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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本關於『恐懼』的青少年小說,但我從頭笑到尾。(遮臉/我真是個壞心的大人)
  
  恐怖!恐怖!人人都有害怕的事物,你害怕的是什麼呢?
  瑪德蓮超級害怕昆蟲!管它蜘蛛蚱蜢螢火蟲(欸,螢火蟲也是蟲!),只要是昆蟲都能引發瑪德蓮心悸胃痛想吐全身無力,所以她不管到哪都攜帶著殺蟲噴劑噴噴噴,家裏噴學校噴任何要去的地方都要噴,她拒絕前往任何不噴殺蟲劑的不文明之處,即使她肺裡已能看見濃濃噴霧劑帶來的影響(順帶一提她當然不踏入沒有噴過殺蟲劑的診療間),她也絕不妥協!
  誰知道,她的父母居然受不了她這麼『一點點小恐懼』,要將她送去被大自然環抱的恐懼學校?不!她絕不接受!
  
  提多害怕死亡,而且不只是自己的死亡,他害怕身邊所有人的死亡!他做了一本『生死錄』紀錄家人的動態,父母連同其他六個手足都必須向他報備動態,如果一小時以上沒有撥電話給他——那他就會撥電話給你!管你是在熱戀與另一半卿卿我我(必須告訴提多所有約會過程,所在地點,碰觸過什麼物品,吃了什麼東西),還是人在荒郊野外沒有訊號(他會叫搜索隊去找你!),因為給家人帶來莫大的危害,提多的父母決定,一定要送提多去恐懼學校!
  什麼?恐懼學校禁止攜帶任何電子儀器進去?連手機都不可以?不!提多崩潰:萬一他被關在恐懼學校裡時父母雙亡怎麼辦?他們會不會發生車禍?會不會一起感染病毒?會不會被人殺害?萬一他被關在學校時,世界慘遭核彈摧毀怎麼辦?當然不行,他絕不入學!
  
  蓋瑞森是個運動健將,無論籃球、棒球、橄欖球都難不倒他,平時叱吒球場有一卡車粉絲的他卻非常害怕水,無論雨水湖水海水或者自來水礦泉水(喂),只要一想到水,他就發暈,只要看到成千上萬(?)的水聚集在一起,他就立刻崩潰!天啊!他可是個運動健將,他這麼怕水,我真不知道他打完球後要怎麼洗澡,如果有這樣一個人站在我面前,我要不朝他潑10桶水(管他歇斯底里,拜託暈過去更好),要不就是拿衛生紙塞滿鼻腔再戴10層N95口罩!
  一個運動健將怕水實在太孬種了,也因此蓋瑞森是最積極接受治療的一位(應該說,唯一自願接受治療的)參賽者。
  
  書本封面上有4個人,欸,是的,還有最後一位主角,露西,露西其實講話還挺有趣的,不過以恐懼學校入學生來說,她的恐懼症實在挺……平淡無奇的,就是幽閉恐懼症。(我會被幽閉恐懼症患者打死嗎)總之,露西實在很不high,一點也不歇斯底里,一點也不崩潰,除了左眼球動得比較快,這女孩實在……就是個幽閉恐懼症患者。(茶)
  
  當這4個孩子進入恐懼學校,(只有蓋瑞森衷心)希望學校能夠有效治療恐懼症時,卻發現——這間學校的介紹DM原來是不實廣告?明亮的草坪?沒有!只有陰森森、進入後就有去無回的黑暗森林!跑來跑去的開朗學童?沒有!只有他們4個重度恐懼症病患!而負責授課的老師只有1位!嗯,師生比1:4還算OK嘛?不!這位老校長比他們任何一位還瘋狂!明明老到沒頭髮了還自詡選美冠軍,妝化得歪七扭八人鬼難辨,最喜歡吃的食物是生蛆乳酪,酷愛一切惡臭的事物(例如收藏三十年的牛排),有事沒事還把霉菌披在身上……
  
  這麼昂貴(又超級奇怪簡直讓人恐懼萬分)的恐懼學校,到底要如何戒除罹患恐懼症的孩子呢?
  
  本書屬青少年小說,劇情跳動得比較快,我年紀到了後不太喜歡這種開快車的小說,但《恐懼學校》精彩有趣的劇情設定彌補了這點不足,甚至,因為它節奏明快一氣呵成,使得它看起來更加有趣!閱讀時我不斷猜想到底要如何戒除人的恐懼症呢?是『以毒攻毒』,怕蜘蛛的關蜘蛛屋,怕水的丟游泳池,還是使用『催眠術』,老套說不定有用,我甚至想過乾脆『身份互換』算了,這是很有趣的一點,大部分的人都有恐懼的事物,對於自己害怕的事物,看得比天還高比地還深,可是對於他人的恐懼症又嗤之以鼻,簡單來說,自己怕的就是『你不懂啦』,別人怕的就是『這個你也怕』,一個深刻害怕昆蟲的人,不見得了解一個害怕搭電梯的人到底有多害怕。以此前提,在有意識的狀態下『交換恐懼』,好像挺有趣的!
   
  雖然最後的課程內容我沒猜到,這本書還是替我帶來歡樂,我一邊看一邊笑,書中人物好像過得很悲慘,但實在悲慘得超有趣,咳咳,罪過啊罪過。當然我自己也有深深恐懼的事物,就是我怕鬼,我怕鬼怕得要死,千萬不要說風涼話,什麼『怕死了就不怕了』,呸,沒有這回事,我現在是活生生的人,但我還是知道有些人類很可怕,即使哪天我變成鬼,我相信我還是怕鬼怕得……死都怕,這點自信我還有啦!(這什麼鬼自信)這種怕鬼症好像沒得醫,而且我現在有年紀了,恐懼學校應該拒收我入學吧,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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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囉、來囉!奧斯陸三部曲的第二集終於來啦!記得那個在上一集衰到爆的哈利嗎?不記得請看上一集心得!這集的哈利呢,個人保證比上一集還要衰!(用力拍胸)咳,應該說,這集的劇情保證比之前更精彩!讀者可能不喜歡哈利有缺陷的個性,但真的很容易愛上天衣無縫的第二集,《復仇女神的懲罰》環環相扣,各式線索源源不絕被哈利挖出來,卻總在擒拿真凶的前一秒峰迴路轉,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機警聰明卻不夠冷靜的哈利,這次能夠逮到血腥冷酷、計畫縝密的凶手嗎?前搭檔的命案已無他人在乎,哈利要如何讓沈冤得雪?
 
  說真的哈利不是我的菜啊,應該說看了這麼多冷硬派偵探,還沒有哪個是我的菜,像這種衝動莽率、通常愛喝酒、總是誤觸陷阱、讓人一邊看很想一邊搖他甩巴掌:「你給我醒醒啊、拜託不要亂來!」的角色類型,我實在萌不起來,然而哈利執著到底、絕不妥協的個性確實也讓人動容,所以我也不算討厭他啦,再說要不是他『亂來』,很多案子只能石沉大海。
  
  《復仇女神的懲罰》由一樁銀行搶案拉開序幕,一般來講搶銀行的只是要錢,應該錢拿了就快跑,『單純的搶銀行』其實不算重罪,以台灣的現行法律來說,去超商搶10元跟去銀行搶10億,刑事上是一樣的罪名,雖然法官判案時搶銀行的刑期會久一點,可是現在的假釋制度打折下來也不會差太多,更別說挪威最近殺人事件爆發後,大家才發現挪威的監獄住起來挺舒適的(咳),沒有死刑,刑期也沒台灣這麼長。(PS剛剛說的是刑事,在民事上,不管搶了多少錢,總之要如數賠給被搶的一方就對了。)
  
  然而單純的搶劫一旦涉及『傷人』甚至『殺人』,犯罪的層級就會拉大,刑期往上跳,警察偵辦的效率也不太一樣,歹徒搶銀行,警察沒抓到就算了(喂),可是搶銀行還順便捅人殺人,媒體關注下,警察不快點破案也不行,所以聰明點的,當然是錢搶了就快跑。然而這次遇到的歹徒卻非常凶狠,銀行經理只是因為緊張,比歹徒要求的時間慢了6秒給錢,歹徒就一槍把挾持的行員斃了。歹徒不聰明嗎?他的搶案計畫明顯經過嚴密的設計,幾乎沒有線索留下來,我們合理推測這歹徒絕對聰明,那聰明的搶匪為何要殺人?
  
  選項1:這是一種常見的心理機智,處於絕對亢奮的狀態下,歹徒必須訂下明確簡單的規則,一切都必須遵循規則,有人不照計畫來就懲罰。
  選項2:銀行搶匪分兩種,一種警方抓得到的,一種警方抓不到的。(這絕非廢話)歹徒有絕對自信,認為自己不會被抓到,所以犯什麼罪都一樣。
  選項3:歹徒就是想殺人,搶錢只是錦上添花,順便賺外快。
  選項4:歹徒生性機車,有國王屬性或傲嬌症狀,日常生活可能是高官/富商/有錢的管理階層,遇到不聽話的就下意識砍掉。
  選項5:以上皆非。
  
  請、選、擇!
  
  而另一方面,哈利的枕邊人蘿凱飛去莫斯科跟前夫打官司搶兒子,前女友卻剛好在此時上門邀約?一次兩次,良心惴慄不安的哈利想拒絕又覺得沒必要,賓果!於是他就中獎了!歹路不可行啊,哈利!尤其是你這種天生倒楣的傢伙!這是孟老夫子說的考驗你怎麼可以上當呢!(誤)哈利跟前女友安娜約會的隔天發現自己躺在自家床上,但是前一晚發生什麼事、自己怎麼回家躺到床上的卻一點印象也沒有!更糟糕的是,等再度見到安娜,她已是屍首一尊!安娜嚥氣的時間,當然就是哈利跟她約會的晚上!哈利啊,你該不會意識不清的時候拔槍作掉人家吧?就算沒有,這種巧合跳到黃河也洗不清,只好跳澄清湖了!(穿外套)
    
  夥伴的命案懸而未決,偏偏又雙案纏身,哈利有辦法殺出重圍嗎?本集哈利的新夥伴是『膚色白皙到近乎透明、個性謹慎只差沒有把警察兩字刻在頭上』的小女生,這小女生有什麼過人之處呢?要拼力氣?不行!要拼槍法?好像也不行!要臥底辦案?當然更不行!答案是她大腦中的「梭狀回」天生異常,她可以輕易判別、記下任何一張看過的臉孔,隨便就說出『我五年前在超市曾跟他擦身而過』或是『他十年前的頭髮比較茂密』這種讓人驚嘆的話來,所以她可是錄影帶之花(大誤),可以從搶匪的錄像資料推測出他是不是『電腦中有前科紀錄的誰誰誰』而將之逮捕。(作者說全球約有一百人有這種超能力耶!)
  
  角色個性塑造得成功之外,情節鋪寫當然也是一流,作者實在是個天才,有源源不絕的資訊丟出來給讀者,又是希臘神話,又是挪威的多種族文化現況;又是罪犯的心理描寫,又是警方的辦案手法。種種交織營造出緊密的氣氛,然後就在讀者認為『要抓到了』的一瞬間,攤開手卻發現落空了啊啊啊!(淚)試讀本四百多頁,不到最後真的不見分曉,硬是要得的挑戰!
  
  全書唯一的瑕疵大概是一些翻譯的小地方吧。坦白講這書看起來就不好翻,雖然我跟挪威使用的文字不熟,但作者不喜直白的描述,對讀者來說要特別留神。例如試讀本P85:『一年多以前,史費勒‧歐森──即唯一可以告訴警方愛倫為什麼被殺害的人──被發現躺在自家床上,手裡有把還溫熱的槍,兩眼中間有一顆從湯姆的史密斯‧威森手槍射出的子彈。』(直白例句:唯一可以告訴警方愛倫為何被殺害的史費勒‧歐森在自家床上被湯姆用槍射死了。)以及大量出現的雙重否定(試讀本P77):『這不是唯一不見的東西。』更別說一些拐彎抹角的惡嗜好或微諷(咳),都增加了閱讀的難度。譯者翻譯此書想必辛苦,不過還是有些希望譯者再斟酌的地方,像是除非開頭的子句擺在後面跟華文的習慣不合(試讀本P93):『後來我從公共電話亭打電話給警察總署,但他們不想對我洩漏消息,除非我說我是家屬。』跟讀者難以腦補的句子(試讀本P239):『洛斯可的嘴與唇形成一個溫柔的笑。也因此難以判定那究竟是不是溫柔的笑容,但哈利猜不是。』(到底「也因此」是怎麼來的?)還有乍看無法理解的句子(試讀本P243):『哈利在地球上的位置緩緩移開太陽,下午的天色也暗得愈來愈早了。』希望可以修潤一下。
  
  結論:本書耐人尋味值得一再咀嚼,別懷疑了快來敗啊!
   
  PS1:感謝漫遊者文化提供試讀機會!
  PS2:原來負責認人臉的區塊是梭狀回,我的梭狀回絕~~~對~~~沒有發育,大概跟一隻螞蟻一樣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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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諾貝爾少年。他的媽媽向精子銀行買了諾貝爾得獎者的精子,以人工受孕的方式生下他。
  
  他的媽媽充滿希望,以為會生下一個天才,為世界帶來全新啟發與美好事物,誰知產下的他竟是如此平庸;他們盡了所有努力,各種腦力開發課程、研習課程、才藝營……,他做了無數智力測驗,區塊始終不是落在頂尖,只能是個『一般聰明』的孩子。他的媽媽失望透頂,有時不吃東西,有時抽太多菸,有時喝太多酒,有時灌下太多藥物。(這時他就得打電話叫救護車。)
  
  乍看書的簡介,讓我想起以前看過的《神嬰》,大意是一個母親怕自己的小孩出生後跟不上其他小孩,從寶寶在胎內就不斷給予菁英教育,後來胎兒果然成為天才,但是卻拒絕出生。(因為他媽給他聽的新聞裡面太多可怕事件了。)《諾貝爾少年》的故事設定相反,主角是諾貝爾基因寶寶,卻沒有媽媽預期中的優秀,怪了,諾貝爾基因怎麼會失靈呢?
  
  當然諾貝爾基因可以吐槽的點太多了,例如諾貝爾得獎史上極少親子檔得獎的紀錄,大多時候,諾貝爾得獎者的父母沒有得獎,小孩也沒有得獎。在《諾貝爾少年》中,就算是把『母親』的基因算進來,主角的媽媽給人的感覺相當聰明,不至於拖累了諾貝爾基因,那到底,為什麼主角不夠優秀呢?  
  
  隨著故事發展下去,主角優不優秀,實在不是那麼重要了,就算這孩子日後真的拿不到諾貝爾獎,他也夠聰明,夠早熟,夠讓讀者心疼了!
   
  有個相依為命卻罹患精神疾病的媽媽到底是什麼感覺呢?
  
  早上自己起床,自己增添衣物,自己上學,自己下課,自己簽聯絡簿,自己完成學校的親子作業,自己覓食;然而他也有做不到的事,例如假裝自己的媽媽打電話去學校跟老師溝通,他也沒辦法打扮成大人出席家長會,或是假扮成媽媽跟左鄰右舍互動;還有一些一般小孩能力之外、他卻不得不做到的事情,像是偷偷倒掉媽媽的酒(一次只能倒掉一點點),仔細計算媽媽的藥量,努力搞懂相對論討媽媽歡心。(雖然做到的部分只限於『努力』,只有努力,沒有搞懂。)社工來訪時還得保護自己跟媽媽的小家庭,預防自己被帶走。
  
  他唯一的心靈寄託是找到自己的父親,他有一本諾貝爾得獎人名冊,他總是很努力找出相同的特徵:耳朵、眼睛顏色、輪廓……以辨認誰是自己的父親。他想要一張父親的照片,只好把代表諾貝爾得獎人的英文字母N貼在牆上。直到有一天,他發現根本沒有『諾貝爾精子銀行』的存在。
  
  他的媽媽騙了他。忍不住向母親質詢的他卻意料不到,事實的真相太過殘酷,遠遠超過一個青少年的負荷。
  
  這本書輕薄短小,卻看得我感慨萬千,心中五味雜陳,不知如何述說。主角以他意想不到的方式得知了真相,他終於找到了自己的父親,卻也瞭解自己的母親為何沒辦法好好愛自己,當他向沉睡中的母親說出__的父親5個字,簡直讓人流下淚水。主角的母親當初之所以選擇生下他,就是想好好愛他,可惜她真的做不到。
  
  大部分的孩子都得承擔來自父母的期待,對主角來說,他的負擔尤其沈重,於是他只好說,我們來自海洋原湯,我們都是星塵,不管我們身上有誰的基因,我們都是自己。
  
  ps:感謝大塊文化提供試讀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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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象裡上了國中買的第一本書就是《她只是個孩子》。我讀了一遍一遍又一遍,不由自主地流下淚水,心痛、惋惜、無奈,從此對『桃莉.海頓』留下深刻印象,接著又看了《籠中孩子》,然後書訊就斷了,上一本跟到的是《又見席拉》(《她只是個孩子》續集)。《她只是個孩子》和《又見席拉》都是看到報紙的書訊才知道的,不看報紙後就完全中斷訊息,沒想到重拾閱讀習慣後能看見桃莉.海頓的新作試讀,實在令我欣喜萬分!
  
  雖然《康納的世界》沒再讓我一把鼻涕一把淚,還是一樣令我嘆息。(沒哭的原因,大概是我虛長了十幾歲,感知變頓了吧。看的書多了、歲數長了,便把許多事物視為理所當然。)
  
  康納被診斷為自閉兒,情況之嚴重連特教班都不想收他,康納的媽媽蘿拉只好帶他求助治療。故事剛開始可以感覺出康納的病情真的很糟糕,他隨身攜帶貓偶,每到一個地方總是先拿貓偶出來嗅聞、確認一切安好,他彷彿有秩序強迫症,作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的一套順序,確實很多小孩做事都有自己的順序,例如穿鞋子一定要先穿右腳再穿左腳,畫畫一定要從黑色開始,然而康納的堅持已經到了病態的地步,如果我是負責照顧他的人,一定會精神崩潰先進了病院。
  
  治療師傑姆斯採取『由你作主』的遊戲治療法,非常、非常緩慢地導引康納,然而康納說的話卻愈來愈匪夷所思,從『貓知道』到『三棵樹在月球上』到底算什麼進展?為了更加瞭解康納的狀況,傑姆斯開始與康納的家人對談,卻意外挖掘出『托岡的世界』,托岡的世界比康納的世界更可怕,也更引人注意……
  
  我喜歡桃莉.海頓的地方在於她平靜、自然的描述,有時會被弄得很狗血的劇情,桃莉卻是力求平實地處理,她的故事簡單卻能牽動人心,讓近來看了許多變態、血腥、殘酷小說的我,能夠貼近最初的感動。在許多人追求獵奇的時候,治療師卻默默讓歪斜得太厲害的孩子慢慢導回常軌。哎,怎不讓人感嘆。
  
  個人私心大推薦,桃莉.海頓!看完這本後,我要把之前漏掉的作品一一補齊啦!
  
  PS1:感謝新苗文化與FB金石堂活動提供試讀機會!
  PS2:看完這本意猶未盡,快來一本《再見托岡》吧!(喂)
  PS3:桃莉.海頓作品表
     1996《她只是個孩子》 
     1998《籠中孩子》
     1999《沉默的潔蒂》
     2001《別人的孩子》
     2001《另一個孩子》
     2005《又見席拉》(《她只是個孩子》續作,但可單獨閱讀。)
     2005《微光中的孩子》
     2007《貓頭鷹男孩》
     2009《圍牆上的孩子》
     2010《向日葵森林》
     2011《康納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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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爾頓17歲,有父母各一枚、11歲的妹妹一枚,還有個『據說很有錢』的舅公,他媽媽常常打電話給舅公噓寒問暖(強迫他也要講話),殷殷關切舅公的狀態,十幾年來,他只從他媽那裡聽說舅公的消息,像是不久前舅公糖尿病惡化導致失明之類,他幾乎沒有親眼見過他。
  
  有天,他媽媽忽然要他去當舅公的翻牌人。
  
  原來舅公嗜打橋牌,失明後需要一位『翻牌人』幫他取牌、唸牌、打牌。艾爾頓完全不懂橋牌的規矩,然而顧及媽媽的叮嚀,不得不接下這份差事。
  
  我原本也不懂橋牌,事實上,我的慧根就連傷心小棧都弄不清楚,然而在作者循序漸進的描述下,跟著艾爾頓漸漸一窺橋牌的世界。說托拉普舅公『嗜打』橋牌,完全不足以描述他對橋牌的熱愛,失明後,他得靠著翻牌人開場時將拿到的牌唸給他聽,只一次,他就得記下自己擁有的13張牌,打牌過程中不能再問翻牌人『我有什麼牌』,除了自己的牌,他還得記得對手打了什麼牌,以做出最好的因應(當然也不能問剛剛誰打了什麼、桌面上有什麼牌),橋牌可不像我們玩玩『大老二』一樣簡單。(但我覺得瞎眼玩『大老二』也很困難。)
  
  艾爾頓之所以被他媽派去當翻牌人,當然是因為他爸媽想要舅公的財產,而艾爾頓家爭奪舅公遺產的最大假想敵就是冬妮一家,雖然冬妮一家算不上舅公的親戚(是舅公的姻親),但美國可沒有什麼特留份制度,舅公想把錢給誰就給誰,給阿貓阿狗也可以。(我是說真的貓狗。)
  
  舅公的前任翻牌人正是冬妮,冬妮因為一個『失誤』被舅公臭罵走人,但艾爾頓發現舅公並沒有因此討厭冬妮,反而將冬妮視為得意門徒,他有點吃味,不過更重要的是,他發現自己喜歡上了冬妮……
  
  故事的寫法很老派(怕人誤會,我必須澄清我使用這兩個字並無貶意,反而代表個人一種接近緬懷的情感),即使跳過橋牌的段落也能看,書中使用了鯨魚圖示以區隔寫有橋牌規則的片段,如果不想學橋牌,直接跳過。故事兩百多頁,我卻覺得好短,書中看似不經意帶到的閒聊,後來都有了它的用意。
  
  舅公為何鍾意橋牌、冬妮為何患有精神分裂……等等都被寫得很輕盈,艾爾頓明明被換帖好友搶了女友還是傻兮兮對人好,父母市儈俗氣一心要錢他也只是默默反抗或無視,在艾爾頓身上我看到一種17歲的輕盈(再度澄清非貶意),有時我們就是會拿到一手爛牌,但我們也只能勉力安排,打出一個不太差的局面。
  
  不懂橋牌也能看《翻牌人》,且讀者可以輕易看出作者對橋牌的喜好,咳,簡直是滿溢在獻詞與附錄裡,我雖不懂橋牌,但看著看著想起過年時節家裡的人都會打麻將(笑),我就只有過年時節會玩一下,雖然現在上線玩麻將不怕3缺1(我大概是1缺3),可是過年時跟家人玩一下,氣氛完全不同,感覺幸福和樂。如果能有一位好的橋牌搭檔,再遇上不賴的對手,我想那也是一種極致的幸福人生吧!
  
  ps:感謝皇冠文化與其林小姐提供試讀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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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我不常看電影,但這無疑是本電影小說。(笑)
  
  《絕命追緝令》英文原名《I,Alex Cross》明顯可看出這是Alex Cross系列,嗯,事實上,這本並不是系列的第1集,而是第16集!在這之前,Alex Cross系列確實也曾搬上大銀幕,就是大名鼎鼎的《桃色追緝令》(書名《死亡誘惑》)與《全面追緝令》(書名《雙面人魔》)。
  
  本集的犯罪劇情雖然是獨立的,可是Alex的家人當然不是第16集才冒出來的(笑),在這集老奶奶娜娜病危,Alex一邊辦案還要一邊照顧老人家,對於第一次看這系列的讀者來說或許很多餘,覺得這種家務事不要一直扯出來,緊張刺激的劇情比較重要,可是一個系列能寫個十幾、二十集,即使沒有草原小屋系列感人深遠,主角的親人安危對忠實讀者來說還是很重要的。
  
  本書的運鏡極快,因為我很少看電影,只能用CSI來比喻,《絕命追緝令》的速度跟CSI NY 有得拼的快,劇情內容也相彷彿,有碎木機輾過殘破的屍塊,有高級俱樂部、變態性服務,有難以應付的政界高層,不過沒有追查證據的部分就是了。(也不能說完全沒有,但相當薄弱,CSI裡的高科技技術果然還是編劇的妄想吧/喂)
  
  這集開頭Alex過生日,全家氣氛正好,誰知公務電話一響,不但是討人厭的凶殺案,還是自己久未謀面的姪女遇害,匆忙趕到驗屍室,等著自己的只有一堆殘骸。他追查下去,發現姪女的職業是高級妓女,而且不是唯一的受害者,線索愈拉愈多,但也一個接一個斷線,白宮更出面阻撓追查,究竟凶手是哪位高官?就算真的找到凶手,小蝦米又要如何掠倒大鯨魚呢?
  
  整體來說《絕命追緝令》看起來輕鬆愉快,真的就像看了一集加長版的CSI NY,不過Alex跟大蘋果麥克不知道哪個帥就是了。(喂!這是重點嗎!)如果愛看警探電影,偶爾想看看小說,那這本應該是不錯的選擇!
  
  ps:感謝馥林文化與金石堂fb活動提供試讀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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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莎,原本與男友論及婚嫁,卻在地鐵遇到尼克,她對他一見鍾情,深信他就是她的真命天子,於是她悔婚跟尼克交往,之後兩人結婚。婚姻生活相當幸福,兩人育有一女一子,為了迎接子女成長的每一刻,泰莎辭去大學的終生教職,專心在家養育小孩。
  
  薇樂莉,單親媽媽。她雖是個成功的律師,也盡心盡力養育兒子,對於單親這件事還是會感到自卑,她不善交際,既不信任男人,也無法與一般女人有良好互動,唯一的朋友只有自己的雙胞胎哥哥。
  
  原本屬於平行線的兩個女人,因尼克有了交集。哎,對,這是一個已婚男人外遇的故事。不過作者不是刻意搭犀利人妻的順風車——作者Emily Giffin是美國人,應該不看台灣偶像劇,而且她的作品本來就喜歡處理外遇/劈腿題材——《再一次心動》的劇情也不腥羶,不火爆,不狗血,反而平實又深刻,寫進我的心坎裡。
  
  我大致能瞭解泰莎的處境。(這是作者高招的地方之一,讓你覺得自己能瞭解其中的角色。)她無視母親強力反對,辭去工作在家帶小孩,卻不知道兩個小孩的全職媽怎麼這麼難當。她總是在處理瑣事,料理難纏的小孩,家事永遠作不完,幼稚園永遠有各種突發狀況,她必須跟其他媽媽打好關係,即使在她們刻薄、膚淺的時刻也要站在她們那一邊,最慘的是,老公變得置身事外,因為她是全職媽媽,所以家事就該由她負責,小孩就該由她照顧,她『必須』跟其他貴婦媽媽交好,避免孩子以後在明星學校受到排擠,老公卻只會怪她變得膚淺、八卦、長舌。而晚上,疲倦的她完全沒有跟老公燕好的意願,即使看到老公趁小孩睡著後窩在沙發上自慰,也鴕鳥不想對面。
  
  薇樂莉自傲又自卑的情結我也不是那麼陌生(雖然我沒當過單親媽啦),不管她做得多好,小孩從頭到尾都沒有父親,單親家庭雖然不少,在明星小學裡還是會引人側目,她知道不應該對尼克動感情,可是尼克出現的時機那麼剛好,人又那麼帥、那麼溫柔誠懇,兒子也喜歡尼克,希望尼克當他的爸爸,她百分之百的跌入情網。(網這種東西總是會黏的。)
  
  尼克是眾人眼中的超好男人,他深愛妻小,職業高尚(醫生),長得超級帥,個性也好得沒話說,要說尼克偷腥,10個有9個不相信,另外1個大概是水果日報的記者,患有腥羶妄想症
尼克外遇,連他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麼。他愛泰莎,也愛一雙子女,他覺得泰莎變了,可是他不知道怎麼面對妻子的改變,這時薇樂莉出現了,跟薇樂莉在一起的時候,總讓他想起剛跟泰莎交往的日子,要說他對薇樂莉懷著怎樣的感情,他當然也說不清楚。
  
  本作女主角泰莎是作者Emily Giffin出道作《結婚友沒友》中男主角達斯的妹妹。在《結婚友沒友》中,作者處理的還止於『劈腿』題材,敘事者是女主角蕾秋,她愛上好友的未婚夫達斯,也就是說,蕾秋是那個外來者。不過因為達斯還沒有正式結婚,加上蕾秋的敘事動人,使我感動到揪心的程度,雖然討厭劈腿討厭第三者,還是希望蕾秋能有個美好結局,然而《再一次心動》卻是貨真價實的外遇,我實在很難祝福薇樂莉,也極度討厭尼克,泰莎,哎,當然也有不完美的地方,《再一次心動》這場爛戲,看得我頻頻搖頭。
  
  不過卻很真實。真實到我都懷疑,有一天我會不會自己面臨這種爛戲。(如果面臨了,我會怎麼做?)要是那種『已經不愛了』的外遇,當然沒什麼好講,彼此分道揚鑣吧,「妳還是孩子的媽」,「你也還是孩子的爸」,『只不過我們彼此不再相愛了』,講完這三句就可以直接GAME OVER。可是人生中拖棚的爛戲就像《再一次心動》,不再是最初的愛,也不是不愛,進退兩難,動彈不得。達斯在本書說話很毒,得知妹婿外遇,他對妹妹說『人面對真愛不會劈腿』,言下之意,尼克是泰莎的真命天子,泰莎卻不是尼克的真愛。她知道該把背叛的老公踢飛到冥王星,但她自己對於老公的外遇,難道沒有一些責任嗎?然而要她跟尼克繼續婚姻關係又太難了,就算有天她能原諒他,她也不再信任他,不能相互信任的婚姻,只有可悲二字。她該選擇哪一條路?
  
  我想Emily Giffin的作品之所以暢銷,就是因為她擅於刻劃這種感情泥淖中當事者的心情,引起閱讀者的共鳴吧!《再一次心動》令已婚的我掩卷嘆息。
 
  PS1:感謝馥林文化與金石堂FB活動提供試讀機會。
  PS2:要我選吼,《結婚友沒友》中達斯該去死一死,《再一次心動》尼克直接下地獄,嘿啦,我就是覺得先打破規則的人有責任啦!啊不然規則是訂好玩的嗎?婚姻制度是假的嗎?尤其是那個尼克,要不是長得帥,我看小孩根本記不得他的臉!
  PS3:《結婚友沒友》原名《Something Borrowed》,馥林原於2005年翻作《非關友情》出版,現於今年(2011)5月重譯重新出版,而且,這是上集,下集則是《幸福來不來》(《Something Blue》,舊名《祝我幸福》),之所以重譯重新出版,是因為兩本被合拍成電影《結婚友沒友》,預定今年6月於台上映。電影去看的機率比較小,但個人推薦《結婚友沒友》原著,重譯之後有了截然不同的韻味,至於《幸福來不來》,我討厭那個膚淺的女主角啦!(喂!)
  《結婚友沒友》點此看博客來介紹 、《幸福來不來》點此看博客來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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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挪威的晚秋很少看見知更鳥。
  
  面對秋季,知更鳥必須做出抉擇,是要早早南下避冬,還是留在當地撐下去?如果撐下去,隔年春天可以搶佔最好的地點築巢、選擇最正的伴侶將優良基因傳承下去,如果遇到寒冬,就只能被凍成冰棒,滅絕香火。(咦?鳥類供奉香火的嗎?)咳,總之,傳承基因是生物的天性,在此提醒一下,挪威是歐洲緯度最高的國家,有北緯70度之譜,『寒冬率』大概跟基隆的下雨率一樣高,可是數據顯示,仍有10%的知更鳥會留在挪威過冬。這些知更鳥賭上自己的生命,是最一流的賭徒。
  
  「知更鳥的賭注」讓我想起『the road not taken』,知更鳥在秋天做出事關生死的抉擇,而人類更是天天做出抉擇,只是程度大小不一,相同點僅有——不選擇,永遠不知道底下有什麼在等待,而且,我們都看不到另一條路的風貌。
  
  《知更鳥的賭注》是哈利系列第三集(前兩集尚未進口台灣,所以是我們認識哈利的第一集),主角哈利由於前作事件的衝擊,在第三集一出場就是個酒鬼(咳),好不容易遇到佛心來的搭檔愛倫把他從酒館救出來,解除醉鬼狀態擔任米國總統來訪的安檢聯絡官,誰知執行維安時不偏不倚被他看見一個荷槍的陌生人。這個武裝分子是敵人?還是「來去從不通知下屬」的超跩上級單位?眼見米國總統的座車就要來了,哈利到底該不該扣下扳機?這是知更鳥的賭注,扣下去,殺死上層(或任一個無辜的陌生人)就糟了,不扣下去,對方殺死米國總統就更糟了,米國總統正式進入射擊範圍,槍聲於焉響起……
  
  巴西的蝴蝶扇動一下翅膀,便能在北美掀起一場風暴。賭局或許結束在開牌的那一刻,但開牌之後會造成什麼影響,不看下去不會知曉。
  
  《知更鳥的賭注》布局非常龐大,時空今昔交錯,一條是我們的主角哈利有多倒楣(誤),一條是二戰時期的無情戰場。說倒楣,哈利當然是倒楣得要死,維安道路那麼長,武裝分子偏偏出現在他負責的地段,他因為維安事件被貶,反而因此接觸到一個強大的陰謀,整日疲於奔命,好不容易愛上一個女人,情敵的位階卻比他高,動動嘴皮子就把他調去異國,案件終於追到一點皮毛,又立刻被斷線,一路看下來,哈利完全是孟老夫子『苦其心志、空乏其身』的異國代言人。再說多年前的二戰,那就更沈重了,挪威青年因為愛國加入戰場,誰知死傷慘重,戰期拉得無比長,被壓榨得一絲靈魂也不剩,而最終的僥倖者在戰後遭受大審判,當局者立場改變,為國打仗的愛國青年一個恍惚就成了叛國賊。漫漫的五六十年過去了,罹癌的老兵臨終前想為自己討回公道。
  
  《知更鳥的賭注》雖是犯罪小說,作者尤.奈斯博的企圖卻遠遠超越這個範疇,它有歷史,有人性,親情愛情友情兼具,不管是劇情的深度或廣度,緊張刺激的場面、糾結人心的劇情都很成功,難怪看過的朋友都大力推薦,我自己看過後,也給予4.9顆星推薦!……慢!剩下的0.1顆星在哪?
  
  唉,是這樣,我覺得這本書的凶手不難猜,老兵的數量本來就不多,劇情行進到十分之七的時候我就篤定凶手是誰,而且最後也被我猜中了,雖然猜凶手不是小說的重點,但這是我個人的偏好,尤其是寫得這麼好的一本小說,這個瑕疵就格外令我痛心,如果跟路邊的阿桑聊天,他一開口滿嘴黃牙,當然是不會怎樣,可是跟一個絕世美女說話,她張嘴卻一排黃牙,那對注重美色的我來說真是搥心肝啊!啊不是,對於將『猜凶手』視為無上娛樂的我來講,實在有股濃濃的哀傷!我還是喜歡很難猜的書啦!
   
  「哈利警探系列」目前共8本
  1. 《蝙蝠人》
  2. 《蟑螂》
  3. 《知更鳥的賭注》(漫遊者6月出版)
  4. 《復仇女神的懲罰》(暫名,漫遊者預計出版)
  5. 《魔鬼的法則》(暫名,漫遊者預計出版)
  6. 《救贖者》
  7. 《雪人》
  8. 《獵豹》
  
  3、4、5集被稱為奧斯陸三部曲,這集讓讀者恨得牙癢癢、尚未伏法的槍械走私犯『王子』,在後兩集會與哈利來個超糾結纏鬥,比起一個罹癌快掛點的老兵,奸詐狡猾又冷血的跨國走私犯當然是比較難對付,衰尾到家的哈利,當心了!
  
  ps感謝漫遊者文化給予試讀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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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本書很有趣。(笑)
  
  從構想開始就很有趣,大衛.賴維森想寫一本『兩個同名男孩』的故事,雖然這構想不是什麼創見,但執行的困難之處在於『一個作者如何營造出兩個不同的角色與兩人身邊相異的氛圍』。寫出不同的角色容易,連帶出不同的氛圍卻不容易,當一本書中出現兩個同名主角,兩人之間的異同、敘事的手法就會成為焦點,難免有讀者自備放大鏡打開書一一審視。
  
  於是這個設想有了更趣味的實踐,由大衛與約翰兩位作者共同合寫!《兩個威爾》,原名《Will Grayson. Will Grayson》,很簡單,你寫一個威爾.葛雷森,我寫一個威爾.葛雷森,你負責1、3、5、7、9單數章,我負責2、4、6、8、10雙數章,你怎麼寫我不管,我怎麼寫你也別管,總之這兩個威爾就讀高中(未成年意味),寫著寫著必須意外在色情錄影帶店碰頭就好。(咳)
  
  於是《兩個威爾》確實由兩個相異的世界組成,一個威爾住在艾凡斯頓,一個威爾住在納波維爾,一個有醫生父母(而且死黨家還比他更有錢),一個是家裡負擔不起果汁的窮單親兒而且沒啥朋友),一個缺乏自信膽小怕事,人生守則是別太在意跟閉上嘴巴,一個罹患憂鬱症,整天只想自殺或殺了身邊所有人。他們唯一的共同點,好吧,除了名字之外唯一的共同點,就是身為青少年,有著少年維特的具現代化煩惱。
  
  ——啊,還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他們都很好笑!(喂!)一個怯弱的少年跟一個憂鬱症患者怎麼會好笑?可不是我沒有同情心,去問問那兩個作者好嗎!兩位作者的文筆字字珠璣、妙趣橫生,兩個威爾倒楣悽慘之餘還展現『跌倒要抓一把沙,被砍也要A刀回家』的氣魄。弱氣威爾:「他罵我告密母狗,於是我叫他滾蛋,並自己離開。」病患威爾:「我們學校每個人放學之後都會有活動。我的活動就是回家。」真是笑到會哭出來。
  
  人生嘛,哪個活到大的人沒有一點慘綠少年,談戀愛的時候也難免有所困頓,同性戀是這樣,異性戀也是這樣,兩個威爾是這樣,他們身邊的朋友當然也一樣。這本書我掛保證的有趣(誰要妳掛啊),劇情就不透露太多了,《兩個威爾》是青少年小說,青少年過(或青少年ing)的都要看啊!
  
  
  ps1:感謝尖端文化提供試讀機會。
  ps2:其實威爾算是有點菜市場的名字,兩位作者大衛跟約翰也是(笑),這本書的創作緣起就是大衛遇到另一個大衛引起的,我自己的名字還好,不是怡君、雅婷之流,但google下去也會有好些頁數,記得我小學時有次老母看完病回來,超級興奮地比手畫腳告訴我:『我在診所遇到一個阿姨,她的女兒名字跟妳一樣耶!我就說怎麼會這麼巧啊!』大嬸啊,我只想說妳們好厲害,誰去看醫生時會互報女兒名字認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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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本書是一封很長的信,關於一個母親寫給她的女兒。
  
  蘿拉在女兒伊莉莎白15歲生日的這天與她起了爭執,盛怒中她打了女兒一巴掌(雖然她覺得那甚至不能算是一巴掌),女兒拿了車鑰匙就開車衝出去,去向不明,在等待女兒歸來的24小時內,蘿拉坐下來寫了一封很長很長的信要給女兒看。(別擔心,那是就一封信而言很長,就一本書而言它挺薄的。)
  
  女兒啊,不是只有妳當過15歲的少女,而且妳還沒當過有個15歲女兒的娘啊。
  
  蘿拉在信中細數從前,她也曾經當過15歲的少女,曾經叛逆莽撞(卻自我感覺良好),覺得父母完全不了解自己,覺得父母不必要的規矩太多,覺得自己孤單無助……。她把自己的年少往事一一向女兒傾吐,那些青春的美好、真愛的可貴與犯下的錯誤,即使羞愧也沒有任何保留。
  
  因為伊莉莎白從頭到尾沒有現身,也不妨將這本書當成一個女人的青春回憶錄。蘿拉她的浸信教父母、她的『灣流黑人』男友、她的天主女校、她跑去打越戰的情人等等,間接揭示了60年代後美國的數股潮流,不過與時地無涉、深深打動我的,是她的初戀回憶;初戀談得再癟腳,回想起來總是那麼美(是說初戀往往會談得很癟腳),好像只有初戀可以完全無關膚色、無關種族、無關階級,在意的是對方說了什麼話、做了什麼事、某個時間點他怎麼可以那樣,蘿拉說得對,『自由戀愛』是世界上最矛盾的修辭法,真正的戀愛怎麼可能保有心靈的自由?
  
  看完長信,讀者還是沒看到伊莉莎白回家,不過我還是想吐槽一下,如果只看這封信,那也難怪女兒會離家出走啊。(菸)對少女來說,最重要的還是『我』、『我』、『我』啊!老媽妳談戀愛受過傷是妳的事,重點是我要談戀愛啊!受傷也是我受傷,為什麼老媽妳可以__,我就不能跑轟趴呢?(不透露劇情,所以用空格碼一下。)老媽妳以前明明不喜歡被管,等當了媽才來告訴我,『管妳是一定要的啦,雖然妳現在不能接受,但是母親一定要幫女兒設上限』,妳這樣講,我還是不能接受啊!(離家出走)這種事,不等女兒當了媽,真的不會理妳啦!
  
  吐槽完畢。所以說,以一個女人的青春故事來看,這個故事很不錯;以一個媽寫給女兒來看,嗯,是很嘔心瀝血,但缺少強力的催化劑,女兒看完還是可能離家出走。(歹勢,我好毒舌,不過早在我女兒2歲的時候我就清楚了,會不會離家出走看天性,我家的女兒以後離家出走也不奇怪。但蘿拉好像不這麼認為,她認為女兒就是不應該離家出走。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老母當過女兒卻否定女兒,這不是叫女兒離家出走嗎?)
  
  總之,關於這本書(或這封信),我推薦蘿拉的故事,初戀那段讓我眼淚差點掉下來,這是一個很棒的少女故事,至於她當媽的方式,個人不推薦啦。(雖然我也是個癟腳媽,但這太感傷就不說了……)
  
  
  PS1:
  感謝皇冠文化與其李小姐提供試讀機會!
  PS2:
  不知道作者的文革資料來源是什麼,有幾句話我看起來覺得怪怪的。
  試讀本P24:(文化大革命期間)要是軍人不喜歡你,蘇說,他們會在街上當場朝你走來,往你的臉上開槍。
  我的想法是,文革期間,中國興盛的軍方勢力應該是紅衛兵。
  1.紅衛兵才沒有那麼多槍。
  2.文革的重點在批判,如果軍人不喜歡你,應該會先開個批判大會把你鬥臭,激動的話才用一般的東西打死你。
  所以個人覺得那句話有點怪就是了。如果改成『要是軍人不喜歡你,蘇說,他們可以在街上當場朝你走來,往你臉上開槍』,感覺合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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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乍看書名,《巴諾布的呼喚》,這巴諾布到底是什麼?原本一無所知的我,看了小說才知道『巴諾布』是一種人猿(人猿喔,不是猴子!),從生物學來說,堪稱人類最近的近親,與人類的DNA有98.7%的相符。先來張照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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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就是巴諾布人猿。(特地挑張帥的)
  
  巴諾布人猿有著極佳的語言學習能力(想想那98.7%),書中的人猿能夠聽懂人類的語言(英語)並打出人類的手語因應(美國手語),而主角之一,巴諾布人猿邦綺還學會使用電腦專門設計的符號字,簡言之,她可以靠打字表達意思,也可以上網訂購PIZZA或漢堡。至於為什麼是英語或美國手語,那是小說設定的背景,如果背景設定在台灣,人猿被訓練之後應該也能聽懂華語並且比出台灣手語,不過估計台灣目前沒那個環境。
  
  原屬地非洲剛果的巴諾布一如其他野生動物,因種種研究、保育之名被運送到世界各地的研究室、實驗室,主角伊莎貝爾任職的大學研究室便豢養了6隻巴諾布以作猿語研究,與原生家庭疏離的伊莎貝爾將這些人猿視為家人而非研究物品,這些人猿比人類真性情多了,喜歡就是喜歡,討厭就是討厭,表現分明,喜怒明顯,不用費心猜疑,他們之間感情深摯,彼此關懷,伊莎貝爾與人猿的相處,滿足原生家庭帶給她的缺憾。
  
  約翰,一名記者,為了作人猿採訪專題來到伊莎貝爾任職的研究室,在邦綺等人猿的同意下他採訪順利,這是個有望拿到普立茲的報導,只要他好好作,璀璨光明的前途在等著他。誰知,就在他採訪過後,研究室突然被人炸了,伊莎貝爾受了重傷,同時間,大學校長受到威脅,倉促把人猿賣給不知名的買家,人猿不知所蹤,而約翰搶新聞不敵同僚,宣告失業。
  
  故事主要採雙線進行,角色有血有肉如此真實。
  
  例如約翰吧。他認認真真想要報導新聞卻被潮流淹沒,有個認認真真想要寫文學作品卻也被潮流淹沒的妻子,夫妻倆奮力想從泥淖的深處掙脫而出,可惜人生不是那麼如意,約翰從大報到地方報再到狗仔報,為了各種怪奇的採訪工作,曾經一身臭鼬味出席婚禮,也曾被主日學的老師當成嫖客,妻子的文學處女作乏人問津,新作被127間出版社拒絕得了憂鬱症,對了,岳母還是個掌控狂,會潛入夫妻臥室把一切物品打理好,女婿的內褲也熨好的那種。
  
  例如伊莎貝爾呢。痛失家人(←人猿)的她孤零零躺在醫院接受各種重建手術,她的母親、兄長無一前來探望,未婚夫居然不清楚那些人猿對她有多重要,說再找間機構養幾隻就好,而研究室助手是涉案嫌疑人?是她的助理拿炸彈炸了她?天啊,那些家人在哪裡?這世界上還有什麼她可以依靠?她還可以相信誰?等她帶著新鼻子、科學怪人般的傷疤、禿頭與五顆假牙出院,才發現她的家人是被色情大亨給買走了。
  
  色情大亨買6隻巴諾布人猿是要做什麼?
  
  作者的文筆平實但刻劃動人,人總有深陷泥淖的絕望時刻,也不是人人都能有個美好的原生家庭,故事雖以巴諾布人猿為題材,述說的當然還是人與人之間的故事。或許真實生活裡的巴諾布人猿不如小說中描述的那麼厲害,但牠們確實存在,巴諾布人猿與黑猩猩相似,不過黑猩猩有暴力行為,巴諾布人猿卻愛好和平,伊莎貝爾無法與其他人類交心,卻能跟巴諾布人猿有最真情的互動。 
  
  對多數人來說,巴諾布人猿跟猴子差不多,或是,跟黑猩猩差不多,對各式解放組織來說,巴諾布人猿不過是抗議的素材罷了,只有對伊莎貝爾來說,那6隻人猿有著截然不同的意義,不過,她要如何對抗色情大亨,重新與家人相聚呢?在色情大亨安排下吃好睡好的人猿們,還會記得伊莎貝爾嗎?不管是人與人還是人與人猿之間的情感互動,就看這本《巴諾布的呼喚》了。
  
  PS1:感謝皇冠文化與其林小姐給予試讀機會。
  PS2:本書作者為近日電影「大象的眼淚」原著作者,擅長以人與動物間的互動為題材。
  PS3:這麼神的巴諾布人猿,來張手的近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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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張照片的來源:http://www.arkive.org/ (網站內有更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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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本是在討論區看到很多人推薦所以買的。
  小天下的繪本手邊收了20本左右,都是親子共讀4歲以上,自行閱讀6歲以上,坦白講,很多書都是我自己喜歡才買的,唸給小芝心聽,她不見得懂,對於這本我也是抱著『姑且先收』的心態買了下來,沒想到小芝心非常喜歡。
  
  故事梗概很簡單,一列火車載著小孩子最喜歡的玩具、食物要翻過山送去給城鎮裡的乖小孩,沒想到半途火車頭壞了,玩偶、玩具只好向路過的火車頭求救,希望有其他的火車頭能拉他們,不然小朋友醒來會沒玩具也沒東西吃。
  玩具先向載客火車頭求救,再向載貨火車頭求救,不得已還跟一個老火車頭求救,但是都被拒絕了。
  最後來了一個願意幫忙的藍色小火車頭,拉著他們越過山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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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皮整個攤開長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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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圖結合有兩種,一種是字在一邊,圖在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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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種是圖上字下。
  
  本書的重點詞彙是『我想我可以』跟『就知道我可以』。
  強壯的大火車頭因為傲慢而拒絕,老火車頭只會說『我不行、不行、不行了』(看看上圖,老火車頭的車身、輪子都歪了)。藍色小火車頭其實是調動車廂用的火車頭,從來沒有爬過山,只是看到玩偶可憐兮兮的,又想到小朋友會很失望,所以才答應幫忙。
  對藍色小火車頭來說,爬山是一項大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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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色區塊共有9次『我想我可以』,唸起來應該跟爬上山的節奏一樣,相對的,下山時說的6次『就知道我可以』理應愈來愈輕快,但是,這兩個中文句子實在有點長,我猜它的原文應該很短,才能搭配上下山的節奏一起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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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玩偶一直重複『如果你不載我們過去,山那邊的乖小孩就沒有玩具玩、也沒有好東西吃』的時候,小芝心總是會大叫『小朋友好可憐喔』,看到小火車頭越山之後,又很嗨的說『她可以、她可以』,像唸咒一樣,不過不管唸幾次繪本給她聽,她的反應都一樣。(默)就連沒唸書的時候,她也會突然冒出『小火車沒有爬過山,但是她可以!我想我可以我想我可以我想我可以!』這是什麼小火車邪教咒語嗎?(誤)
  
  一本可以鼓勵小朋友的繪本,推薦給大家,一起加入藍色小火車頭教派吧。(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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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行觀覽車》在題材上有種「前作結合翻出新裁」的合體感(大概像劍王、獸王、鳳王合體成雷神王),將之前專注的視線擴大,一樣是流轉的視角,敘事者卻從一個人(一種身分)變成一個家庭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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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於高級住宅區『雲雀之丘』、相對而視的遠藤家高橋家,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中間那個插花的小島聰子是他們的鄰居。雲雀之丘勉強要比擬,大概像陽明山上的別墅區吧。)
  
  故事是從遠藤家的彩花拉開序幕,傲嬌野蠻的中學少女大暴走,三天兩頭都會在家裡發作歇斯底里症候群,本來不屬於高級住宅區居民的遠藤家買下一塊開發後所剩的畸零地,建起的屋宅只有其他豪宅的三分之一甚至五分之一,但遠藤家的太太真弓不在意,只要他們住的是雲雀之丘,只要獨生女能考上貴族女中,一切辛苦都值得。誰知彩花考試落榜後人就變了樣,真弓的日子從此區分為『女兒暴走的倒楣日』跟『女兒沒暴走的幸運日』,而懦弱無能的丈夫啟介對此也愛莫能助。
  
  高橋家是那種會出現在廣告、電視劇的模範家庭,一家之主弘幸是高收入的醫生,多年前喪妻之後另娶了美人淳子,淳子對前妻的小孩良幸視同己出,還產下一對兒女,目前長子良幸在外地醫大唸書、長女比奈子是貴族女校的學生、么子慎司還長得像時下最紅的超級偶像,一家人彬彬有禮,感覺連他們呼吸的空氣都比較高貴。
  
  雖然說是高級住宅區,不知為何隔音不太好,彩花每次暴走大罵『死老太婆,反正我就是考不上啦』的聲音,還有東西嘩啦啦被掃在地上、鏗鏘鏘摔在牆上的聲音鄰居都能聽見,雖然秉持著都市人『最好不要管人家閒事』的心態大家沒有說破,但也心想『總有一天救護車還是警車來了都不稀奇』。
  
  這天晚上,彩花發飆過後救護車跟警車真的來了,不過不是停在窮酸遠藤家的門口,而是貴氣高橋家的門口。據說是淳子拿獎盃賞了弘幸的後腦杓,一家之主就這樣失血過多掛了,然而同晚比奈子寄居友人家中,慎司則疑似逃亡不知去向,真相究竟為何,沒有其他人知曉。如果是淳子犯的案,慎司為什麼要逃亡?如果是慎司犯的案,過程到底為何?為什麼比奈子會寄宿友人家中?這是恰巧還是蓄意犯案?『雲雀之丘上的菁英醫生命案』,究竟會替雲雀之丘帶來什麼困擾?同時,既是被害人家屬也是凶手家屬的三人,又要怎麼面對往後的日子?
  
  湊佳苗目前在台出版的四本作品中,我對《夜行觀覽車》的好感度還算高,不過,書中疑似出現一點小bug之外,結局也像《少女》有河蟹化趨勢,湊佳苗刻劃日常之中的變態人事是一流的,如果她只是為了河蟹而河蟹,真的大可不必,她迄今努力突破的出道作《告白》就一點也不河蟹,如果她有意和諧,那對美好事物的描述還要多加強,免得有虎頭蛇尾、前重後輕之嫌。崩壞不一定是立即發生的,修復也是,要像佟振保一樣,一覺醒來又變回一個好人,機率實在比被雷打到還要低。再者要輕,也要設得夠輕巧,例如芥川龍之介《竹藪中》讓人絕望到了極點,男人說謊女人說謊,草民說謊強盜說謊連武士也說謊,不,應該說,活人說謊死人也說謊,簡直就是黑到底的最高境界,然而改編成電影《羅生門》時,加入樵夫抱走嬰兒撫養的一幕,就讓整齣作品亮了起來。
  
  我當然還是為兩家能夠修復家庭關係而開心,很多破損的家庭沒有這麼幸運,全書最倒楣就屬死者,醫生忙得亂七八糟沒注意到家人生病了,實在不是致死的重罪呀。(茶)
  
  
  PS1:感謝時報出版提供試讀機會。
  PS2:佟振保一例請見張愛玲《紅玫瑰與白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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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試讀時,出版社特別標注:書中一切電腦技術已存在於現實生活之中。(不過我想應該還沒人拿來殺人作實驗,可喜可賀。)
  目前我們正使用的網路,可以是強悍無比的殺人工具。
  本來嘛,什麼東西不能殺人,在同為貓頭鷹出版的《三體I》中提到,連魚都可以拿來殺人——將魚冷凍後拿來捅,使用後還可以煮來吃,完全湮滅證據,總不可能帶著___上法庭說這個就是凶器,偵探小說中也不乏把水凍成冰,一樣拿來捅,捅完用高溫蒸發就沒證沒據,還可以有不在場證明。
  
  可是什麼不在場證明比『犯人已經掛了』還厲害?管它魚魚水水,什麼會比高智慧殺人程式還厲害?(核能吧我猜,也是人類搞出來的。)現在很多人有智慧手機,更不乏父母用智慧型手機跑幼兒遊戲程式讓小孩玩或是看看動畫影片,想想看,設定『執行幼兒相關程式』時立刻爆炸的功能,在新聞於網路上普及之前,短短幾分鐘就可以讓全球多少小孩重回天父懷抱。(所以快把家裡的哀鳳收起來,不要再讓小孩玩了! ← 喂)
  
  或許重點不在技術,而在惡意,但科技愈進步愈便利,毀壞的速度就愈快。《守護程序I 網路殺神》的作者是程式設計師,巧妙地結合各項技術以絕妙的姿態出現於眾人面前,《守護程序I 網路殺神》是瘋狂的奇想,不幸的話,也可以是落實的未來世界,嗯,幸好,有邪也會有正,書中有塞貝克跟羅斯等人力挽狂瀾拯救更多人無故罹難,不過潛藏的事實真相到底是怎樣,讓我們靜待續集吧!
  
  坦白說,這本書真的很好看,節奏也很快,但是對我而言出場人物太多了(淚),這麼多出場人物比那些程式名稱更讓我頭痛,我覺得我認識那些程式還多一點……(默)。
  
  死人殺人,這不是科幻小說也不是奇幻小說,但幸好還是一本小說(大概是科技驚悚類)。用網路嗎?玩OnLine Game嗎?政府推動電腦化的同時,人民的所有資料都被key進電腦之中,也許有一天,自己會不知不覺變成另一個人,也許有一天,自己掛了也沒人發現,由陌生人取而代之。
   
  ps1:感謝貓頭鷹文化提供試讀機會。
  ps2:因為本書標榜技術上皆已可行,而非探討未可知的領域,故我不認為是科幻小說。
  ps3:我玩的第一款線上遊戲,其中一位網友就叫武殺神,真巧。(雖然這名字不罕見啦)
  ps4:這個是碎碎念。
     我:為什麼出場幾行就領便當的人也要有名字?這樣我一直被搞混。
     網友F:作者尊重每個生命。
     我:我看那些名字的來源只是小學時隔壁班搶走班花的混帳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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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去年九月就想開始介紹的繪本專欄,因為懶惰延誤至今,咳,那就從小芝心很愛的一本《現在,你知道我是誰了嗎》開始。
  想了很多,還是短短介紹就好,這樣專欄才可能長命一點。(毆)
  作者賴馬是嘉義人,敬請支持國產繪本。(笑)
  在賴馬的系列作之中小芝心獨愛這本《現在,你知道我是誰》了嗎,不是我愛抱怨(……好啦我真的很愛抱怨),這本書唸起來真的是有、夠、累!
  
  故事的內容是村子裡的33個小孩一起去郊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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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在太厲害了,33個小孩都是不同種的動物,連一對雙胞胎也沒有。而且企鵝啊、黑面琵鷺啊、小青蛙啊,都可以生活在一起,連「獾」這種很難認的動物都有。(謎:介紹的時候請不要吐嘲!)
  
  故事的敘述者是33個動物之一,希望小讀者猜出他是誰。
  
  從一開始的『12個小孩在刷牙洗臉,11個小孩在吃早餐,還有10個小孩在睡覺,我是其中一個』到『大家累得呼呼大睡,只有2個小孩醒著,我是其中一個』,嗯,其實並不難猜。(而且第一頁就給提示了,最後一頁有解答。)
  全書40頁,其中有13個場景是全部的動物都在,人客啊,我累就是累在這裡。
  這兩頁動物A在幹嘛、下兩頁動物A在幹嘛,這兩頁動物B在幹嘛、動物C在幹嘛、動物D在幹嘛……13x33=429,完全就是整父母來著。不過也因此,本書相當耐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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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兩頁是33隻動物在玩躲貓貓。
  「找到了!你們3個在花叢裡。」小熊找到我了。
  
  小熊找得容易,但要等小孩找出所有動物,父母也是很累的好嗎。(茶)
  又因為小芝心肖豬,自詡豬豬,所以每次看到豬就會進行投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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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芝心:「我在這裡!媽媽,我在樹下睡著了!」
  
  嗯……這隻豬只有在大合照的時候故意把眼睛睜很大,之後就一直打瞌睡,還可以邊走邊睡、邊唱歌邊睡,勉強在玩泥巴跟看星星的時候稍微清醒……
  
  小芝心:「在睡覺、在睡覺、在睡覺!媽媽,為什麼我每一頁都在睡覺?」
  
  這問題太難回答了,孩子。
  
  本書有附雙語CD,不過唸書的速度有夠快,實在來不及翻頁。又,本書在放煙火的時候有拉頁,請小心孩子折不回去,凹壞了。
  這本書雖然對小芝心來說很耐讀,但不是每個小孩都適用,例如大受歡迎的100層系列,小芝心就不買帳。經過一陣混亂的買書期,我現在終於學乖了,先去圖書館借,孩子喜歡了再買,不然實在很傷荷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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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主角伊森魏特生長在一個純樸無聊(喂)的小鎮,小鎮上幾無娛樂,只有一間速食店供年輕人聚餐,勉強有一間電影院,可是等最新電影輪到這邊播出,DVD也早就問世,最無聊的是,小鎮上的人沒有互不認識,你知道自己有哪些鄰居,也知道自己會有哪些同學,鎮上的人如果不是你的誰,那就是你的誰的誰,隨便牽來扯去都能發現至少有遠親關係,如果有哪個外來者搬入這個小鎮,可能過了十年鎮民都還叫他新來的,直到下一個『新來的』出現為止。  
  
  伊森魏特最大的願望,就是到遠地唸大學,離開這個無聊的蓋林小鎮。
  
  誰知道,就在他16歲這年,學校出現了轉學生。轉學生!一個新來的轉學生!記得心得的第一段,這可能提供小鎮往後10年的八卦材料,而且這個轉學生還美麗非凡,完全就是正咩中的正咩,足以讓蓋林鎮的青少年都留下口水……很可惜,這個美麗魔物顯然不懂時尚,穿著其怪無比,俗斃斃的衣服、
幾乎踩破的爛鞋、還開著一台靈車上下學……好吧,這麼美的女孩,怪一點又何妨?荷爾蒙混亂期的男孩子才不管這些,然而,這新來的女孩還有個致命缺點,她是鎮上怪人雷老頭的甥女。(很怪,翻譯翻姪女,可是女主角都叫雷老頭舅舅,是我認知錯誤嗎?)

  
  雷老頭因為不合群,雖然住在鎮上卻從不出沒,引起鎮上所有居民的反感,跟雷老頭的甥女交往,不但會引起家中老媽的倒彈,還有老媽的老媽、老爸的老媽、老媽的鄰居、鄰居的老媽……總之,就是不容於小鎮啦!(千萬不要小看一個封閉小鎮的排它性!)
   
  不過,我們的男主角就是這麼勇敢,他一看到女主角,就深深為她吸引,他想保護她不受小鎮排擠,也想知道女孩為何在相遇之前就頻頻出現於他的夢中。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啊~~在夢裡~~夢裡夢裡見過你~~』……啊對不起換首,『十六個月亮,十六年歲月。十六年最深刻的恐懼。十六次你夢見我的淚水。』
  
  跟女主角開著靈車出現的同一天,一首陌生的『十六個月亮』也出現在男主角的 iPod 裡,在這之前,男主角已夢過女主角數次,在夢中她總是墜落,他想抓住她卻無能為力;如果他夢見她被洪水沖走,醒來時他的床單也是一片潮濕,如果他夢見她被大土淹沒,醒來時他的床上盡是沙土。他不知道怎麼解釋這種超自然現象,他只知道他不顧一切愛上她……(應該說,愈被反對就愈愛,說真的,幹嘛去阻擋年輕人相愛啊?看《羅密歐與茱麗葉》就知道啦,阻擋年輕人只會讓他們更加相愛,兩個家族當初如果乖乖讓他們結婚,說不定幾年後兩人就吵架離異了!)
  
  《美麗魔物》以一本青少年讀物來說有點厚度(五百多頁),但它的內容不僅止於青少年之間一段純樸的愛情而已。哦對了,沒錯,這是一本純愛小說!至少第一集是這樣,只有男女主角,沒有龐大的後宮跟阿沙不魯的小三小四小五!除了男女主角的純愛故事,作者還揉入了很多奇幻的設定,《美麗魔物》由兩位作者合著,其中一位想寫奇幻故事,另一位想寫美國南方小鎮的故事,兩人合力,特殊風味的《美麗魔物》就問世了。(笑)說真的,我很喜歡這種綜合加乘的效果,豐富、具有非凡的魅力。
  
  《美麗魔物》被譽為《暮光之城》的接班人,我沒看《暮光》系列(只看了一點電影),但我覺得《美麗魔物》很像《預言的姊妹》加《暮光》再除以二,不過沒有《預言的姊妹》那麼重的歌德風,大概是『美式現代的歌德風』吧(笑)。
  
  我很喜歡《美麗魔物》,只是……想到還要等續集我就有點囧,十七個月亮、十七個月亮,根據三部曲定律,歌曲可能要唱到十八個月亮,既然這是個純情的愛情故事,不能單純結束嗎?(好吧,純情帶著奇幻,奇幻故事總是喜歡三部曲。)
  
  ps感謝尖端文化提供試讀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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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宿鮫系列第三集!這次的殺人凶器是不知名的強力藥物?
  
  鮫島認識的一位皮條客慘遭不明藥物毒害身亡,就在案發之前,鮫島才跟他聊過天,得知他旗下的女孩與婦產科診所起了糾紛,他要去幫忙出一口氣,誰料沒幾天他就這麼掛了。說來這樁糾紛也很離奇,皮條客旗下的女孩之一懷了男友的孩子,想要金盆洗手跟男友共組愛的家庭,懷孕平安來到中後期,卻在一次外出時女孩突然肚子痛,緊急就找了陌生的婦產科診所看診,看診的醫生說是早期胎盤剝離,再不動手術母體也會有危險,沒給什麼思考時間就把小孩拿掉了。胎兒引產後女孩要求看一眼,醫生卻說:『小孩天生不正常,別看比較好。』事後女孩跟男友想替寶寶辦葬禮,診所卻表示『已經處理掉了』。
  
  之前的產檢明明沒有任何問題,即使是胎盤剝離不得不把小孩拿掉,也沒有不給人看胎兒的道理,診所卻擅自將大體『處理』掉,一直以來懷有的美好幻想就這樣破滅,女孩實在無法接受,然而,答應幫忙出頭的皮條客慘遭毒殺,衝動之下跑去診所放火的男友也一去不回,消失的胎兒背後到底藏著什麼祕密?
  
  這集鮫島槓上的對象小有來頭,不但知道設陷阱給鮫島跳,還知道跑去投訴密報,鮫島面臨革職處分的威脅,幾乎無法伸展拳腳。不過這一集又一個讓我感動的地方是,鮫島據實報告自己的現況,表明自己受到陷害,雖然鮫島是警界高層的眼中釘,但鮫島真的是受到陷害的話,他們也不願輕易將鮫島免職,那樣等於受到不良分子的箝制,讓不良分子無故得逞,自打警界一巴掌。相對地,鮫島也不得不考慮警方的立場,成為注目焦點的自己如果捅出什麼疏失,傷害的是整體警方,他已不能再輕率行動。
  
  這集完全寫出了人心險惡,居然因為那樣的原因,就殺害了這麼多條人命(胎兒也算進去),第一集有讀者反應『殺人的理由實在太牽強』,可是說真的,第一集殺人的理由我可以接受,反倒是第三集,不是牽強不牽強,這根本就是變態行徑啊!另外,也因為我無法瞭解變態在想什麼,最後為什麼要解決病床少女的原因,我實在想不透,蟑螂再討厭,死了也不用再去踩爆漿吧?(那不是更討厭嗎!)
  
  雖然這集讓我看了很不舒服(想想那麼多無辜的胎兒,真是太變態了),不過下一集就是榮獲直木賞的《無間人形.新宿鮫IV》,熱切期待皇冠出版!
  
  PS1:感謝皇冠文化及其林先生提供試讀機會。
  PS2:【心得】《新宿鮫》 第二集心得待補
  PS3:【附表】大澤在昌『新宿鮫系列』作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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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本實在嚇我一跳,居然從專門開給gay的三溫暖開場,也太大膽了,而且應該是我看的第一本日本冷硬派作品,原來日本也有這麼強悍的作品,我果然對日本文壇很陌生。(笑)
  
  如果說第一反應是『哇,冷硬派』,那第二個則是『作者好用功』。
  
  作者對警察跟黑道的制度都作了詳細闡述,並點出兩種組織其中相似之處,警察跟黑道組織都是靠著『制度』維持(這是1991年的作品,至少當時的日本黑道是那樣),大的罩小的,小的苦幹實幹等升遷,大的出事小的頂,頂過之後能升更快,如果頂不過,掛了,其他人還會負責妻小撫卹的部分。
  
  警察跟黑道也經常有所『掛勾』,警察通常希望能摸清黑道分子,最好套個交情什麼的,一個警方能有所掌握的黑道組織,總比忽然冒出來、完全摸不清底細、也不看警方面子四處作亂的團體好,可是付出的代價是要互給面子,警方不能將黑道一網打盡,即使知道對方是派小咖頂罪也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像勒索這類小犯行也不能太計較。  
  
  鮫島是通過公務員上等考試的『官僚組警察』,如果乖乖遵守制度規範跟大家一起便宜行事,升遷絕非難事,偏偏他無法接受『妥協的正義』,搞得自己被下放新宿警署。
  
  新宿的歌舞伎町是聞名遐邇(喂)的紅燈區,治安混亂的程度堪稱日本之最,新宿署的警察往往比其他地方的警察更快獨當一面,對鮫島來說尤其如此,因為鮫島高層跟黑道兩邊都得罪不少,做事情又率性而為不管制度,追查要犯的時候甚至會自掏腰包辦案(←小警察可沒多少薪水啊),導致沒人願意跟他搭檔,因此成為新宿獨來獨往的新宿鮫。
  
  《新宿鮫》中鮫島追查的要犯是一位槍彈改造的天才,雖然嫌犯對混黑道沒有興趣,但彷彿被槍附身的他卻無法不改造槍枝,而改造過的優良槍枝自然成為黑道覬覦的珍品,他也樂於銷售給黑道讓改造成果得以發揮用處。
  
  改造槍枝的嫌犯沒有殺人,可是槍枝流入黑道手裡,能用來更方便、更輕鬆地殺人,凶手拿著改造成尋常小用品的槍枝殺人後,也可以光明正大地混入人群。這麼說來,改造槍枝判的罪實在也太輕了。
  
  要說我對冷硬派的偏見,就是他們的腦子往往動得不夠(喂),這次鮫島也因為衝動行事身陷險境,然而我認為新宿鮫的魅力就在於鮫島會犯錯,他並不是什麼神勇的超人,他會被揍會被砍也會被拿槍射殺,他堅持,只是出於一種不肯妥協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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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很喜歡台版夜之屋系列的封面,所謂『紅水黑大扮』(紅漂亮黑大方),尊貴如夜的黑底襯得紅更亮眼,期待夜之屋系列,除了劇情,也包含封面在內,不過這集的封面嚇到我了啦!(哭跑)我知道女主角柔依被窺獵了,可是封面不能抽象一點嗎?(抖抖)
  
  另一方面,劇情來到第五集,要不透漏任何一點主線劇情的梗寫心得還挺難的,我只能儘量啦。
  
  這集柔依的感情狀態一樣非常精采,看來之前受到的教訓完全歸零,她現在除了『人類伴侶』、『吸血鬼配偶』、『頻繁接吻的心靈對象』之外還出現了『前世情人』,並且仍然認為自己是被『奪走貞操』,對此我實在難以苟同,人家又沒拿繩子綁妳,也沒拿槍對著妳,總之完全沒有任何脅迫,對,是被騙了感情,但那跟被強暴是兩回事,絲毫不認為自己有丁點責任的態度實在讓我不齒,我看來看去,柔依都只是一枚大頭症花癡而已,讓我對夜之屋系列的期待一下從沸揚降為冰冷,幸好愛芙羅黛蒂仍舊撫慰了我的心靈,不然我不會再緊盯著夜之屋發展,迫不及待第一手收看。
  
  這集的主要劇情是從地底冒出來的傢伙終於被踢飛了,對,就像卡通裡面的壞人角色,故事演到倒數幾分鐘的時候被踢飛出去變成一個小亮點,頂多落下一句『好討厭的感覺啊』或是『我會再回來的』,以他們幾隻不成氣候的小鬼來說,實在是非常優秀的表現了,就不知劇情之後要怎麼發展,顯然除了地底冒出來的傢伙之外,叛變的祭司與新品種吸血鬼都難以處理,被踢飛的傢伙也不是小咖,隨時會捲土重來,而且可能更加壯大。這集愛芙羅黛蒂在夜后的安排下與新吸血鬼烙印,也有新吸血鬼對柔依宣示效忠,應該都是為了之後作鋪排。另外,柔依跟前世情人的糾結,也會影響後續發展。
  
  說真的,除了柔依的感情安排之外,夜之屋系列實在是很不錯的青少年讀物,就是柔依的多角戀跟大頭花癡症屢屢踩我地雷,於是我轉念一想,這大概是作者安排的負面教材吧,青少年(含少女)總會幻想自己是個萬人迷,後宮三千任君挑選,不知道有多少男人幻想過自己是段正淳,想想,只要是自己看上眼的人都能愛上自己,這比統治全世界還威,不過,就像段正淳多情釀大禍(至少肩頭肉被咬了一塊),柔依這集也因為情人太多受了重傷,柔依的準吸血鬼配偶如此善妒,前世情人又充滿危險,想當萬人迷,實在也要有足夠的手腕跟能力,不然只是無止盡的麻煩而已。
  
  這次深受重傷的柔依雖然因為主角威能大難不死(咳),感情還是持續蒙蔽她的判斷力,不管她怎麼想,我都不覺得她的前世情人會是好東西,她因前世情人曾有的身分認為他『本性不壞』,但相反地我認為他曾有的身分及他自由意志的選擇,正代表他很糟糕。反倒是我一直希望有人去拉一把的反叛祭司,在柔依的眼中成為比前世情人更危險、實際上操縱了前世情人的終極大魔頭。唉,愛情啊,不知讓多少人成為了睜眼瞎子。不過這種為愛眼盲的人不侷限於青少年就是了。
  
  PS1:感謝大塊文化提供試讀機會!
  PS2: 【心得】《不馴》(夜之屋4)
     【心得】《抉擇》(夜之屋3)
     【心得】《背叛》(夜之屋2)
     【心得】《夜之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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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皇冠出版的順序是《告白》、《贖罪》、《少女》,但在日本的順序應為《告白》、《少女》、《贖罪》,將《少女》排在《告白》後面的話,感覺對比更加明顯。
  
  如果說在《告白》裡湊佳苗談的是親子關係中、母親對子女造成的影響,那麼《少女》講的則是混亂失序的荷爾蒙紛亂期,青少年無邊無際的腦袋裡到底裝了什麼東西,以及最終如何蛻變成長。青春洋溢的水手服底下,少女自己到底在想什麼?
  
  《少女》只有兩位主角,敦子與腰子由紀。由紀與敦子自幼交好,卻因某件事的發生,兩人內心開始相互猜忌競爭,外在又儘量迎合、支持對方,原本美好的友誼變得複雜糾結,彷彿行走於暗夜的鋼索上,搖搖欲墜讓人提心吊膽。
  
  某天班上從名校轉來一位紫織,一方面是兩人之間的關係尷尬,一方面是由紀想知道紫織轉學到這種爛校(喂)來幹嘛,於是邀請紫織加入兩人之間當緩衝。小說開頭,全校的學生被抓到體育館內看電影,《真情世界》,描述一位得了絕症的男孩與另一個身體健康的男孩兩人堅毅的友情,最後,得了絕症的男孩還是逝世了。
  
  由紀實在哭不出來:這一切不都是假的嗎?所謂電影,就是被刻意安排的成果,為了這種電影哭得淅哩嘩啦,跟那些看韓劇的歐巴桑有什麼不同?(假)哭得淅哩嘩啦的敦子則是寫不出老師要求的心得:『我覺得兩名少年好不容易成為好朋友,其中一人因為疾病死亡實在太可憐了。我以後也要注意自己的健康。感想到此結束。』(師曰:妳最少也寫個八成滿,而不是八分空白吧!)
  
  然而,就在看過電影的午餐時間,紫織發表了勁爆言論:「妳們看過真正的屍體嗎?」原來,紫織曾經目睹好友自殺後的屍體。
   
  ——居然這樣炫耀,太可惡了。可是,好羨慕啊。
  
  好笑的是,為了親眼目睹屍體,由紀跟敦子採取了完全不同的舉動。敦子到養老院照顧老人,所謂老人,不就是快進棺材的人嗎?只要待在養老院,不久就可以看到屍體了!然而由紀卻選擇到醫院,而且是兒童病房。純真卻患了絕症的兒童,來不及長大就嘎然逝去,這樣的屍體太完美了!心懷鬼胎的兩人想搶在對方之前看到屍體,於是絕口不提自己的計畫,自然而然分頭行進。誰知道兜兜繞繞,兩人還是遇到一塊,事情還有了意料不到的發展!究竟兩人最後能不能如願看到屍體呢?
  
  《少女》有著明顯的『亟於突破的青澀感』,敘事主權在兩個女孩之間快速跳動著,雖然不是就A就是Y,不是Y就是A,還是讓人感到倉促,失去細細體會、推敲的空間;而故事整體的鑿痕也很明顯,到底是什麼天造地設的緣份,讓她們兩人最後的故事還能兜在一塊,雖然不是住東京,也不是什麼鄉下地方啊,人口就這麼少是不是?(好吧,有可能。是說全學年只有敦子一個A子也很巧,愛子、綾這種常見的名字都是A開頭啊。)作者因為太強調『因果報應』,讓每個角色的故事彼此牽扯,不過現世報也來得忒快了。
  
  除此兩點之外,《少女》還是有著濃厚的湊佳苗風格,曾經在中學擔任家政講師的她,說不定見過太多少女驚世駭人之處,加上她個人的奇想,才能寫出這樣的作品。讀《少女》之前我在公園遇到了3個歐巴桑。AB一起抱怨著不在場的Z,後到的C試圖加入對話,拚命批評著Z,卻完全被AB忽略,當她是空氣。然而A走了之後,B立刻跟C聊起來,拉手搭肩,好不親熱。湊佳苗如果在場的話,應該可以寫出一本《歐巴桑》。(誰想看啊!)
  
  咳,好吧,雖然女人的心機不會因年紀而鬆懈瓦解,不過應該沒有人想看歐巴桑當封面,看看,日版這兩位水手服少女多吸引人,1617歲的少女給人什麼樣的印象呢?青春活力,但美麗卻膚淺?拿錢當妓女還要美其名是『援助交際』?如果僅僅這樣,不妨看湊佳苗的《少女》,能有更深一層的震撼。
  
  PS1:感謝皇冠文化及其李小姐提供試讀機會。
  PS2:附上湊佳苗的創作年表。
    《告白》(2008年8月 雙葉社) / 皇冠2009/8/31
    《少女》(2009年1月 早川書房) / 皇冠預定2011/4/25出版
    《贖罪》(2009年6月 東京創元社) / 皇冠2010/10/11
    《為了N》(2010年1月 東京創元社) / 皇冠出版預定
    《夜行觀覽車》(2010年6月 雙葉社) / 時報預定2011/5/1出版
    《往復書簡》(2010年9月 幻冬舎)
    《花之鎖》(2011年3月 文藝春秋)

  PS3:保留日文書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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