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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本小說約700頁,我看完100頁就有點後悔,勉強再看100頁後停了好一陣子。我是在二手書店發現它的,哇哇,大名鼎鼎的史蒂芬.金,書況完好,只要5折275元耶!(我猜原書主看過一次就把它拋售了)我超開心的抱回家,當我第一本史蒂芬.金,想說看完決定要不要挑戰黑塔系列,我現在覺得『暫時』不會想看黑塔了。
    
  咳,基本上,不是《必需品專賣店》寫得不好,而是它寫得太好,讓我不舒服;如果以『驚悚電影劇本』來評分的話,這本書根本無懈可擊、極致完美,重點就是,我根本、根本、根本就不愛看驚悚電影啊!事實上我怕得要命,我這個豎仔為什麼要看史蒂芬.金啊!(抱頭)
  
  我知道恐怖/驚悚電影大多不是真的,可是不管看什麼東西,我只要預知後頭有什麼不好的東西在等著,就會很不舒服,像驚悚電影那樣,雖然不知道哪一分哪一秒會冒出不好的事情,不知道什麼時候轉角/背後/天花板/地上會冒出什麼鬼東西,可是那種『待宰』的心態非常凌遲人,看書的話就更自虐了,明知翻下去會有不好的結果,我還是撐著看下去。
  
  平凡的小鎮新開了一間『必需品專賣店』。
  
  在這種平凡無奇的小鎮,一間新的店家可是大事,何況它這麼神秘,『必需品專賣店』,誰知道會賣些什麼呢?鎮民在踏進店家之前,都想不到自己有什麼『必需』的東西非買不可,原本的生活雖然不太完美,但也平淡愜意,他們懷著『姑且一看』的心態進去,誰知一看驚為天人,店裡面居然有著那項完美非凡的物品!不管是誰,心情都從原本的平靜無波變成驚濤駭浪,甚至可以激動到高潮:布萊恩在裡頭買到了夢寐以求的職棒球員卡;梅拉在店裡買到了貓王的照片,只要抱著照片就能跟貓王纏綿;虔誠的教徒莎莉在那裡買到讓心靈沈寂昇華的木棒;波麗深受關節炎所苦,幾乎要剁掉自己的手,店主人高特先生賣給她一條項鍊,醫生都束手無策的關節炎就這樣不藥而癒。
  
  高特先生幾乎不會做生意!他們買到的價格都便宜得像假貨,只不過有個小小的但書,付出一點點錢得到『必需品』,並且要對人做個惡作劇。小小的、無害的惡作劇。這樣就好。你就能得到它了!
  
  讀者很快發現,一切都是高特先生的遊戲,他讓A對B惡作劇,而且讓B以為是C害的,又讓D對C惡作劇,讓C以為是B害的,於是B跟C結下深仇大恨,兩人拿出傢伙走上街頭大幹一場。高特先生的效率絕佳,開店一週,全鎮就陷入對立的瘋狂狀態,誰射殺誰、誰又砍了誰,幾乎讓人應接不暇。
  
  需或須,友人曾跟我說她會搞混,不知道用哪一個好,我說用英文的狀態推想就很簡單了,necessity 用需,must 用須。所以我們一般說『需要』、『必須』。很微妙的,這本書用了『必需』。鎮民所購買的東西不是空氣陽光泥土水,不是生命的必須品,而是他們想像中『須要』的物品。再說那裡面,大概只有波麗買了原本就要的東西,其他人走進專賣店之前,腦袋一片空白。
  
  從心無波瀾到驚濤駭浪,原來只是一瞬間的事。從無欲無求到瘋狂偏執,速度又比想像得更快。
  
  一個小小的、無害的惡作劇。  
  
  這樣就夠了。
  
  《必需品專賣店》還有個絕妙的優點,就是個人表徵顯明,看書時我大概都能認出誰是誰,中學生啦、警察啦、愛吵架的、怕事的、口吃的、酗酒的……只有家庭主婦難認一點,這本書的出場人物有夠多,有人名認知障礙症的我居然不會搞混,實在厲害。不過缺點是頁數太多,雖然看的時候不會覺得很冗長,但後半有些劇情開始重複
,當我們已經知道高特先生那些ABCD的手段後,實在不需要交代那麼多A1B1C1D1、A2B2C2D2,反正他們就是被設計、然後抓對廝殺就是了,電影只需要幾秒就能PASS,小說卻要好多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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