,可憐的小法蘭奇。)
  
  作者最用力去寫的作品應該是〈狗屎運〉,從他那樣描述赫克特的好讓人恨不得一見,到他們那樣悲慘的結局,舞者好像是很多創作者喜歡拿來用的一種典型(《燕子》不也用了舞者);然而〈幸運草上的赤腳少女〉才是讓我時時念起的作品,那些簡單的小細節貼切又真實;〈崩解腐壞〉最扯,該位阿宅想必就是老人家所謂『整組壞了了』的傢伙,但文字安排有其創意。
  
   就因為故事短,我反而一看再看,每篇都有它獨特的安排、氛圍跟魅力,值得一一品味,所以推薦給大家。
  
  
  
  以下是各篇簡介。
  
  〈當數字九翻轉歸零〉:他是喬,偶爾有人叫他喬伊,某天街上搬來新住戶,裡面有個男孩也叫喬,大概是唐氏症患者吧,是討人喜歡的孩子,總是掛著微笑,於是大家叫那男孩快樂喬,他就變成了傷心喬。快樂喬後來被貨車輾斃了,傷心喬卻活了下來,他組樂團,有個死心塌地跟著他的女友,走在路上會被盯著看的那種辣妹,會寫歌也會唱,幫他拿到了唱片合約。直到某天來了個混帳,女友眨眼間就跟人走了……
  
  〈撒旦降臨奧列科沃〉:他們三人不能不算年輕,只是行軍在漫天大雪的莫斯科,生命的質感難免變調,生命如果能夠具象,那他們擁有的絕對不是平滑的絲綢或香嫩的布丁,而是一個被砂石車輾過的便當(真的很糟)。某天他們發現了一位老太太,決定帶她到雪地深處進行處決,受命的雷克希跟老太太愈走愈遠、愈走愈遠……
  
  〈化獸妄想症〉:他的父親是城市守護者,每當有肉食性動物遊蕩在紐約街道,他們便呼喚他的父親,以獨家的追蹤法與神準的槍術解除市民的恐懼。他喜歡獅子,為牠們被父親殺害而痛恨父親(的行徑)。有天,他看見了一頭獅子,在他面前朝他眨眼……
  
  PS:誰來告訴我為什麼紐約街頭會接二連三出現獅子?馬達加斯加一二三嗎?還是他們都養那種大型貓科動物當寵物?
  
  〈幸運草上的赤腳少女〉:他16歲時哄勸拐騙了同學的新車,開車逃亡到陌生城鎮,遇見一個赤腳少女。赤腳少女的吻很甜,像巧克力,女孩對他說:「別忘記我!」他對她說:「我不會的。」悠悠一晃就14年,有天他又看見了她……
  
  〈崩解腐壞〉:世界面臨災禍,只有他躲進自己預備的避難室倖存,他得小心不要迷失時間感,控制食物的消耗,電力是奢侈品,一天只能用60分鐘的電腦;他用電腦紀錄這場災難,這樣三千年後被挖掘出來時,世人才知道發生什麼事。誰知道,他的電腦居然受到感染……
  
  〈拒絕花園〉:她有些實力,有點臉蛋,有美好的星夢,但她長得像一個二線女演員。如果人們已經擁有一個二線女演員,幹嘛還要另一個像她的二線演員?山姆不這麼想。山姆認為她比那個女演員還漂亮,對山姆來說只有她是獨特的存在,有天她終於得到一個演出機會,而山姆也向她求婚……
  
  〈內瓦辛克〉:她有個最完美的父親,而父親遺願是把骨灰灑進內瓦辛克。那是違法的。他愛上她,也由她的敘述愛屋及烏地愛上她的父親——那個英雄人物,她離開他後,他決定實現英雄人物的遺願,不過……
  
  〈狗屎運〉:他放棄一切抵抗,就坐在飛機座位上,任由排泄物流出他的身體。他的戀人是赫克特,一個舞者,舞者在上台時會互相祝賀『狗屎』,絕對不能說「祝你好運」,那會扭斷腳或之類的厄運。他曾對赫克特說祝你好運,赫克特踩了滿腳狗屎,開始對紐約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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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網友留言問我怎麼報名試讀,可是沒有登入留成悄悄話,系統說這樣回覆留言者也看不到。(核爆)

  其實這問題我二嫂也問過我,我報名的主要途徑只有一個:【READ, or DIE:不讀會死毒舌俱樂部】

  這是我固定會上去巡田報名的,除此之外的試讀,都是書友告知,我才趕快去報的,我也不知到書友的消息來源(笑),反正有就跟著報,有時是出版社的部落格,有時是facebook上的活動,只能說書友都是神通廣大。(《The Help 姊妹》、《猶大之裔》跟還沒寄到的《壞掉的人生》都是從facebook報名的,這是最近的熱門趨勢嗎?)
  
  除了試讀報名,我的部落格左下還有痞客邦的藝文櫥窗,可以參加活動直接獲得贈書,需要有痞客邦帳號,不知道去申請一個帳號專門參加活動可不可以,我是從六月初開始參加,看到喜歡就參加,通常是回覆指定留言等抽獎,目前抽中了2本,這兩本我都有看到書友試讀,一本我不知道書友哪裡報的,一本我報了沒中,這下可好,能看書又不用寫心得(笑)。不過讀創館動作比較慢,我到現在都沒收到書。(默)
   就這樣,如果有其他固定的報名途徑也歡迎分享,大家一起看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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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親子天下》算是我比較推薦的親子雜誌,專業度會比一般親子雜誌高一些,嗯,相對的,可能也比較沒那麼有趣,家長還是看自己喜好,而且,除了少數特刊,都是學齡兒童的專題。其實我很少買當期雜誌,當期雜誌比較貴,月份一過又容易降價,但是面臨我完全買不到2009/7/5『0-6歲學前教養關鍵100問』那本特刊的窘境,這輯一出我就買了。(那本特刊連天下官網都賣光了,我今年年初想買到處告罄,如果哪裡還有賣請告知我,謝謝。又,北捷民權西路站一號出口出來右轉直走,靠近中山北路處有個雜誌攤,通常都是打8折,這本我的入手價是120元,唯一壞處是不賣冷門雜誌,像《職業棒球》連個影子都沒有/默)
  
  腦關鍵問答分四大部份:
  【Part 1成長的腦】適性的早期教育v.s揠苗助長
  【Part 2情緒的腦】情緒是一切發展的基礎
  【Part 3學習的腦】嬰幼兒該學什麼?
  【Part 4資源篇】五感體驗的戶外型餐廳與室內遊樂點
  小標博客來也有:看小標請點我
  
  看完這本特刊,我更加深讓小芝心『玩』的決心,當媽以後我才發現有個現象真奇妙,臺灣的生育率這麼低,孩子應該很少,但對教養孩子有意見的人卻那麼多,而且往往是沒更新的見解,當然不是說『舊』就不好,而是大部分的人都在沒有接觸新知的狀況下,自然而然地選擇了『舊』的觀念,有些糟糕的人還會自恃年長,覺得非這樣不可。
  
  像我這樣都宅在家的宅媽,居然也會聽到別人跟我建議『妳要教孩子啊』,教孩子當然是很好,可是叫我教什麼咧?教注音符號,教ABC,教九九乘法,拜託,小芝心才2歲多。(我娘家的人很老氣,堅稱她四歲了,嗯哼。)這些東西當然可以教,但是不要有得失心去逼孩子學這些還不需要屬於他們的事物,這樣就不好玩了嘛!
  
  雜誌裡也釐清許多觀念,像是『聽莫札特音樂會變聰明』、『寶寶不能一哭就抱』、『左腦管理性,右腦管感性,要提高創意就要訓練右腦』等等常見似是而非的論調,其中一個我要跟大芝心分享,他很堅持不能讓小芝心過早學外語,可是我們應該避免給小孩『單一語言』的環境,單字文法都可以長大再說,不同語言有各異的發音規則,當小孩長期處於某種語言的環境中,部份語言神經樹狀突與突觸的委縮消失,對孩子將來的聽力不利,所以幼兒時期,父母應提供各種不同語言的輸入,保持幼兒聽覺神經細胞的活躍。
  
  可是打上面這段論述時我也很害怕,怕有人眼中只看見自己想要的,『你看,要給孩子學外語,才能保有語言優勢』,嗯,雜誌只有說『保持不同語言的輸入』喔。關於孩子要不要『提早』學英語,應該幾歲學、怎麼學,這麼熱門的問題,雜誌裡有各方分析可供參考,還是要自己看了才知道。
  
  整本雜誌我最喜歡的一段話是:『當父母最難的一件事,就是學會如何把自己放到最小,去配合等待孩子,因為小孩有太多事情不得不配合你』。
  學會把自己縮小,真的很難,還要放到最小,我,我做不到。(默)
  
  在『學習的腦』的部份,雜誌還推薦了許多童書,範圍頗廣,有些是我小時就看過的,有些算是新書(像《100層樓的家》,我我我很想買的呀,居然沒跟到團購),大部分都蠻熱門的,適合給父母作參考。(題外話書上有推薦林明子《第一次上街買東西》,我很喜歡林明子,也喜歡這本,不過我最喜歡的一本是《今天是什麼日子》,這本是我小五在姑姑家看到的。我有讓小芝心看《妹妹住院了》,她對姊姊可以出門到醫院看妹妹這件事覺得很棒。純粹是因為可以出門很棒。)
  
  是說我看書真的很慢,雜誌上有推薦《愛因斯坦不玩識字卡》跟《一開始就不孤單》,這兩本我都有,而且擁有頗久了,但是我一直還沒看。(咳)  
  
  最後的親子樂遊空間也介紹了不少地方(詳細景點可點進上面的網頁連結看小標),其中我們只有帶小芝心去過信誼,因為它的票價最便宜,我在網路上用80元買到的(核爆)。啊唷養小孩又不是『好也人』的專利,君不見愈窮的人生愈多嗎?拜託也來點平民的親子遊樂空間嘛。(敲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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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本小說從一開始就很吸引我:『我熟悉生命的旋律。不是鳥鳴,不是拂過林間的颯颯風吹,也非孩童的嘻笑聲。更雅致脫俗一點。生命的旋律非常單調,如電子頻率,變化極少,若有所改變,通常也難以入耳。』
  
  女主角是個護士,臨終看護,專門照顧生命走到盡頭的病人。好吧,應該說,她『出場』的時候是個護士。她能感覺死神的存在,準確判斷病人何時往生,她不說出口,只是默默陪伴他們看人生最後的風景,握著他們的手聊為安慰。我覺得這就夠吸引人了,一個能感覺死神的女主角,誰知,作者有更出乎人意料的安排:她是死神的女神。
  
  雖然近年以吸血鬼為題材的小說蔚為流行,這卻是我看的第一本相關小說,而且在這本小說裡,吸血鬼還有各種不同的分類:巫皮惡、躺壓客、潛影鬼、威脅氣、墓若泥、逆客死……,各有不同的特徵與能力。
   
  猶大之裔則在這些浮渣之上。
  
  猶大背叛耶穌是為了顯現神的存在,沒有猶大的背叛,耶穌無法犧牲自己救贖世人,猶大之裔則繼承了猶大的血脈,他們成為不死人,各自幫領地上的人去除危害他們的吸血鬼,醫療他們的疾病,努力研究找出完全不老不死的方法以造福人群。咳,請別說我褻瀆了神,這是作者說的,找他!(我好孬別找我一定不是我)
  
  小說情節緊湊刺激,都怕一眨眼漏看什麼,一行一行不容錯過地閱讀著,因為女主角的身手俐落遭遇離奇,所以有許多動作場面,作者描述得如在眼前,現在吸血鬼小說都這麼威的嗎我說?情節安排一層又有一層是洋蔥作者加了洋蔥,時間反覆穿梭,讓讀者逐漸了解女主角孤寂而漫長、不斷戰爭對抗命運的一生。(啊歹勢她實在太多名字了只好一直叫她女主角,沒關係的嘛,名字只是符碼,女主角大家懂就好。)
  
  因為是女主角長長的一生,難免出現很多人物,但作者的每一個角色都刻劃得很成功,總是容易弄混人物ABC不得不邊作筆記邊看小說的我,這次居然能順利無礙地看完整本小說,這也是一種奇蹟啊!(喂)
  
  雖然作者最後還是沒有解釋女主角的血脈為何與人不同,使她承受比一般人更多的苦難,小說仍精彩而動人。書後附有作者訪談錄,採訪者詢問作者是否想成為吸血鬼,作者回答:「吸血鬼的生活對我來說太緊張了,不是被觀念錯誤的女人追逐——因為她們想要與吸血鬼共度浪漫夜晚,又能存活下來;就是被想殺死吸血鬼的人追殺。非彼即此,總之得不斷逃亡才行。這樣一來,我要怎麼寫書啊?」
  
  說得好,幸好我也不是吸血鬼,要活那麼久實在太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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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英文版的封面,別誤會,我只是還找不到中文版封面
,不然我的英文程度只會分辨 hello 跟 hi ,早就瞎了。
  書名《The Help》不知為何翻成姊妹,這麼可愛的封面,這麼溫馨的書名,著實引人誤會;The Help 在書中的意思應近『幫手』、『幫傭』,這是一本60年代,密西西比州傑克森市裡日常的小故事——黑人幫傭與其白人雇主相處的小故事,咳,只是有500頁。(姊妹讓我聯想到的是基督教或天主教,抱歉我沒有搞懂過,可是她們會那樣互稱。)
  
  60年代的密西西比州隔離歧視還很嚴重,黑人多半還是被奴役,黑人女性在白太太家幫傭,遇到一個好的白太太,簡直教人感激涕零:可是,自己是被迫奴役的,為何需要感激涕零?遇到一個不好的白太太,那日子就從『難以過下去』變成『根本過不下去』。
  
  《The Help》分成三個視角:黑人幫傭愛比琳、黑人幫傭米妮與雇主白人史基特小姐。
  
  愛比琳帶大了17個孩子,這數字有點多,一般盡責、沒有被迫辭退的黑人幫傭應該能在一個家庭內服務上20、30年,把剛出生的小小姐、小先生從強褓中接過來,照顧到他們長大離家,但愛比琳不,她很盡責,也很認真,只是她會在小孩被灌輸『白人至上、黑人卑下』的觀念後離開。愛比琳只有一個自己親生的孩子,年紀輕輕,工作過度導致意外,死了。黑人作苦工、過苦日子本來是『理所當然』的事,可是一直遵從這項規則的愛比琳在喪子後,漸漸萌生不同的想法。
  
  米妮天性暴躁又愛回嘴,為此丟了不少差事,幸好她有絕佳的廚藝,又跟到一個重聽的老太太,日子才穩定下來,誰知道有天老太太老到要被女兒希莉丟進養老院,她失了頭路,又因希莉的心機,她無處可去,最後僥倖在希莉的勢力範圍外謀得一職。米妮有五個小孩,就算她真能不介意在白太太底下作事,她也希望孩子有不同的未來。
  
  史基特一如傑克森市其他富裕人家的孩子,由黑人保母康絲坦丁一手帶大,康絲坦丁對她而言比母親還親,誰知她大學畢業歸家,保母卻不知所蹤,康絲坦丁在傑克森市人間蒸發,她再也找不到她;史基特最愛的一張照片,是她跟希莉、伊莉莎白的合照,她們是她最好的朋友,打從小學開始就密不可分,然而,她看她們對待自家黑人幫傭的時候,其實並不確定自己快樂。她其實感到……挫敗。她必須裝作完全理解也贊同她們的作法,裝作白人跟黑人『隔離而平等』,裝作白人就是應該『監督黑人不要作亂不要散播病菌』,即使她心裡不那麼想。
  
  不覺得這是很矛盾的一件事嗎?黑人保母辛苦把白人小孩帶大,有些家境特別困頓的黑人,甚至是把自己的小孩送走來照顧白人小孩,小孩也那樣依賴著他們的保母,甚至是愛著照顧自己的保母,長大後,卻自然而然歧視她們,卻學會如何駕馭她們。
 
  史基特有了一個想法,她想寫一本書,描述這些黑人幫傭的遭遇與心情,這會是一本訪談紀錄,這會是投進傑克森市的一顆石頭。成書的過程非常辛苦,但她作到了,應該說,她跟那些冒著生命危險與她合作的黑人幫傭作到了!別以為我誇飾,是真的冒著生命危險,60年代隨便死幾個黑人,白人還覺得安心一些咧,雖然她們只是把自己幫傭的經驗說出來而已,作者的用意不過在於告訴世人『不管白人黑人,其實我們都一樣』。就這麼簡單。
    
  這本小說雖然厚,卻很容易讀,別因頁數卻步,那很可惜。因為有三個視角,讀者可以看到三人不同的遭遇,以及對同一件事的不同看法互作參照;我最喜歡米妮的部份,因為她幫忙的白小姐西麗亞很有趣(咳),我想可以從我的介紹中猜出這本小說娛樂性並不高,但西麗亞的存在補足這點缺憾(失禮),她應該去當金髮尤物,而不是放在這種社會小說裡。(喂)我最喜歡的台詞也出於米妮之口,她在書末對史基特說:「提起妳的白屁股,快跑!」一向敵視白人的她,對史基特發出真心的關懷。
   
  坦白講,第一,因為我身處台灣,比較難體會那種黑白情結,第二,這是小說,管它黑人白人都是白底黑字,沒有活生生的人站在面前,沒有強烈的視覺對比,威力就弱了一些,不然對美國人來說,這本書應該像顆炸彈吧!
  
  現在美國有黑白平等了嗎?嗯,我不知道,但,我不這麼認為。人歧視他人其實是種天性,人大多希望受到肯定,只是有人靠表現自己獲得肯定,有的人靠貶抑他人獲得肯定,人又有社交天性,一旦有人丟出第一顆石頭,接下來不丟好像對不起自己,好像跟不上別人,好像等一下就換自己被抓去丟。
  
  我們只能追求『相對平等』,如果自己是相對弱勢的一方,只有接受跟戰鬥兩條路可以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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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安,親愛的》書名甜美如情人在耳畔的呢喃,又如父母慈愛的關懷,但不幸地,這些都與賈絲汀絕緣。
  
  故事的起頭步調緩慢,作者敘事冷淡,視角兵分多路如龜一般散步,蓊鬱深藍的氛圍擴散漸如透明,可讀者看得愈多,拼湊得愈完整,便無疑那是一片窒息的藍。
 
  賈絲汀三歲上母親亡故,母親喜愛的偏遠別墅留不住管家,父親便為她找了新母親,佛羅拉本來是父親的秘書,美麗時髦,是許多人夢想擁有的母親類型。
  賈絲汀的父親經營一間世界知名的糖果工廠,她每天有數不清的糖果吃,她喜歡帶去學校跟同學分享,同學也都喜歡她帶來的糖果。
  太過豐腴的賈絲汀遇見瀟灑帥氣的納桑,他們陷入熱戀,戀愛使她重生,她彷彿被注入了新生命,那個母親亡故後膽小畏怯的她被鼓舞了,她隨納桑一起去叢林探險,在險惡的大自然磨練下變得堅毅,果決;她終於能夠掌握自己的生活了。
  
  她開始『要』回過往她錯失的生命。
  
  小說分成三部,第一部實在出現太多人物,之前我也提過我對記人名這件事非常、非常的不擅長,害我還要一邊作筆記,賈絲汀,我知道,歌手,佛羅拉,就是花,布利,不利,納桑,那個阿桑,我必須把人名列下來,再把簡單的事跡列在旁邊,方便我隨時理解他們的愛恨糾葛,幸好第二部之後這些人的關係就連結起來了。我想沒人看書像我這麼累,我這人名認知障礙症真不知怎麼回事。
 
  回到正題,知道嗎?不管是被虐待、被排擠或是遭到背叛,承受的瞬間其實非常容易,等到施暴者退去,該如何面對整件事、該如何應對施暴者,才是最難的地方。
  
  賈絲汀耗費人生最精華的年歲,才想通自己應該怎麼作。
  
  坦白講,所有人裡面我覺得布莉是最蠢的,她後來的遭遇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她怎麼能夠奢求自己霸凌過的對象原諒自己呢?她差點把人弄死耶!差點弄死人的廿、卅年後才跑去祈求人家原諒,不就擺明『來啊,來啊,來砍死我呀』?她當初既沒把人弄死(如果弄死人,也要注意有沒有人幫忙復仇),就該小心翼翼躲開避免自己被弄死,這不是常識來著嗎?(不是嗎?難道不是嗎?現在反派便當這麼好領嗎?)
 
  這是一本心理懸疑小說,獲得1998年「瑞典年度最佳驚悚文學獎」,1998,確實,這不是一本新著成的小說,可是人心幽暗晦澀的那面,亙古永存,小說題材現在看來不算新穎,可是作者把賈絲汀取回人生的過程描述得非常清楚,緩慢而清楚,凌遲一般的清楚。
  
  晚安,親愛的;明早醒來,又是一個甜美的開始。


  
  ps1:感謝晶冠文化與其林小姐提供試讀。
  ps2:這小說適合拍成電影,不會讓人尖叫,只是寒毛從頸後立起來,手心冒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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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用星數評比,我會給《時空旅行社》五顆星,在七個小時的旅程中,作者帶領我來回穿越時空,劇情高潮迭起,時而驚險,時而荒誕,我時而感動,時而憤慨,激動、著迷、甚至生氣,途中兩度想要摔書表達我對情節安排的不滿,卻又被作者的調度留了下來,無疑地,作者是用文字述說故事的高手;《時空旅行社》有三條主線——
  
  第一條!失去摯愛的富家公子安德魯想要回到過去拯救摯愛!
  第二條!中產階級家的女孩兒克萊兒想前往未來尋找真愛!
  第三條!倫敦街頭發現三具詭異的屍體,其皆遭時人尚未發明的武器殺害,警探賈瑞特要求前往未來逮補『未來』(未犯案時)的殺
  
  荒謬嗎?這一切荒謬的想望,皆因『時空旅行社』變得可能。
  
  『對空間旅行已經厭倦了嗎?
   現在穿越時空,在第四空間內旅行再也不是夢想!
   把握我們推出的方案,到二000年旅行。
   快來見證未來!看一眼只有孫字輩的人才看得到的時代!
   只要區區一百英磅就可以花三個小時到達二000年!
   別只是聽說,親自來見證扭轉世界命運的機器人與人類大戰。』 
  
  一八九六年,倫敦,穆雷時空旅行社正式開張!

  
  ——穿越時空這件事屢屢被作為題材呈現,小說及電影創作不絕,時間到底可不可以穿越、如何穿越、穿越之後製造的改變如何收拾,能不能說服讀者或觀眾,進而感動人心,這就看作者的技巧了。
  一開始我確實被作者愚弄了,居然用那麼長的篇幅來鋪張一個謊言,那趟探險的過程甚至讓我一直聯想到《百年孤寂》,覺得這本小說精采絕倫,刺激弔詭,撼動人心,可說是傳世鉅作,結果居然是一個圈套,還我感情!騙子!我要舉白布條抗議!愚弄讀者罪不可恕!……誰知道,峰迴路轉,接下來的劇情更不得了,謊言原來不是謊言,沒錯,這本書是老梗的大集合,但在作者巧心的安排及本人屢屢跳出來說明之下——個人認為作者自白的部份除了聯結劇情或權充過場,還替全體氛圍添了幾分譏誚——書的味道就不同了,就像一樣的食材,有人59元可以出好菜,有人500元只能燒焦鍋子。(對啦那個燒焦鍋子的是我。)
  
  因為不願透漏劇情,心得實在非常難寫,因為書的精采之處就在作者巧心安排,那來談談一些外圍的東西。
  雖然故事分三個主線,但全書的主角應該算是H.G.威爾斯,穆雷時空旅行社正因H.G.威爾斯《時光機器》一書的問世才能成立,我正巧於多年前,在台中的一間二輪戲院看了由《時光機器》改編而成的同名電影,電影講述男主角在求婚前夕痛失女友,於是發明了時光機器,回到過去拯救女友,但,冥冥宇宙中似乎有不可違拗的真理秩序,不管他如何回到過去拯救女友免於意外,總有新的事件發生奪走女友生命,他一次次回到過去,卻一次次遭受更深的打擊,最後在一次操作意外中,他到了『未來』。那時人類只剩下兩個人種......
  知道嗎,想在腦內進行時空旅行,看電影是最好的方式,找一個地方,連續看它個八部十部,睡一覺,醒來的瞬間保證你不記得自己是誰。
  這不就是一種時空旅行嗎?
  在我認知中,穿越時空就是跑得比光速還快,像我這種跑得勉強比蝸牛快一點的人,對穿越時空並沒有興趣,但我會鼎力推薦這本小說,它實在太合我的調性胃口,而且著實把我玩弄一番啦!像這樣似真若假不斷變化交織的劇情,比我平常愛看的推理小說還高招呀!
  
  註1:七小時的旅程,意指我看了七個小時,此書不薄呵。
  註2:感謝大塊文化提供試讀,抱歉我遲交了。第一次遲交居然是試讀以來最合我胃口的書,我也不知道怎麼回事。(我覺得好難寫喔,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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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我推薦這本書其實有些尷尬,因為我覺得有些地方不太考究,可以加強的地方也不少,但我左思右想,《左傳》我從來也沒看完過,《史記》看的多一些,因為司馬遷比較八卦——欸,我說真的啦,嫪毐『陰關桐輪而行』的八卦還不是靠他紀錄才流傳萬古,羽獠還要拜嫪毐當祖師爺呢/見ps1——可見八卦很重要,而且司馬遷也不是百分之百考究,再說作者還沒30歲呢,又,有個姓余的文人那麼愛蓋,蓋天蓋地還不是紅得要命,憑甚麼天際孤鴻就不能推了呢?(天際孤鴻就是這本書作者啦);這麼一想,我就覺得該大大推薦這本書了,瑕不掩瑜嘛。
  另,我也是個老人了,不知道現在中學的歷史課本長怎樣,如果還有東周那一段,那麼對東周感到陌生棘手的中學生就更該看看這本書了。
  
  東周很亂。非常亂。亂成了一鍋粥,糊巴巴的一鍋什錦粥。
  
  妻綱不振男人就去討小,夫綱不振頂多跪跪池邊(見ps2),這還是男女之間小事,但周綱不振,嘍囉群起,問題可就大了,怎麼個大?考試要考呀!(嘆)東周歷史據說514年,五霸七雄搞清楚就偷笑了,誰還管些呼之即來的陳蔡小國呢?可是沒有這些D咖的叫囂助陣,怎麼會有八卦呢?(見ps3)五霸七雄是從石頭裡蹦出來的不成?
  
  天際孤鴻怎麼說故事的呢?看看他說褒姒的這一段。(我知道她不是東周人,不過一個前置故事,但我喜歡這一段嘛!)
   
  『做女人難,做名人的女人更難。你又不讓她讀書又要她考大學,縱然考一百年也做不到。就說國滅之事,當初提議的不是她,是個男的;誆她去烽火臺是幽王,也是男的;點烽火又不是大樓落成的剪綵儀式,應該不用她這個夫人親自上陣點火,估計是一個小兵,也是男的;來勤王的諸侯們吵得面紅耳赤的,也是男的;後來外族入侵,騎著馬過來滅國的也是男的;吃著皇糧不出兵的諸侯,還是男的。
  集權的社會,有問題不找天子,天下的權力都在你手上,你不為民作主,又不回家賣紅薯,何怪女流乎!』
  
  這段話是男人說出來的(嗯,作者是男人),有些女人倒還不明白,好笑啊好笑。
  
  再來一段故事,舉大家都知道的管仲好了。(應該知道吧!)管仲射殺姜小白不成,小白上了台,鮑叔牙跟他說:「我把管仲帶回來了!如果主公能錄用他,那就是齊國的喜事!」
  小白登時憤然:「無恥管仲,我本要殺他,他還自投羅網!鮑師傅,我有你,齊國還不夠喜嗎?」
  鮑叔牙斷然回答:「主公,我有才,但是我給你打工,你賺的錢最多在郊外買房。如果你用管仲,你就能在市中心買房,還是精華地段!沒幾年,公司還能去納斯達克上市,一匡世界資本,九合天下諸侯!」
  小白被這一席話說得怦然心動。想想現在已經差不多三十歲。三十而立,是該趕緊找個能人輔佐,開創一番事業,不然,歲月不饒人,光陰虛度,入土難安。再說,要是真在郊外買房,以後去城裡上班,光擠公車就要大吃苦頭了。
  
  ——就這樣,小白因為不想擠公車,用了管仲!這告訴我們擠公車是人之所惡,古今皆然(咳),就像餐廳伙食太難吃,所以有了五四運動!(喂)食衣住行,人的基本需求啊!
  
  不過我之前所說,有些地方可以補強,也在這段可見。
  
  『
……怦然心動。想想現在已經差不多三十歲。三十而立……』明明可作『……怦然心動,想想現在已經差不多三十歲,三十而立……』,講古說今貴能一氣呵成,句號太多斷了口息,氣勢就要重起,軟綿綿的很沒勁!不但沒勁,還讓人覺得作者很沒熱情!
  
  這書內容本來是天際孤鴻在論壇發的帖子,發帖的感覺跟寫書其實不太相同,在網路上發帖,一行一行反而順眼,可是付梓出版,一行一行,一句一句,組織感因此下降,結合起來不太順暢,實在可惜,這是我個人認為的一個小瑕疵。 

  
  這第一碗粥才三百多頁,前頭說過了,514年的歷史,一年一頁也還沒說完,事實上,作者才剛把姜小白打發掉,第一碗粥就見底了,欲知後事,還要等著呢!不過也不急,第一碗粥正要上市而已,想喝的快去買!
    
  
  
  ps1:『
陰關桐輪而行』指什麼?陰在這邊指嫪毐的陽具,桐輪是指桐木做的車輪,自然是很重的了,可這嫪毐居然能用陽具轉動桐木車輪表演,影射什麼能力之高超,就不言而喻了。至於羽獠,是漫畫《城市獵人》的男主角,大約是六年級生看的漫畫,現在小孩恐怕不認得,他的拿手強項也是用陽具頂些奇怪的東西。(喂)
     
  ps2:我講那個怕老婆的陳季常呢!怕老婆這件事會有名,就因為罕見,你聽說過古代有誰怕老公而出名的嗎?
   
  ps3:隨便來個陳蔡引起的八卦。要沒有蔡哀侯色慾薰心,桃花夫人會這麼紅嗎?(應該算紅吧?就是那顆西瓜那個息媯呀!)
  古代女人沒有名字的,什麼文姬姜姬,都不是她們的名字。
  規則很簡單,擺在前面的,是先生的姓,擺在後面的,是娘家的姓(這樣說不太正確,但比較好懂),姊姊息媯跟妹妹蔡媯都是陳國的人,陳國姓媯(音ㄍㄨㄟ);姊姊嫁給息侯,所以叫息媯,妹妹嫁給蔡侯,所以叫蔡媯。息媯面貌絕倫,蔡媯可能差上一截。
  蔡媯的老公不是什麼好東西,覺得息媯比較漂亮,怎麼我就要娶差的?他要不到息媯,就打主意毀了她,跑去跟頭頭楚文王進言,說息媯美得不得了,楚文王一看,真的美,所以剿了息國,把息媯擄回去當老婆,息媯唯一能做的小小抗議,就是不跟楚文王講話。息媯便是後稱的桃花夫人,這樣有印象了嗎?所以說這些陳蔡小D咖還是很重要的!

  ps4:感謝高寶文化與其曾小姐提供試讀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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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ecream.JPG 
  
  莎蓮娜,15歲正當花樣年華,遇到了生命中的白馬王子;他對她好,那麼好,視她為全世界唯一的那個女孩,他愛她,撩撥青春期的她,她的心臟為他噗通噗通的跳,她知道這是她的初戀,也是她的唯一,這輩子她都無法再愛上任何人了,只有他,馬可士,是她唯一的、無法失去的愛。
  馬可士是她的歷史老師,年紀足以當她爸,還有個不斷糾纏、不願讓出兒子撫養權的前妻,所以她不能將這段感情告訴任何人,否則馬可士會受到輿論懲罰,會永遠失去寶貝兒子。不過沒關係,只要他愛她就好,她不在意這一切。
 
  直到他『變了』。
  
  馬可士禁止她跟任何男生互動,即使只是走廊上輕輕點頭作為招呼也不行,馬可士要她穿上她根本不願穿的性感衣物滿足他的癖好,馬可士不讓她違背『任何』他對她的任何要求,從言談舉止到衣著思想,不能有任何忤逆。否則他就揍她,狠狠的揍她。她總是受傷,瘀青、流血、骨折……馬可士總是帶她去(不同的)醫院看診,並且表示永遠不會再動手了。
  
  『雖然是妳逼我那麼做的,因為妳balabala(請自行帶入任何一點小事),妳逼我打妳,但是沒關係,我不怪妳,雖然這都是妳的錯,但我不怪妳,我這麼愛妳,我怎麼會打妳?我保證永遠不會動手了,我這麼愛妳,我都是因為太愛妳了。』
  諸如此類我也不用再舉例的言證,大家都暸解這是什麼狀況了。莎蓮娜只有15歲。
  
  無獨有偶,15歲的帕琵也遇到了她的白馬王子。
  她是那麼不起眼,她不算漂亮,也不算聰明,她可以輕鬆地隱沒在人群中不受注意,但他卻發現了她,給了她全世界。
  無獨有偶,這個白馬王子也跟她以為的不太一樣,她以為自己那麼愛他,他也那麼愛自己,他們應該很幸福才對,可是她的白馬王子卻那樣對她,好吧,這大概都是因為另外有個女人糾纏著他不放的關係。
  
  帕琵的白馬王子,馬可士。
  
  莎蓮娜知道帕琵,帕琵也知道莎蓮娜,她們一邊被打得慘兮兮,一邊跟對手競爭,想『重新獲得』完全屬於自己的男人。馬可士擅於操縱人心,他知道怎樣對付15歲的浪漫天真小女孩,他同時玩弄兩個女孩,直到她們再也受不了折磨,向他提出分手。
  然而就在兩個女孩向他提出分手那夜,馬可士被刺身亡。兩個女孩堅稱自己的無辜,認為是對方殺了馬可士,警方無法做出判斷,到底是莎蓮娜下的手,或是帕琵下的手?一般大眾認為兩人是共犯,但致命的只有一刀,只能送一個女孩去坐牢。
  
  警方最後選擇了帕琵。反正非黑即白,非白即黑,送一個去坐牢就對了。
   
  帕琵在牢中度過20年,她苦撐著出獄只為一件事:她要莎蓮娜認罪。她要莎蓮娜坦承是她殺的人,她要證明自己的清白,索回自己的人生。
  帕琵真的能作到嗎?莎蓮娜真的會認罪嗎?兇手真的非黑即白嗎?
  
  小說情節緊湊刺激,沒有人知道誰是真凶。莎蓮娜跟帕琵都認為是對方殺了馬可士,因為自己沒有動手,那必定是對方動的手!可是莎蓮娜有間歇失憶症,有時會忘了自己做過什麼,帕琵有時會失去意識,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小說的視角不斷在莎蓮娜與帕琵中作轉換,過去與現在屢屢交織,怎麼也猜不出下一頁有什麼劇情在等待,然而小說的成功之處,還不在懸疑而已。
  
  所有情節的舖張都引人入勝,這兩個嫌疑犯被稱為『冰淇淋女孩』,因為她們曾經穿著性感誘人的比基尼,一手拿著冰淇淋,一邊互吻對方。那是馬可士『誘使』、『逼迫』兩個女孩去作的事,他再拍下照片,但大眾根本不會相信。所有人都認為是這兩個女生相互合作,這對戀人用美色吸引『正派教師』馬可士,玩弄他再拋棄他,最後刺死他;莎蓮娜的家人雖然都認為就是莎蓮娜動手殺了馬可士,卻因為莎蓮娜宣稱自己無辜,他們就『相信』她無辜;莎蓮娜目前擁有幸福的家庭,卻不敢向家人(配偶、小孩)坦承她的過去,鎮日兢兢業業;帕琵的父母在她出獄後,視她為透明無物,她坐了冤獄,還失去了摯愛的親人;帕琵出獄後遇到了一個男子,她雖然對他建起防禦工事,卻仍被他突破心房,她以為這次終於遇到了真愛,誰知道……
  
  帕琵的父母對她說的話,讓我有著深深的感觸。自己以為深深了解的女兒,居然有著不為己知的面貌。
  在我坐月子時,由月子媽媽負責帶小芝心去散步,第一天,我就聽到小芝心哭著回來。(她的哭聲實在太大,她在1樓哭,我在9樓聽得清清楚楚。)保母說她路過麥當勞時吵著要進去,走到樓下雞排店外,又吵著要吃雞排,不肯走。
  我很意外,我一直以為小芝心『很乖』,畢竟她從來沒有跟我要求這些。沒想到,她在保母面前,居然露出了我意想不到的隱藏面。
  我為此受到打擊:天啊!小芝心原來是這種壞小孩,她不但壞,還故意在我面前隱藏她多壞!然而這只是小事而已,可想帕琵的父母要面對的打擊多大。
  
  自己那個單純的女兒居然有男友。女兒居然有那麼年長的男友,偷偷交往那麼久。女兒居然像個蕩婦一樣穿著那麼暴露的比基尼跟另外一個女生接吻。女兒身上總是帶著傷痕,而自己居然相信都是意外而已。女兒居然涉嫌殺了人,而他們完全無從反駁。這些都是由媒體跟警察告訴他們的耶?自己那個透明人一般的乖女兒耶?
  
  他們不是無法原諒帕琵,而是無法原諒自己,所以將帕琵推出心門之外。
  
  我之前說過,小說最怕情節犯了邏輯的謬誤,實證主義如我就一直想,刀子上總有指紋、刀子刺入的角度跟力道也可以分析,等等等等等,東方快車謀殺案的刀痕那麼多還不是一一揪出來,沒道理冰淇淋女孩就不行;帕琵上訴時法官以『沒有新事證』駁回,但,沒有新事證,不代表沒有『新的檢驗方法』,用新的檢驗方法檢查舊事證,或許就能得出新結論,這並不難呀!(所以才有人說,科技進步減少推理小說一半的樂趣。)
  
  但是我要說,這是一本非常精彩的小說!別管那些有的沒的像是為什麼不傳呼馬可士的前妻作證等等等,這本小說精彩、流暢、駭人聽聞卻又合乎人類心理,相當值得一看。試讀本最後沒有告訴我們兇手是誰(這個要等書籍正式出版才能看到),如果兇手一定是兩個女孩其中之一,我會選擇莎蓮娜,即使不是莎蓮娜,她也掌握真相的關鍵。為什麼?快去買來看就知道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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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我並不常看相聲,相聲瓦舍的作品,親自去聽的只有兩個,一個是《山神正傳》校園巡迴場,100元超值票價,段子笑死我;一個是《上次,這次,下次》,新舞台二樓,票價大概三五百,內容儼然已是舞台劇,我很不愛。
  
  《蔣先生,你幹什麼?》是我從圖書館借的,內容大概介於兩者之間,坦白說,我也算不上喜歡。
  
  把蔣幹特地從三國故事裡挑出來是很不錯,但著墨並不多,笑點更少,御天十兵衛的功用(喂)也沒有很突出,從頭講到尾,我只覺得『比壞』跟『買蔥』還不賴,且段子跟段子之間的銜接算不上優秀,馬的對談那裡實在難笑斃了。
  
  介紹裡面說《蔣先生,你幹什麼》是良藥苦口,把很多意義深重的話簡單包裝,先不說你不讓觀眾樂,觀眾怎麼願意苦,這言語包裝得也太晦暗閃爍了些,我悟不透耶!基本上,相聲在所有傳統展演中,算是包袱最少的一個(不是指拿來抖的,是指背著的),至少,有人有哏,不管場地,甚至不管服裝,隨時能講起來。而且相聲的特色就是要『生活化』,要跟著庶民的生活走,難道講相聲還要嘆高處不勝寒喔?
  
  馮翊綱跟宋少卿的表演功力並沒有退步,而是劇本太弱,相聲瓦舍本身的走向,也是著眼的要素之一。另,在御天十兵衛背書的地方出了岔子。
  曹操〈短歌行〉當為『我有嘉賓,鼓瑟吹笙,皎皎如月,何時可?』並非『何時可』,馮翊綱自詡嚴謹,即使不是自己的段子,也不當出現這樣的錯誤。
(糟,我會不會被他的粉絲勦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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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LD.JPG
  
  什麼?生兩個孩子比生一個還划算,有這種事?
  當然有,那麼多人都知道大杯的星巴克比較划算了,兩個孩子當然也一樣!(喂)
  
  生兩個孩子比較划算,因為老大的衣服可以給老二穿,老大的書可以給老二看,老大的玩具可以一起玩……,如果都沒有辦法,至少,他們可以當對方的玩伴!多少父母對自己的獨生子女感到愧疚,努力幫他們找玩伴,給他們『最好的』,可是,那跟手足畢竟不同。
 
  當然,不是每對夫妻都適合生兩個(以上)的小孩,作者說啦,如果身體不適、如果認為生小孩是犧牲,如果有不可抗力因素,如果你就是不想生,那千萬別生。可是相對的,如何決定要不要生第二胎呢?首先,不要讓身旁的人幫你決定,再來,也不要讓時間幫你決定,最後,尤其不要抓著小孩問:「想不想要弟弟妹妹?」小孩是無行為能力人,拜託。
  
  我跟大芝心為什麼決定生兩個孩子呢?簡單,我們希望孩子有伴。按照自然法則,父母會走在孩子之前,再來,有些事你不想告訴父母,但是需要手足傾訴。
  
  有人說怎樣讓兩個孩子長大後感情和睦也是一個難題,我個人覺得最大的原則是公平,但,第二胎生下來再說。
 
  除此之外,還有個更驚人的秘密:什麼,在家帶小孩更划算?
  當然囉!作者有個朋友,年薪高達兩百萬!可是……跟先生合併申報所得稅後,薪水先打六折(高收入份子咩),只剩一百二十萬,再扣掉四十萬因工作衍生的支出(治裝、交通、餐費,還不包含交際),以及五十萬的幼稚園費用,就剩下三十萬,勞心勞力換來三十萬,卻錯過孩子生長的寶貴黃金期,這跟在家帶小孩,哪個比較划算?
  
  事實上,我目前也是因為去工作的薪水絕對抵不過把兩個小孩扔去幼稚園划算,所以待在家,何況,在我們只有一個孩子的時候,我就選擇在家跟小芝心大眼瞪小眼了。
  
  關於兩個小孩的好處,作者還有更多要說,請自行閱讀囉!
  
  要說兩個孩子的好處,其實我真的有感受了。小芝心一向黏人得緊,可是現在,她多了龍捲風可以玩,我就多了一些喘息的空間。我是認真的。作為姊姊,小芝心還蠻一般的,會欺負龍捲風,也會保護龍捲風,會罵他,也會稱讚他,家裏什麼東西,小芝心都要分成四份,一人一份;而龍捲風的眼神呢,總是跟著姊姊跑,也比較喜歡聽姊姊的聲音,大概是姊姊跟他比較接近的關係。除了小芝心比較粗魯外,我看不出這對姐弟有什麼不好。
  
  真的,還好我們已經生了兩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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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TE.JPG
  
  我忘了是誰跟我說這是個『勵志故事』,不要讓我想起來,我會破口大罵。
  誰說這是勵志故事!(拍桌)知道我是懷著怎樣期待的心情、打算洗個讓人感動的心靈浴、笑一笑、覺得世界還是美好的心態打開這本書的嗎?混帳!(翻)知道我看完書以後,心情落差那麼大、接受了怎樣的打擊嗎、啊啊啊啊啊?(暴走)
  
  這絕對不是一個勵志故事我只能這麼說。
  
  這是一個來自阿富汗、撼動人心的故事,揪疼心底最深層的神經,讓人呼吸都覺得痛。悶,無法紓解的悶,因為知道一己之力無法作任何改變。
  
  阿米爾的父親堅強剛毅,傳聞他可徒手搏熊,但他卻為阿米爾不像個男子漢而費心。阿米爾像他的母親一樣喜歡讀書,讀書,讀書,喜歡說故事,他怕打架,他一點勇氣也沒有,即使被欺負了也說是自己跌倒,完全不像他的孩子。
  
  阿米爾家境富裕,阿米爾的父親有個情同手足的僕人,阿米爾也跟僕人的兒子哈山『狀似手足』地長大。那時的阿富汗仍留有階級觀念,阿米爾即使從小跟哈山一起長大,知道哈山無條件地服膺他、願意為他作任何事,阿米爾仍沒有勇氣稱哈山是『朋友』。說一個僕人是朋友,多麼丟臉。
  
  除了階級觀念,阿米爾也隱隱嫉妒哈山,他想博取父親的關懷與認同,卻無法達到父親的標準,哈山憨直卻勇敢,正是父親心目中的兒子,父親確實也對兩人一視同仁,每年的風箏大賽,阿米爾有多少風箏,父親就會為哈山也準備一樣的風箏。
  
  風箏比賽是當時青少年最重要的比賽,誰贏得那年的冠軍,誰就是那年眾人注目的焦點,阿米爾的父親每年都買最貴最好的風箏給阿米爾,阿米爾卻從未獲得冠軍。(雖然哈山也有最好的風箏,但他是個僕人,無法參加比賽,何況,他都是輔助阿米爾比賽。)
  
  那年,阿米爾的父親告訴他,希望他能獲得比賽的冠軍,他也努力作到了。冠軍的風箏必須被追回來,拱在家裏作為冠軍的象徵,如果無法追回風箏,這冠軍的榮耀就只有一半。哈山,就是那個幫阿米爾追風箏的人,他最懂風箏的落點,他沒有追不回的風箏。
  
  只是他為了追風箏落了單,被另一個富家少爺堵住,哈山曾為了保護阿米爾與他結怨,這次,算是落入他的手裡了,僕人沒有反抗的權利。阿米爾雖然隨後追上,卻沒有勇氣跳出來保護哈山,他站在那裡看哈山被欺凌,無法動彈。
  
  回家後,阿米爾沒有辦法原諒自己,只好把哈山逼走。後來,阿富汗動亂,他跟隨父親逃難到美國,更是鬆了一口氣。過往的罪孽,像是被拋在腦後,再不會有人知道了。沒有人知道了,他是父親眼中最驕傲的兒子了。 
 
  如果就這樣劃上句點,多好。
  
  當然,故事沒有這麼簡單……
  
  人都有自己心靈的黑暗面(並不是指跳舞的山羊<<知道這是什麼梗的人我服你),有自己的軟弱,有說不出口的秘密,有自己才能理解的傷痛。《追風箏的孩子》正是告訴我們,一霎那的錯放,要一輩子來補償,或者,永遠無法彌補。多麼令人哀傷的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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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F.jpg
   

  原來狼與人類是太古最互補的搭檔。
  狼需要人類,人類需要狼,但他們想要馴服彼此卻無法如願……
  
  凱拉與她一窩手足的出生,即是對寬谷紀律的觸犯。他們是混血狼。
  寬谷狼只准與山谷內的狼交配,狼一般痛恨殺害幼狼,因為幼狼是狼群的希望,但狼首領有權處死混血狼,因為混血狼違背紀律,混血狼會危害整個狼群的存活。
  因此,凱拉親眼目睹了手足被首領殺害。
  『魯烏克用上下顎咬住我妹妹,將她們一一搖晃至死,然後叼起粹夜。粹夜本來躺在我身旁,忽然他的身軀和毛皮的溫暖從我身旁消失。他被魯烏克遠遠叼離地面,驚恐吠叫著凝視我的眼睛。』
  三個妹妹、弟弟都被咬死了。
  凱拉奮力抵抗,但她才四週大,就在魯烏克的尖牙即將咬上凱拉柔軟的頸項時,偉狼出現了。偉狼主宰寬谷的狼,監督他們有否遵從戒律:
  一、要盡可能遠離人類。
  二、永遠不要無故殺死人類。
  三、寬谷狼只准和寬谷內的狼交配。
    
  但這次出現的偉狼卻說:「留下凱拉,她身上有著月牙的標記。」
  
  傳說,身上有月牙標記的狼,可能帶領狼群在困境下存活新生,也可能導致狼群滅亡。
  凱拉可能影響著狼群的存亡。
  還沒到那一天,誰也不知是存是亡,但是狼族愈來愈衰落,甚至偉狼一族也很久沒有新生的狼了。
  他們決定將凱拉當作賭注。
  
  偉狼勒令魯烏克留下凱拉,卻無法代為扶養,凱拉的媽媽也被驅逐了,她必須孤身在狼群裡活下去,她必須撐過12個月亮週期,才能得到狼的烙碼,成為一隻被承認的狼。狼是非常注重團體合作與紀律的生物,一隻有月牙標記的混血狼,在備受排擠的環境中,她有辦法活下去嗎?
  凱拉想活下去,她努力博得魯烏克的認同,她應該要乖乖的,至少,不要再觸犯另外兩條戒律。
  
  可是從她第一次聞到人類,就忍不住朝人類飛奔過去。那是一種呼喚,來自血液、骨肉與靈魂的呼喚。
  
  看著
凱拉,我一直想到哈利波特第五集的時候。(對就是那個上港有名聲下港有出名實在讓人很想一把掐死的第五集的哈利波特。如果有人忘了第五集是哪一集就是他一直跟佛地魔偷來暗去的那一集。)他們一樣的冒險犯難,一樣的一意孤行。
  可是,沒有讓人想掐死的哈利波特,就沒有760頁《鳳凰會的密令》,沒有凱拉,就沒狼察覺戒律的真相。
  到底為什麼,狼不能接近人類?
  狼需要人類,人類是狼狩獵的好幫手,人類的鼻子像塞了十噸的泥土那麼遲鈍,人類的動作實在也算不上俐落,跑得比老鼠還慢,但是人類有工具,可以輕易刺穿獵物,人類會用火,可以烤熟肉類,人類也懂得如何醃製、貯藏食物,人類這麼好用,為什麼狼不能拿來用?咳,不是,為什麼狼跟人不能互助合作?
  凱拉,到底會讓寬谷狼存活或滅亡?請看《狼紀年:太古的戒律》。 
  
  希望人類看完後,可以多聽一點狼的話。
  PS如果不想聽狼的話,反正作者是人,所以還是聽人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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