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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告!完全劇透!

  
  這是我最愛的阿嘉莎.克莉絲蒂。
  可是這本很爛!爛死了!(咳)我感到強烈的憤怒!
  即使是一般小說我也不願破梗何況是推理小說,但這篇心得之所以『完全劇透』,就是因為我覺得劇情太爛了!鄉親啊,我要說出來,來幫我評評理啊!這是阿嘉莎.克莉絲蒂嗎?(其實我比較愛叫她克莉絲汀)這根本就是我不喜歡的那一派日本推理小說嘛!(重咳)牽強!不合邏輯!簡直不可理喻!
  
  這個故事要從頭慢慢說。
  有個漂亮的女人,我們姑且稱之黑寡婦,因為她就像人類理解中的黑寡婦一樣毒。她丈夫忠誠卻不富有,她喜歡過奢華的日子,在外跟人勾搭,情夫裡面有個情夫A,願意幫黑寡婦殺掉丈夫。
  黑寡婦跟情夫A如此設局:情夫A深夜『闖入』他們寢室,先把黑寡婦綁起來,再把她老公幹掉,黑寡婦則宣稱『有兩個戴面具的外國人』殺了她老公,然而情夫A把黑寡婦綁起來的時候綁得太輕了,任何一個女人都可以輕易掙脫,引起大家對黑寡婦的懷疑,而情夫A則發現黑寡婦殺掉老公,其實是想跟富有的男子B在一起,於是黑寡婦跟情夫A開始互咬,把責任推給對方,基於黑寡婦『美貌柔弱又動人』,大家認為兇手應該是年輕的情夫A,情夫A只好潛逃,從此不見人影。
  
  沒想到情夫A在國外混得不錯,也找到真正的愛侶女子A,因為不當情夫了,以下改稱男子A,男子A中年思鄉,這對A夫妻帶著兒子搬回法國,反正他已經老了,沒人會認得他是多年前的殺人犯。
  就這麼巧,他遇到了唯一能認出他的人,還住他家附近:黑寡婦。
  黑寡婦開始勒索他,他只好給錢,但最糟的是,黑寡婦有個一樣貌美的女兒,自己的兒子愛上了那個女兒!
  有天,他跟一個流浪漢吵架,流浪漢忽然癲癇發作,死了
  男子A平白無故獲得一具屍體,又不想繼續被勒索,於是跟老婆商量,策劃一場假謀殺。
  男子A把所有會認出他的人調走,把老婆綁起來(這次綁得很緊),叫老婆宣稱有『兩個戴面具的外國人』綁走他,然後,他家附近的高爾夫球場上會出現他的屍體。
  其實,那是穿著男子A衣服的流浪漢屍體。
  反正警察也不認得男子A,只要他老婆宣稱那具流浪漢的屍體是男子A,誰也不會懷疑,至於男子A就潛逃國外,等老婆假裝傷心個一陣子,就能去國外跟老公會合。
  男子A的鉅額遺產本來平分給老婆跟兒子,為了這個計畫,更改為全部留給老婆。
  
  可是!A夫妻在討論這場假謀殺的時候,剛好被黑寡婦的女兒聽見了!
  黑女一聽,心想母女倆的搖錢樹要跑了,自己勾搭上的兒子,則是一毛錢都分不到!
  
  另一方面,A夫妻在執行假謀殺案件的那晚,剛好遇到兒子的『女友』來訪,但是A的兒子已經為了假謀殺案,被調走了。
  正牌女友原本是跑來嗆聲的,因為她懷疑兒子變心劈腿(是的,他劈腿,他愛上黑寡婦的女兒),兒子不在家,男子A就把兒子的女友隨便打發走了。
 
  男子A把兒子女友打發走後,先去高爾夫球場佈置成命案現場,就在佈置的時候,黑女冒出來,真的把男子A殺了。
  
  兒子雖然被老爸調走,但是想回來跟黑女偷情,所以就偷跑回來。
  兒子女友雖然被趕走,還是留在A家附近。
  於是兒子看到女友,女友看到兒子,他們都以為對方是兇手,女友發出一聲尖叫,跑走了,他們沒有真正碰頭討論真相。
  
  當然,案發後在上演『兒子』跟『兒子女友』互相頂罪的老戲碼跟穿插另外一齣爛戲碼後,灰色腦細胞白羅還是把真兇黑女揪出來了!
  
  鄉親啊,尼看看妮看看,這劇情像話嗎?邏輯上也無法說服我!
  
  本書行兇的主論調:兇手使用一種方法得逞後,會認為這個方法是可行的,可以信賴的,再次作案的時候,就會選擇同樣的作案方式。
  
  但是!A在當情夫A的時候,跟黑寡婦使用的『戴面具外國人說』,無疑是失敗的!這個很爛的說法一下子被揭穿,A才需要潛逃國外!對A來講,『戴面具外國人說』應該代表莫大的恥辱!當他想擺脫黑寡婦的勒索,怎麼會使用這麼爛的說法!而且這個說法再現江湖,只會讓大家想到多年前鼎鼎有名的『寡婦與A謀殺案』,寡婦現在就住附近又這麼美這麼好認,A幹嘛自曝其短?
    
  嗯哼,我還提到一個爛戲碼不是嗎?
  兒子的女友是雙胞胎之一,簡稱雙胞胎A(即女友)與雙胞胎B。
  我們的敘事者海斯汀上尉在火車上巧遇雙胞胎B,居然就愛上了她,又因為海斯汀的灰色細胞不夠多,以為他愛上的雙胞胎B是凶手,所以挾持了白羅讓雙胞胎B逃走。
  ——賓友啊,這是台灣的鄉土連續劇嗎?還是CSI-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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